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的材料和流程详解

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融资租赁公司逐渐进入视野,并占领了一部分市场。那么在国内目前注册一家这样的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申请的流程和监管审批的部门等等问题成为了各位要入行的大佬的疑问,今天宏达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住注册需要的条件,以为各位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山东青岛市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的材料和流程详解

报送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10)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1、审批流程

(1)向拟成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国家级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2)上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3)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成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4)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注: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成立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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