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就醉駕 一查還無證

一早就醉駕 一查還無證

提起酒駕,每個駕駛人都深知其危害性,然而總有些人心存僥倖以身試法。8月6日一早,張店交警就查獲了一起醉酒駕車的違法行為,這一查不要緊,駕駛人竟然還是無證駕駛。

8月6日一早,張店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金晶大道與共青團路路口設置臨時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7點33分,車號為魯CR***8的小型轎車順張博路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路口時被民警查扣。民警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檢測結果為11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將其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驗。除了醉駕,進一步查處中,民警發現該駕駛人的駕駛證已經作廢,屬於無證駕駛。

經核實,駕駛人趙某,今年35歲,在博山某大排檔飯店打工。6日凌晨2點下班後,趙某覺得累了就喝了幾瓶啤酒解乏,喝完酒後睡到5點左右,便開車從博山回桓臺,途中路過張店,沒想到被民警查個正著。而他的駕駛證已經作廢了,屬於無證駕駛。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介紹,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記12分;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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