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交警利用视频监控连破两起事故案件

“唉,俺们老马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还闯红灯,我受了伤,他人也走掉了……” 马某萍说着,呜咽了起来。李某某说: “我无证驾驶,又没有戴头盔,虽然受了伤,但是命还在呀。”8月13日上午,在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当事故处理民警经过20多天的调查取证,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李某某和另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马某某的妻子马某萍,书面告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时,马某萍伤心得痛哭了起来,而李某某则懊悔不已。

7月20日,青铜峡市发生两起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起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重伤,一起事故导致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马某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妻子马某萍受伤。

【案例一】7月20日9时许,马某某无证驾驶未入户的三轮摩托车,车箱里装载着花枝草,马某萍坐在车箱里花枝草的上面,沿吴青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与青铜峡镇峡光路十字路口处,闯红灯通过路口时,由于马某某驾驶不当,致使摩托车侧翻,造成马某某、马某萍受伤,马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看监控视频,当日9时许,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在绿灯亮起,由南向北沿峡光路正常通过该路与吴青公路十字路口时,右侧吴青公路上的三轮摩托车装满了花草,花草上面坐着一个头戴红围巾的妇女,闯红灯通过路口时,突然摩托车侧翻,向西北方向路边滑行,两人摔倒在路北侧。

经查,马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入户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其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马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7月20日13时,李某某无证驾驶未入户的两轮摩托车外出,当李某某沿着青铜峡市新韦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蒋南村七队水泥路十字交叉路口处,与李某沿该水泥路由东向西驾驶小轿车相撞,造成李某某重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控视频显示,当李某某驾驶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直行,快到画面中的十字路口时,看到路口右侧由东向西过来一辆黑色轿车,就将两腿伸直,准备刹车,这时,黑色轿车也看到了左侧路口过来一辆摩托车,立即将车停住,由于摩托车速度较快,刹车已经来不及,摩托车还是撞到了黑色轿车的左前侧大灯处,随着摩托车倒地,李某某一个“前滚翻”,摔到了黑色轿车的右前侧。

经事故民警调查认定,李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入户的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经交叉路口未降低行驶速度,也未戴安全头盔,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部分原因;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路口车辆动态观察不够,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安全法》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另一部分原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李某某和李某分别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目前,两起事故案件的善后处理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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