漢中一村民在外務工時身亡,市總工會維權爭取到82萬元賠償!

“穆律師,您假期有沒有安排?有一件急事想請您跑一趟。”今年“五一”前,律師穆寶琴接到陝西省漢中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副部長簡海俊打來的電話。原來,漢中市總工會包扶的城固縣天明鎮雙元村有一位外出務工人員在江西一家企業突然死亡,市總工會希望律師穆寶琴能夠去江西幫助調查處理。

“好,我可以隨時出發。”穆寶琴說。第2天,穆寶琴就和這名職工的家屬一起奔赴江西。

4月27日7點,在雙元村擔任第一書記的市總工會幹部簡海俊剛起床不久,年過花甲的貧困戶村民陳秀雲突然找上了門,神色十分焦急。她說她的兒子張小林在江西贛州市尋烏縣的一家企業務工時突然死亡,企業通知家屬去江西協商處理,她首先想到來向簡海俊求助。

簡海俊瞭解情況後,立即打電話向市總工會彙報。“市總在家領導立即開會,決定由市總勞動保護部協調,委派在職工維權方面有豐富經驗的南鄭縣總工會幹部、維權專職律師穆寶琴代表市總與家屬一起到江西。”漢中市總工會常務副主席成寶華介紹說。

4月28日早晨5點,穆寶琴從家出發,首先來到城固縣與張小林家屬匯合,接著一起前往西安咸陽國際機場,飛至福建廈門,再由廈門機場乘坐大巴趕到江西省尋烏縣。入住當地賓館時已是夜裡11點。

一路上,穆寶琴一直在和家屬溝通了解情況。“家屬一開始最擔心的是企業不認定工亡。但經我的初步判斷,這件事,企業應該按照工亡標準進行賠償。”

根據調查結果,4月26日深夜,在江西省贛州市尋烏世紀陶瓷公司務工的張小林在車間例行巡查之後,因突發疾病倒在了機械旁邊,大約一個多小時後被發現,經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穆寶琴擺出法律規定,勸家屬安心。

“我們是代表漢中市總工會來為職工維權。”4月29日上午,在與企業代表進行的第一場協商會上,穆寶琴首先亮出了自己的身份。經過一天3次的協商,爭議的焦點落在了賠償標準上。

“企業一開始提出的賠償標準較低。但我們的原則就是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絕對不能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工亡賠償標準。”穆寶琴通過簡海俊還了解到,陳秀雲一家4口是貧困戶,經濟來源主要是張小林外出務工的收入,“所以我們也要儘可能地為家屬爭取更多撫卹金。”

穆寶琴與企業就賠償標準進行了多次協商。其間,漢中市總通過電話不時進行指導,並關心和慰問家屬。當地工業園區工作人員也參與了調解。

5月1日晚上,雙方終於達成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按照《江西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支付張小林直系親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共計82萬元。家屬在當地火化了張小林遺體後,如數領到了賠償金。

5月2日晚7時,穆寶琴和張小林家屬從江西返回到漢中。“如果不是工會出面,我們也不知道法律是咋規定的,該和單位怎麼談,更不可能只花3天就解決問題。感謝工會為我們維權。”帶著丈夫的骨灰回到故土,張小林的妻子感謝地說。(曲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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