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考生試卷調包案如果查實是考生說謊,考生與家長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我是0O7


高考對於普通學子來說是今後人生上升的重要通道,如果說高考中存在舞弊行為,那麼現行的高考體制必然會陷入一場嚴重的信任危機!

最近一樁河南考生試卷調包案突然引起了輿論高度的關注,就在昨天這起事件迎來了新的進展。涉事考生之一的信陽李某,昨天上午在河南招辦見到了自己語文,數學,英語和理科綜合四門的答題卡,其本人現場查看後最終確認答題卡中的筆跡系其本人所書寫。由此,所謂調包之說的存在基礎便不存在了。

從1977年恢復高考開始至今已經整整過去了四十一年,在這些年裡高考制度得到了不斷地發展與完善,並且形成了一套十分嚴密的機制,尤其是在互聯網高度發達的今天,任何的舞弊行為都極有可能被公眾知曉。

面對發生在河南的這樁公案公眾已從當初的獵奇心理轉變為冷靜思考,隨著越來越多信息的披露,多數人已經認定此案完全只是一場無中生有的鬧劇。

如果該事件最終查實系考生故意說謊,那麼其行為就是典型的誣告陷害,那麼在引發瞭如此巨大的軒然風波,動用了龐大的公共資源的前提下,輕易收場顯然是不可能的!

考生與家長需要承擔何等的責任關鍵還在於他們自身的行為。從目前我認為有可能需要付出法律代價的是商丘考生餘某、洛陽考生楊某,還有鄭州考生蘇某,因為他們在此前都已向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則以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進行了受案初查。如果事後證明他們都在說謊,那麼他們所謂的“維權之舉”也就成了謊報警情!

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以上三名涉事的考生無一例外地將被警方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對於他們的家長而言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有待商榷,這主要是基於他們在該起事件是否在報案前就明知孩子存在說謊的行為。

如果事前明知,那麼家長依然想要通過報案、舉報等方式擾亂視聽,為子女謀個出路,家長的行為就屬於共同違法,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說事前不明知,家長只是被孩子矇騙,那麼其主觀上不存在謊報警情的故意,因此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還有一點,不管考生與家長將要面臨什麼樣的法律懲罰,但至少他們的行為還要受到道義的譴責。因為他們所玩弄的不單是教育部門,更是所有的公眾,而玩弄公眾必定是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通城丹妹


目前,此事還在調查之中。據報道,已有學生承認沒有被調包,還有學生堅持認為自己的答題卡被調包。究竟是否存在調包問題,調查組需要以公開公正的調查回應考生和社會公眾。而如果查證不存在調包問題,是考生說謊,考生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從法律角度看,不會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從道德角度看,考生和家長都會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學生要承擔說謊失信的後果。


有人質疑,考生和家長如果說謊舉報省招辦,這是抹黑省招辦和我國高考,因此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其實,舉報是考生和家長的權利,不能因舉報不實,就追究舉報者的責任。這其實也不構成抹黑,因為如果公開調查,查證不存在被調包的問題,當地招辦和高考的信譽並不受到影響。另外,“調包”一事鬧到目前這一地步,與之前省招辦的回應方式可能也存在關係,如果省招辦能針對家長的質疑,在紀檢部門參與的前提下,公開考生的試卷給其本人,那調包的疑問就會消除。


事實上,從河南省教育廳聲明針對“調包”舉報啟動調查時起,有很多人並不相信答題卡會被調包,只要接下來的調查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說明根本沒有調包,那麼,此事反過來是一次對社會進行高考安全管理知識的普及,讓關注此事的社會公眾,瞭解高考的安全管理體系是難以攻破的。


這不是說當事學生和家長就不會受到懲罰。對於學生來說,如果最終調查表明答題卡沒有被調包,而是自己說謊,把家長也牽連進來的鬧劇,那不但會遭遇社會輿論的批評,還會產生嚴重失信的後果,會影響其今後的人生髮展。但社會輿論也不必對其興師問罪,相信經過這次事件,會對學生本人和其他所有學生進行一次有關誠信和維權的深刻教育。


熊丙奇看教育


“答題卡掉包”,這些天吵的沸沸揚揚。倘若此事不是真的,定然是考生“撒了謊”,家長過於盲目的相信孩子了。



至於說要承擔什麼責任?倘若沒有人造假,那麼造成此事的原因只能是家長和孩子,而造成的原因有以下可能。

1、考生說謊。平時成績說謊,考後預估成績說謊,從而導致高考成績和平時家長的期望值有相當大的反差。導致試卷環節被調包的的猜測。

2、考生髮揮失常。現實中,的確極少的這樣孩子,他們平常成績較好,但是就怕考,越是大型考試越是發揮失常,最後見了大考就有心理陰影,失常會成為習慣。



3、孩子粗心,導致答題卡上的答案錯了位,將某題的答案塗成了下一題的答案。導致發揮失常的狀況發生。

具體來說,發生此事家長和學生沒有必要承擔責任。

1、家長只是心中有疑慮,將此事見諸媒體,沒有明確說誰造假,沒有對哪個特定個人或單位提出質疑,不存在影響他人名譽等問題。

2、此事的發生並不是空穴來風,畢竟有一些值得質疑的地方。

3、民眾有權質疑,並沒有特定說有人造假,對於孩子試卷的嚴重錯謬也有查看的權利。



基於此,家長和學生並沒有違法,不需要承擔責任。

至於相關單位多做了一些工作,一時間造成輿論壓力,那是正常。倘若的確查實無誤,也正好還自己清白。大家說呢?

我是頭條【文軒閣】專注教育,致力公平,歡迎關注!


文軒閣


河南省四名高考生“疑似試卷被調包”案,僅僅經過了幾天,事情就算有了比較明確的結果,在我看來,一點都不感到驚訝,純屬意料之中。

先看看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致全省招生考試戰線同志們的一封信》:




明顯,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在這封公開信裡,已經對這四位高考生提出的疑問做出了明確的回答;並且,河南省招生辦公室也把這四名考生的高中學業成績予以公佈。

再看看其中二位考生所作出的有關考卷筆跡說明:

而估分627分、實際考分335分的蘇小妹,已經承認是自己太緊張的原因,導致壓力過大,在第一門語文沒有考好的情況下,認為自己考不上心儀的北京師範大學了,故而後三門考試等同於放棄而崩盤。

從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發出的公開信,到兩名學生承認試卷筆跡屬於自己,到蘇小妹承認考試崩盤,大家應該知道這件讓全國都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的結果了吧?那就是:這純粹就是四名高考考生因為高考未達自己設想的效果而自導自演的一出鬧劇!

對於這種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高考成績未達設想,進而捏造出“答題卡被調包”的荒唐做法,本人深表遺憾!

我雖然理解每一個參加高考的考生心理上所要承受的巨大壓力,但以如此荒腔走板的做法,就為了向家長掩蓋自己沒有考好的原因,我實在無法認同!

因此,對於這四個高考生,必須給予一定的懲處,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必要的代價。

同時,這四個考生的家長,由於完全偏聽偏信自己的孩子,造成社會在一定程度上的困擾,也必須對他們做出必要的懲處。

以上就是我個人的看法,歡迎大家評論。


感動時代


極大可能只是一個鬧劇!

考生說謊可能性很大,考生與家長可能會承擔一定得法律責任。事關高考體系的權威,造謠生事者一定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從媒體相關報道看來,這可能只是一個鬧劇,考生答案紙沒有被掉包,也就是真的考的只有那麼多分,考生平時成績可能也不是太好。只是考生和家長心裡一直不甘心,一直覺得自己應該考的更好,一直在懷疑高考分數不對,最後心裡一橫就是想任性鬧一下看看到底是多少分,看看是否能鬧出個好結果。

高考全程在嚴密的監視和控制之下,沒有人敢把自己的腦袋往高考違法上面去伸,掉包答題卡,這是一個非常愚蠢的行為,而且鬧的人說實話現在都沒有看到一個是平時成績非常優秀的成績。誰沒事冒著天大的危險去幫忙掉包一個平時並不是特別優秀的孩子的答題卡,調換答題卡有什麼用,簡直是開玩笑!


高考壓力之下,自己沒考好,就埋怨是分核錯了,答題卡掉包了,孩子肯定沒有多少法律意識,家長也覺得關係到孩子的命運和前程,因此,估計可能在查分後又可能提出核對答題卡的事情,又實名舉報到紀委。一般情況下,答題卡是不能給家長查閱的,這關係到工作量,也關係到查閱答題卡本身也存在著重大的不安全隱患。誰都能查的話,那麼肯定亂套,不說工作量太大了,這裡面的隱患有多大!大家可以想想!

幾個孩子和家長在嚴密的監督和安排之下已經去了省招辦查驗現場,已經開始有結果出來了,後面的陸續也會出結果,從出來的結果看,都沒有問題,都是自己的答題卡。就是自己考的分數不高,那能怨別人麼?

8月8日,信陽考生李聞天和商丘考生小淇(均為化名)來到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查看自己的答題卡,以檢驗答案是否為自己所寫。下午6點30後,李聞天和母親從招生辦公室走出,李聞天自己看了高考語文,數學,英語和理科綜合答題卡,並確認是自己的筆跡,沒有調包。




根據考生敘述,河南省招辦已按規定程序進行了反覆核實,結果為:答題卡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與所貼條形碼信息完全一致,四科答題卡字跡一致,確認系考生本人所答,成績準確無誤,核實結果已經及時書面回覆了查閱的考生及家長。

從上面敘述可以看出,已經有兩個孩子進行過了複核,並沒有發現掉包的事情。從上面孩子的字體來看,字體不是很規整,因此平時成績估計也達不到很高的分數。查分複核舉報等事估計都是捕風捉影,應該只是一個鬧劇而已。

河南高招辦正在按照程序嚴密組織,已經查閱了兩個孩子的,剩下來將逐步對每個孩子的考試答題紙進行嚴謹的複核,相信隨著複核的出臺,這個鬧劇可能將很快收場。

高考是我國牽涉到考生前程的大考,應該說每年的組織保密級別非常高,而且每年高考流程組織也非常嚴密,從流程設計上來看答題卡基本上根本不可能被更換。

而且我國目前高考雖然是決定考生命運的大考,但是很多有錢有資源的已經讓孩子出國或者參加自主招生考試去了。真的違法換答題卡,真的可能沒有人有這個膽子,而且現在有非常多的上大學的途徑,肯定沒有這個犯罪的必要了!

從現在來看整個事情只是一個鬧劇!

如果這幾家孩子和家長涉及到造謠誹謗等嫌疑的話,可能會被法律懲處的!

最新消息,河南省紀委已經出來了調查通報!經筆記鑑定,都為孩子自己的筆跡,根本不存在調換答題卡。也不存在其他舉報的違規行為!


睿思天下


針對這次事件,個人的一點看法:

一,首先,每個考生都有權利查詢自己的分數,有大的異議,應該可以查閱試卷答題卡。高考是目前大多數人實現夢想,改變人生的相對公平的途徑。

為什麼會有人質疑分數,因為幾年前有報道高考替考、冒名頂替、高考作弊現象。現在很多企事業單位,面試入門檻就要看學歷,就是看文憑,所以高考的公平公正,考生的權利應當受到保護。

近年來國家也是大力整治完善高考考試環境,嚴肅考風,確保高考公平性,保障廣大考生的合法權利,動員社會力量服務考生。

二,“一個省幾百萬考生誒,如果都查不就亂套了。”不完全贊同這個觀點。如果是你本人或者是家人參加高考,你有相差幾百分如此大的異議,你覺得查閱不應該嗎?應當考慮的是什麼情況下查詢合理,具體怎麼實施。

公平是對所有人而言,假如一個人的公平無法保證,就談不上公平。

三,個人覺得考試招生院協助考生查詢是應該的,但是不管對方是誰的孩子,即使是農民工的孩子,也應該是受到一樣對待。應該有償查詢,如果查詢結果確實有誤,應當退還相應費用,同時對貧困生給予減免。

誠信第一,考生家長應該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何時候要保持理性,不應隨便猜測發表不實言論。社會方面應該保持理性,給予理解,保護考生隱私,儘可能將對考生造成的心理壓力負擔等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四,考生的任課老師,班主任對他們平時的成績應該都有一定了解,雖然高考有發揮時常,超常發揮等現象,但是他們的分析意見有一定參考意義。建議考生家長和老師先溝通,分析一下。








萌哥蛋蛋看世界


高考調包事件終於有了結果:河南省紀委官方通報宣佈排除人為調包的可能。我們所有人包括媒體和孩子家長都被考生給欺騙了!

高考是一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改變人生的機會,並且在國內,再也找不到高考這種公平形勢的競爭,從考試到試卷密封,到審閱卷,幾乎都是全方位保密的,可以說答題卡被人調包這件事非常難以操作,最後也印證了這一點。

但是這件事,在家長堅定不移相信自己兒女的情緒裡,以及媒體瘋狂的推波助瀾裡,造成了巨大的反響,這其中家長為什麼寧願相信孩子的謊言,也不願意相信自己心中的理性認知?媒體為什麼唯恐天下不亂,堅持不斷進行報道?其實都可以理解。

家長“當局者迷”,再加上孩子平時的表現都很好,他們寧願相信是答題卡調包,卻不相信自己孩子有問題,媒體需要的是新聞。

事件中的4名考生,其中兩名考生的家長還是檢查系統公職人員,因此他們的話有時候更容易讓人們重視,然而他們在選擇無條件相信自己孩子的時候,卻沒想到這其中的假想恰恰是他們孩子自己營造的。在這種對孩子的愛中,他們也許有瞬間心存疑慮,卻不會選擇用強硬手段逼迫孩子說出真相。

當然了,這都,沒什麼好說的,如果換了我,我想我也會和他們做出一樣的選擇,親情永遠都是沒有道理的。

不過這件事中,考生家長為了給孩子維權,動用了頗多的人脈關係,比如考生蘇某的父親蘇洪,不斷向招生辦申請複查的同時,又向紀檢委舉報還聯繫媒體曝光。

只不過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蘇洪在目前的形勢下,顯然是對他最不利的。他的努力換來的是極大的失望,以及最社會造成惡劣的影響。

接下來等待家長的只會是懲罰和內疚和失望,他們會成為世人笑柄的話題,以及受到輿論的譴責。不過法律責任多半是不需要承擔的,因為並非出於本意,而他的能力必然受到單位質疑。

反觀媒體,在公職身份家長的曝料下,他們自然會認為這樣的消息可信度很高,於是進行一波“推波助瀾”,也在情理之中。

4名考生為什麼要撒出如此大的彌天大謊,對於他們來說,參加高考,恐怕也都成年,理應承擔事件中的法律責任。如果有法可循,必然逃脫不了。

而選擇堅定不移相信自己孩子們的家長,恐怕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教育問題了,為什麼在如此強大的媒體輿論壓力下,他們的孩子依然撒謊欺騙眾人,為什麼不能坦然接受現實,這恐怕與家長的教育脫不開干係。

媒體負責報道事件,卻也並非有意製造輿論,如果爆料人不是公職人員,而是普通人,他們可能報道會更謹慎一些。


李阿冰


我們看待問題時,能不能不要一窩蜂呢?

當河南試卷調包案出現,大家一窩蜂支持,然後譴責。

當出現了一點‘反轉’劇情,大家又一窩蜂去批評學生與家長,選擇相信招辦。

我們是不是太容易被引導了?

(1)這件事之所以引起強烈反響,原因在於高考對千家萬戶的重要性,以及無數人對高考制度本身的不滿。

(2)四個孩子而不是一個孩子,都說從量變到質變,一個孩子撒謊,難道四個都撒謊嗎?

(3)一共四個孩子,如果其中有一個孩子被證明撒謊,就代表所有孩子都是撒謊的?

這是什麼邏輯!

這種問題出現了,事關所有人對高考的信任,難道不應當弄個水落石出,搞清楚所有四個孩子的原因嗎?

記住是四個,不是一個!

現在拿其中一個孩子,代替全部四個孩子,這不是故意誤導是什麼?

最後如果孩子撒謊,該承擔什麼責任?

(1)高考如此重要,考生和家長想知道高考中的真實情況,沒有錯誤!

(2)我可以認為,家長是在沒辦法的情況下,才選擇舉報。

因為,正常申請成績複核,學生僅能得到一句公式化的回答問題而已。

不說別的,今年高考我家也申請複核了,但是一點用也沒有,哪怕我們自己心裡也清楚,複核是沒用的。

(3)考生與家長,本應有知情權,他們沒有罪。

最後作為家長我講這樣一句話——

假如讓我坐牢,能讓我親眼看看我兒子的高考數學試卷,到底是怎麼被扣分的,老子願意坐牢!


99隨便


眾所周知,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中對於試卷的印製、運送與保管都有明確的規定:

第十二條 全國統考的試卷、答案及評分參考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有關省級考試機構提供清樣,省級考試機構負責印製。

第十三條 教育部考試中心提供的試卷、答案及評分參考清樣通過機要部門發往各省級考試機構。各省級考試機構由1名負責人親自接收,簽發回執,並負責本地區試卷、答案及評分參考的保密工作。在試卷的印製、運送與保管過程中,所有涉密事項,必須用加密方式進行聯絡。

第十四條 試卷、答案及評分參考的清樣須存放於省級機要室或省級考試機構的保密室。

該事件中,作為學生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在事件未定論之前就以“濫用職權、組織考試作弊、內外勾結”等名義實名舉報河南省高考招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實在有失偏頗。

而且,近日河南省招辦已按規定程序進行了反覆核實,結果為:答題卡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與所貼條形碼信息完全一致,四科答題卡字跡一致,確認系考生本人所答,成績準確無誤,核實結果及時書面回覆了考生及家長。

國家的高考制度是防止階層固化,選拔優秀人才的最佳渠道,作為學生家長而言,要求高考答題卡試卷對考生公開,做司法鑑定,實則是抱著對於教育部門和考生雙方認真負責的態度和敢於擔當的意識,這一點作為公眾也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是捕風捉影的惡作劇,那麼,這幾家孩子和家長涉及到造謠誹謗等嫌疑,是要被法律懲處的!

 



東方今報


事情的確開始漸漸有了反轉的跡象,如果的確四個考生最終答題卡都沒有問題,(目前已經走考生承認筆跡是自己的,放棄了鑑定)那麼考生會因為撒謊,進而得到法律的制裁嗎?

從撒謊來說,並不會,而家長有舉報和質疑的權利

因為本質上,類似爭議最大的蘇小妹,如果的確她是因為父親會讓她考上其他學校也走,但是她自己非上北師大不可,因而故意考砸。

但礙於壓力和沒辦法解釋,進而讓相信自己的家長一直堅定的尋找真相。

本質上這樣的行為並不是惡意摸黑招生辦,也並不存在詆譭。

大家想到的誹謗罪,是需要故意捏造事實這個動機的,並且對象只能是“自然人”

稍微沾邊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更不可能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這樣的行為,不過是家長呢一種質疑,作為家長有沒有權利質疑孩子的高考成績,或者說作為學生有沒有質疑自己卷子被掉包的權利呢?當然有。

我們當然有權利因為質疑,進而去查明事情,但是為了避免浪費社會資源,造成他人故意效仿,筆跡鑑定等相關產生的費用,應該是家長來承擔。


唯一可追究的,其實是家長如何前拿到了考生答題卡截圖,進而給記者爆料

考生信息的保密是非常重要的,非經過申請和法定程序,提前拿到家長展示給記者的答題卡截圖,是肯定有問題的

也許相關負責人是認為礙於人情或者同情,提前透露給了家長看看,但是如果真是如此,這樣的行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規定,相關人員應該被行政處分。

最終事情真相如何,我們就等待筆跡鑑定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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