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后落网“首虎” 鲁炜被控受贿罪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鲁炜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鲁炜的受贿行为可以追溯到2001年,始于其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之时。后续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部门任职,16年间,鲁炜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鲁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共中央纪委对鲁炜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中央纪委通报称,鲁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大搞特权,作风粗暴、专横跋扈;违反组织纪律,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收钱敛财;违反工作纪律,对中央关于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搞选择性执行;以权谋色、毫无廉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鲁炜接受调查的时间,离党的十九大闭幕不过一个月。他因此成为十九大后落马的“首虎”。

1960年生于安徽的鲁炜,曾被媒体描述为“从新闻记者走来的政府官员”,他熟悉新闻宣传工作,并且与网络的渊源也由来已久。在新华社任职期间,鲁炜曾主持开发中国政府网、中华传媒新闻网等国家级新闻网站,还曾创办新华社手机报、手机电视和流动媒体等新兴媒体。

在鲁炜被“双开”后,中宣部和中央网信办先后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对鲁炜严重违纪案的处理决定。

作为被鲁炜主政两年的部门,中央网信办表示,鲁炜对网信系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污染了中央网信办的政治生态,严重破坏了中央网信办的制度、规范和风气,严重败坏了中央网信办和网信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危害了党的网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宣部则言明,鲁炜严重背离党性原则,对党毫无忠诚,纪律样样违反,道德品质恶劣,以网谋私、挟网自大,“这样的毒瘤必须割除、影响必须肃清”。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孟伟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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