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上半年亮點」聚焦!我省法院出台26項舉措對改革框架「精裝修」 積極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

「海南政法上半年亮点」聚焦!我省法院出台26项举措对改革框架“精装修”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海南政法上半年亮點

「海南政法上半年亮点」聚焦!我省法院出台26项举措对改革框架“精装修”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海南政法上半年亮点」聚焦!我省法院出台26项举措对改革框架“精装修”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省檢察院檢察長路誌強列席省高院審判委員會會議

“改革以來,法院審判質效、隊伍能力和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獲得感不斷增強。”省高院院長陳鳳超在今年我省“兩會”上表示,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改革就像建一座大廈,主體框架建完之後能不能入住、能不能讓人住起來舒服,要通過改革‘精裝修’來實現。”

據瞭解,2014年,海南成為全國首批七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之一,海南法院在中央和省委的領導下,先後完成了法官員額制改革和法院人財物省級統管改革,取消了院庭長對案件的審批制度,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實現了“由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截至目前完成了67項司法改革任務,海南法院的司法責任制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

今年上半年,海南法院從細處著手,立足於司法改革的“精裝修”,著力於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積極推進法官權益保障制度改革、修訂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等26項改革事項,成立了省高院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司法體制改革辦公室,建立司改臺賬,明確了26項改革事項,並確定每一事項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一步完善制度規範,推進改革向縱深發展。

「海南政法上半年亮点」聚焦!我省法院出台26项举措对改革框架“精装修”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省檢察院檢察長路誌強列席省高院審判委員會

解除法官後顧之憂

判決遭報復、辦案受騷擾……如今法官終於擺脫這些糟心事。

2018年7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出臺《海南省關於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實施意見》,完善司法人員履職受侵害的應對和處理機制,補齊了海南司法體制改革的這一短板。

據調研數據統計,2012年以來,海南各級法院發生暴力抗法或法官遭受威脅事件5000餘次,司法體制改革後該問題有所好轉但仍不容忽視,主要問題集中在安保檢查環節、對工作人員或訴訟參與人實施違法行為和言論、工作時間之外滯留法院和司法人員或近親屬遭受侵害等。

針對某些案件當事人利用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的方式、假借舉報之名行影響案件辦理之實的問題,《意見》提出建立法官、檢察官投訴澄清查處機制,主要是針對法官、檢察官因依法履職遭受不實舉報、誣告陷害、侮辱誹謗,致使名譽受到損害的救濟,並依法追究誣告陷害者或者濫用職權者的責任。

“今後,將不必擔心在依法辦案中受到外在干擾,也不必擔心因依法履職而遭受侮辱誹謗。”省高院刑一庭法官王丹丹說。

“《意見》的出臺,對於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具有重要意義。”省高院政治部主任蔡建新表示,《意見》及時回應了海南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和廣大司法人員的普遍關切,對司法人員在依法履職中的各項權利給予充分保障,同時完善司法人員履職受侵害的應對和處理機制,進一步優化和明確了機構和職責,在法院外部和內部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保障、依法履職的合力。

修訂規則助力司改

7月6日,省高院院長、二級大法官陳鳳超主持召開省高院2018年第12次審判委員會,討論省檢察院提出的抗訴案件。省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路誌強依法列席會議,並發表檢察機關意見。這是我省省檢察院檢察長首次列席省高院審判委員會會議。以後這項工作將進入常態化。

5月28日,省高院通過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進行重新修訂,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在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統一法律適用及宏觀業務指導的職能,深化了審判委員會改革創新。

《規則》共分六章三十二條,其中明確了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範圍,為了提高向上級人民法院請示的案件質量,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中增加了“擬就法律適用問題向上級人民法院請示的案件”。為保證審判委員會討論質量,充分保障委員發表意見的權利,《規則》還對審判委員會的發言順序進行細化,規定“案件由主審法官彙報,合議庭其他成員、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院領導可以補充說明並發表意見。委員按職級高的後發言的順序發表意見,主持人最後發表意見。”同時增加了“檢察院派員列席審判委員會的,在聽取主審法官彙報後,主持人應當詢問檢察院列席人員意見”。

據瞭解,修訂《規則》是提高審判工作質量、效率,促進司法公正,切實落實司法為民的一項重要舉措,該規則的出臺使該院司法審判改革又向縱深邁進了一大步。

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曾繁深表示,修改審判委員會規則意義在於:一是使法官的司法責任落到實處,真正建立起“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審判權運行機制。通過這次修改,限縮了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範圍,把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範圍限縮在重大、疑難案件和新型案件等六大類案件,最大限度地防止法官矛盾上交、不願承擔責任等情況的發生;二是它實現了審判委員會工作職能的轉變。審委會由於存在著不能聆庭審判的“天然缺陷”,一直為業界所詬病。這次審判委員會規則的修訂,就是要把審判委員會的職能從微觀案件的審判到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統一法律適用及宏觀業務指導的轉變;三是增強了審判委員會工作程序的可操作性。這次修改明確了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和議題程序,審查把關的責任單位、委員的發言順序,特別是明確了檢察長列席審委會的程序,使審委會討論案件和議事程序更加規範,責任更加明確。

明確了懲戒事由

7月24日,省高院對外宣佈,經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司法體制和社會治理改革專項小組2018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海南省法官懲戒實施辦法(試行)》已印發全省各級法院實施,這標誌著海南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又向前邁出了堅實一步。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懲戒制度,確保法官廉潔高效、忠於職守,是防止司法腐敗、實現司法公正的必要途徑。

《法官懲戒辦法》共分六章三十一條,當中明確規定了懲戒事由和非懲戒事由,規定對法官懲戒的前提是“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從懲戒原則和懲戒主體上對法官懲戒豁免作出規定;規定了對法官作出懲戒應該遵守的程序等。

省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法官懲戒制度是今年海南法院司法責任制改革“精裝修”的一項主要內容,旨在適應“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新型審判權運行機制,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必然要求。通過建立法官懲戒制度,進一步劃定了法官權力界限,確保違法審判必受責任追究,從而倒逼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堅持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有效防治司法腐敗、防止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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