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員「拿走」車主8000現金和錢包 「拿回家替車主保管」

保潔員“拿走”車主8000元現金和錢包

6小時後被警察找到時稱:“拿回家替車主保管”

保洁员“拿走”车主8000现金和钱包 “拿回家替车主保管”
保洁员“拿走”车主8000现金和钱包 “拿回家替车主保管”

曾經有人撿到錢包直接在原地等了五個小時等到了失主,也有人撿到錢包就交給了警察,當然還有人“撿”到錢包占為己有而謊稱拿回家尋找失主。“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日前,芝罘警方偵破這樣一起案件,一名保潔員從開著車窗的車裡拿走了錢包和現金,當民警找到她時,她卻說“想替車主保管錢物”。

8月2日凌晨4時許,王先生下班回到居住的小區,將轎車停放在一家燒烤店旁邊後就回家了。當天中午,王先生準備開車上班時發現大事不妙:後車窗開著,車後座上堆放著被翻亂的衣服和揹包。王先生回憶說,當時他把一個錢包放在大的揹包裡,揹包裡還有一些現金。而大揹包還在,但其中的錢包和現金都不見了,現金總共8000餘元,錢包裡還有世界盃的紀念幣、若干銀行卡以及身份證等。

芝罘公安分局世回堯派出所民警接到報案後趕到現場,王先生說凌晨開車回家的路上一直開著後窗,下車後應該是忘記關窗了,而揹包也沒拿就回家了。天熱開車窗通風是常事,但下車時疏忽關窗卻是開車人的大忌。

民警立即調取附近的天網監控,視頻原原本本還原了案發經過:當日早晨6時許,有一名女子從車旁經過,她在發現車窗未關之後,向車內看了一下,再環視了一圈四周,便把身子探進了車內,幾分鐘之後,女子離開了現場。此後,再沒人靠近該車輛。此女子是作案嫌疑人無疑。女子身穿保潔員服裝,手裡拿著笤帚、簸箕,民警很快就落實清楚,女子是該小區的保潔員蔡某。

很快,蔡某被傳喚到派出所,她表示,“我看到車窗未關,怕車主丟失財物便把現金和錢包取出來,這期間找過物業經理但沒找到,就把這些錢物拿回了家中,想替車主保管錢物。”

蔡某早晨6時許發現車窗未關,上午11時30分許,民警接到失主報案,12時左右鎖定嫌疑人,前後經過了6個多小時。這期間,蔡某完全可以採取報警、通知車主、提交給物業經理以及找證人見證等多種方式證明自己的確是“保管錢財”而不是為“錢財所動”,但蔡某不僅沒如此去做,卻一再強調物業經理不在辦公室,並稱自己因為當時身體不舒服便把錢物拿回了家。民警還分析了其中的關鍵:蔡某並不是把王先生的大揹包取走“保管”,而僅僅取走了其中的錢包和在大揹包中的兩疊現金。

辦案民警表示:蔡某的謊言掩蓋不住其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目前,失竊財物已被追回,蔡某涉嫌盜竊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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