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後落網「首虎」 魯煒被控受賄罪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近日,浙江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魯煒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移送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稱,魯煒的受賄行為可以追溯到2001年,始於其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之時。後續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共中央宣傳部等部門任職,16年間,魯煒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今年2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魯煒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共中央紀委對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中央紀委通報稱,魯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紀律,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作風粗暴、專橫跋扈;違反組織紀律,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錢斂財;違反工作紀律,對中央關於網信工作的戰略部署搞選擇性執行;以權謀色、毫無廉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魯煒接受調查的時間,離黨的十九大閉幕不過一個月。他因此成為十九大後落馬的“首虎”。

1960年生於安徽的魯煒,曾被媒體描述為“從新聞記者走來的政府官員”,他熟悉新聞宣傳工作,並且與網絡的淵源也由來已久。在新華社任職期間,魯煒曾主持開發中國政府網、中華傳媒新聞網等國家級新聞網站,還曾創辦新華社手機報、手機電視和流動媒體等新興媒體。

在魯煒被“雙開”後,中宣部和中央網信辦先後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對魯煒嚴重違紀案的處理決定。

作為被魯煒主政兩年的部門,中央網信辦表示,魯煒對網信系統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嚴重汙染了中央網信辦的政治生態,嚴重破壞了中央網信辦的制度、規範和風氣,嚴重敗壞了中央網信辦和網信幹部隊伍的形象,嚴重危害了黨的網信事業的健康發展。

中宣部則言明,魯煒嚴重背離黨性原則,對黨毫無忠誠,紀律樣樣違反,道德品質惡劣,以網謀私、挾網自大,“這樣的毒瘤必須割除、影響必須肅清”。

(法治週末見習記者 孟偉 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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