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从全国普法办公室传来喜讯,武清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这是继我区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后又一法治建设方面的殊荣。据悉,我市共有3个区获得此项殊荣。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狠抓法治武清建设,坚持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大成效和进步。

一、强化党的领导作用,坚持依法执政

始终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并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不断健全区委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确保区委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制定《武清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5—2020年)》,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

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使司法权力,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注重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作用。实施阳光司法,将审判、检务、警务、所务公开在群众面前,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

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全民守法

制定并实施武清区“七五”普法规划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构建大普法格局,不断延伸普法触角,将“法律六进”深化为“法律十进”活动。通过法治宣传、宣讲活动,传统媒体、新媒体及各类阵地宣传,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产品发放等形式,营造浓郁法治氛围。

五、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化社会治理

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防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三级法律服务中心(站),实施所、村、户“三下沉”稳定管控形式,建立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并积极做好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实现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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