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倉「教學手冊」」:期貨市場操縱行爲(逼倉行爲)與監管研究

摘要:

期貨操縱有專門模式,與期貨衍生品特有的交易規則有極大的相關性。本文以期貨交易中多頭莊家聚集資金,控制多單數量,迫使對應空頭無法交割足夠的倉單而被迫高價平倉,進而獲取利益的操縱市場方式為研究主線,討論在現有制度下期貨操縱行為的特徵。具體研究內容包括期貨操縱技術核心分析,交易規則影響,定量分析公式,操縱相關參數、階段特點,以及與股市操縱差異。最後給出監管建議。

關鍵詞:期貨操縱 逼倉 持倉集中度

1. 期貨市場基本交易制度評述

1.1期貨市場基本交易制度

期貨市場是一種高度組織化的市場,為了保障期貨交易有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制度,這些交易制度包括:保證金制度、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漲跌停板制度、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其中持倉限額和大戶報告制度是緊密相關的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而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公佈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包括持倉量和成交量排名情況以及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信息。這些信息,對觀察市場是否有操縱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1.2市場操縱者利用制度漏洞,規避監管

在期貨市場發展早期,操縱行為頻繁發生,隨著法律法規、交易制度逐步成熟完善,操縱行為已經大大減少,但依然存在。

期貨操縱的主要模式就是逼倉(本文單指多逼空,下同)。期貨逼倉是多頭莊家聚集資金,集中買入某一個(或幾個)期貨合約,莊家控制多單數量,迫使對應空頭無法交割足夠的倉單而被迫高價平倉,多頭莊家獲取利益的操縱市場方式。

期貨交易特有規則是逼倉的前提。產生影響的主要規則條件是合約到期交割、雙向開倉和保證金制度三方面。第一,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決定了到交割日,空頭必須交割符合標準的倉單,否則會被強制平倉,或支付高額違約金。這是逼倉成立的最根本前提。第二,雙向開倉制度允許投資者賣空買空,期貨持倉量可以遠超過可交割的現貨數量。這兩個規則,決定了期貨合約可以形成超過可交割倉單數量的持倉,給莊家逼倉創造了必要前提。第三,保證金的槓桿作用,讓交易者更容易買賣和持有超出自己資金能力的持倉。以上三方面因素,構成了莊家逼倉的條件。雖然持倉限額制度、大會報告制度和信息公佈制度等管理制度,已經有效的限制了市場操縱,法律法規也明確界定市場操縱的相關條款和處理方式,市場依然還存在著逼倉等市場操縱行為。需要對此進行深入研究。

2. 期貨市場逼倉原理

2.1“逼倉”必要條件和動機

交易規則等外在條件決定了操縱的可能性。利害抉擇,決定了莊家的操縱選擇。當逼倉的利益大於操縱的損失,或損失少於不逼倉。莊家就可能選擇逼倉。

虛實盤盈虧比是莊家決定逼倉的主要標準。虛實盤盈虧比是實盤與虛盤盈虧的比較。實盤和虛盤定義:在某品種特定月份合約的期貨總持倉中,有現貨可以做成倉單可以交割的部分,是實盤持倉;期貨總持倉中,無現貨可以做成交割的期貨持倉,就是虛盤持倉(總持倉減去實盤數量,剩下的就是虛盤持倉)。多頭逼倉拉高期貨價格,迫使虛盤空頭因為無法交割,只能在高價平倉,從而獲得逼倉利益。這也導致莊家比現貨價格高的位置,要持有多單,接下大量倉單,或對應實盤數量期貨持倉砍倉,低價平倉,而產生實盤虧損。逼倉虛盤盈虧與實盤虧損比較,是莊家是否選擇逼倉的主要依據。

逼倉盈虧分析的計算公式如下:

逼倉盈虧=虛盤盈利—實盤虧損

虛盤盈利=(莊家淨多單—實盤量)×(平均賣出價—平均買入價)

實盤虧損=倉單總量×(平均買入價—倉單賣出價)

當逼倉虛盤盈利大於接實盤損,或者選擇逼倉虛盤虧損小於接實盤虧損的時候,都可能產生逼倉。

逼倉具體參數分析:

根據上述公式分析,逼倉相關主要參數為:持倉總量、最終交割倉單數量,多頭平均買入價格,多頭出場價格、倉單賣出價格。

莊家逼倉各要點的具體參數要求如下:

(1)莊家平均買入價格低。

(2)虛盤空頭量大(即總持倉量大)。

(3)交割倉單少。

(4)接到的倉單賣出價格相對高。

2.2主動逼倉和被動逼倉

主動逼倉:莊家認為逼倉的虛盤盈利遠超過接實盤的虧損,做好接倉單低價賣出虧損準備 ,主動買入大量期貨合約進行逼倉的行為。被動逼倉:多頭看錯行情,大量買入期貨,價格下跌後,判斷逼倉比平倉損失少,盈利多,從而被動採取選擇逼倉的行為。

主動逼倉的評估方式如上所述。被動逼倉的利害比較角度需要細化分析多頭是否可以止損,具體如下:

多頭砍倉損失<接倉單損失

多頭砍倉損失=多頭淨多單×(多頭買入價—多頭平倉價)。

多頭逼倉盈虧=(多頭淨多單—倉單量)×(多頭買入價—逼倉平倉價)—倉單量×(多頭買入價—倉單賣出價)

從公式對比可以看出,當多頭做錯行情下跌的時候,如果多頭砍倉,多頭的虛盤和實盤是一起虧損的。而且,在市場看跌的情況下,買入流動性很差,多頭砍倉的價格還會低於市場價格。如果多頭選擇逼倉坐莊,莊家實盤虧損和砍倉差不多,而虛盤出場價格就可以由莊家控制。莊家在虛盤上的損失會大大低於砍倉,還可能產生大量逼倉盈利。在行情下跌的時候,市場賣出量很大,莊家更容易拿到大量多單,逼倉的虛實盤比例非常有利於逼倉。主動逼倉和被動逼倉,具體條件和發生各有特點。

2.3 逼倉主要階段特徵

逼倉要點參數與逼倉的四個階段:吸籌、上漲、平倉、倉單處理。根據逼倉幾個階段的特點,莊家在不同階段處理上述逼倉主要參數的狀況是不同的,與股票操縱的狀態相比,有共性也有個性。

2.3.1吸籌階段

主要滿足虛實盤盈虧條件中,持倉量和低價買入的要求,莊家要在低位買到儘量多的多頭持倉。操作中,莊家常有故意打壓,傳播利空消息等行為。方法類似於股票坐莊。期貨吸籌與股票吸籌不同特徵是由於雙向開倉,持倉量沒有限制,莊家以低價拿到與預計的實盤數量相比,最大量的買入多頭持倉為目標。而股票莊家以在低價控制到股票流通總數的最高比例為標準。

2.3.2拉昇階段

期貨逼倉特徵是隻要多頭不平倉,空頭只能交貨,或者平倉,空頭平倉自動會把價格拉到高位。期貨價格過早拉高,又會吸引大量倉單交割。莊家為了控制倉單數量,有時候反倒要賣出,控制期貨價格上漲速度。期貨莊家拉昇、或打壓期貨價格的有多重任務,要在倉單總量和虛盤盈利之間做平衡。股票莊家則主要在根據手頭持有的籌碼,不斷進出,去控制股票價格,有短線獲利和籌碼的均衡要求。

2.3.3出場階段

期貨持倉是一一對應關係,只要有一手多單不出,就必然有一手空單無法出場。空頭即使想高價止損,也要看多頭是否平倉才可以。因此,莊家的技術手段更多在控制平倉節奏,不僅僅是控制價格。出場階段的盤面主要特徵是持倉量大幅度減少。一些莊家為了製造假象,保持盤面的持倉總量,也會利用期貨雙向開倉的規程,以開倉方式平倉,維持虛假的持倉量。股票莊家出場的主要目標是讓其他資金在高價格接下莊家賣出的股票。

2.3.4倉單處理階段

倉單處理階段是期貨操縱的特有過程。逼倉合約摘牌前後,莊家還需要處理手頭大量倉單。倉單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兩種,第一種在現貨賣出。其二是通過期貨合約賣出,包括在相關合約賣出做對沖,以及在逼倉擠出大量虛盤,獲得盈利後逼倉基本完成,持倉量已經大幅度減少,剩餘持倉的虛實盤盈虧條件不利於繼續逼倉的情況下,在所逼倉的合約直接打低價格,讓空頭準備交割的倉單不再交割而買入平倉,多頭莊家對應直接賣出平倉,不再接倉單的處理方式。莊家在剩餘數量的持倉部分承擔虧損。另外一種處理方式,是在遠期合約賣出的處理倉單方式,倉單既可以在遠期期貨合約交割,也可轉換成期貨對沖,利用對沖鎖定倉單損失,倉單通過現貨市場賣出。

處理倉單有多種模式,各種模式的倉單虧損計算如下;

(1)賣現貨處理方式的倉單虧損=(多頭平均持倉買入價—倉單賣出價)×倉單總量+倉儲、損耗費用+資金成本。

(2)賣出遠期合約交割的倉單虧損=(多頭平均持倉買入價—遠期合約賣出價)×倉單總量+倉儲、損耗+資金成本+交割費用。

(3)賣出遠期合約對沖方式的倉單虧損

=倉單虧損—對沖賣出

=(多頭平均持倉買入價—遠期合約賣出價)×倉單總量+倉儲、損耗費用+資金佔用成本—(多頭遠期賣出價—多頭遠期買平倉價格)×多頭遠期賣出持倉量。

這種方式下,多頭莊家在遠期或相關品種合約建立空單,利用手頭倉單打壓遠期合約的期貨價格,以賣空利潤去彌補倉單損失。

(4)逼倉完成後打低期貨價格不接倉單的虧損=多頭剩餘淨多單×(多頭平均買入價—多頭後期平均賣出價)。這種情況中,因為空頭準備交割或者已經交割形成倉單。空頭交割月基差高於不交割,或者倉單提貨的成本,空頭才會不賣倉單,或者回購倉單。根據期貨持倉一一對應的規則,空頭願意平倉,多頭才可能平倉。這樣多頭莊家能平倉的價格就是實盤空頭願意買入的價格。這又分兩種情況,空頭準備入庫成為倉單還沒有交割的現貨,其二是已經入庫的倉單。實盤空頭也根據利益比較選擇是否平倉,不再交割倉單。實盤空頭願意平倉的價格,就是多頭莊家可以出場的價格,分別如下:

多頭與準備倉單準備交割的空頭對沖的價格=現貨價格+交割費用+運輸費用

莊家與入庫倉單交割的空頭對沖價格=現貨價格—交割成本—運輸費用+倉儲費用。

以上分析 ,對增值稅等不直接與逼倉相關的盈虧參數不列入。

2.4逼倉的兩個重要變量:倉單和持倉集中度

在上述逼倉重要參數中,倉單和多頭的淨多單與總持倉之間比比例,需要特別關注,做更細緻的分析。

2.4.1 倉單數量

倉單的形成是動態的,期貨對現貨的升水,與倉單數量成正比。 期貨升水越高,交割利潤越大,倉單數量越多。

交割利潤=空方期貨賣出價格—現貨購買價格—交割成本(含倉儲費、資金利息、運費等)。

期貨出場價格高低與倉單數量之間的平衡關係,決定了莊家控制出場價格的區間範圍。由於貨物有限,錢無限。市場上符合交割標準的貨物都可能已經交割的情況下,倉單數量還是比期貨持倉量要少很多。即使期貨價格很高,倉單數量也不會增加很多。這樣,多頭繼續拉高價格,也不會增加倉單虧損,莊家完全可以控制期貨價格的高度,期貨價格就可能出現非常高的對現貨升水。

「逼倉“教學手冊”」:期貨市場操縱行為(逼倉行為)與監管研究

圖1 最大可交割倉單情況下期貨價格與倉單關係

2.4.2 持倉集中度

多頭的集中度是非常重要的逼倉條件,合約持倉量很大,多單沒有集中到多頭莊家手中,逼倉也不一定發生。其他跟風多單,總是要出場的。多單出場就必然轉換成空單。而且這種空單是平倉單,平倉就是減少持倉,莊家也無從逼倉。期貨投資也有俗語“多頭才是多頭莊家最大的敵人”。如果其他多頭過多,莊家就不會過早的拉高期貨。此時,莊家的虛盤盈利公式就變化如下:

莊家淨多單盈利=(總持倉量—跟風多單)×(莊家買入價—莊家賣出價)。

從期貨逼倉機制的要點和定量分析的主要參數可以看出,產生期貨逼倉的核心條件虛實盤比例,就是倉單數量和多頭莊家淨持倉量的比例。在實際操作中,也有吸籌、拉抬、出貨、做技術圖形、製造虛假信息、拉抬或打壓現貨等各種操縱手段,這些不單是期貨特有的逼倉技術,在此不在贅述。

3.期貨市場逼倉的案例

3.1 主動轉為被動逼倉的案例

3.1.1 案例經過

自98年9月下旬,綠豆下跌,多頭進入做多,即準備接下實盤後逼倉,期價開始上漲。當年綠豆供給充足,需求不振。現貨價格持續下跌。9月新豆收摘後,高企的期價吸引大量綠豆流向期市。綠豆期貨價格從年初的2400元/噸,最高上漲到4000元/噸上下,進入交割月前,期價大約在3800元/噸。

進入99年1月後。901合約開始收取55%的保證金。部分空方提出交割,並已完成了約四萬噸的交割。此時多空對峙,持倉急劇擴大期價跌幅達300元/噸,按5%的保證金計算,僅可維持不到200元/噸的跌幅。交易所為控制風險,將停板由120元/噸縮小到6元/噸,並大幅度提高各合約的保證金。至1月18日,交易所出臺政策,將3、5、7月合約全部平完,重新開始交易。1月29日,交易所公佈倉單為84410噸。這是鄭商所歷史最高綠豆倉單記錄。各月份合約最低價格在2300-2500元/上下。

3.1.2 逼倉要素特徵分析

98年11月各合約持倉之和已在40萬手(雙邊)以上,平均期價在3400元/噸上下。如果多頭退讓,期價到2500元/噸附近才可能出場。多頭退讓損失18億。而選擇逼倉,倉單損失為7600萬,如果價格能夠維持在3800元/噸以上平倉。假定901合約可以逼倉多單為5萬手(50萬噸),淨多單為41.5萬噸。逼倉盈利可達1.66億。

從以上案例看,即便鄭商所出現歷史上最高的倉單數量,和虛盤逼倉盈利相比,對莊家來說,逼倉依然是更優的選擇。

3.2 被動逼倉案例

3.2.1 案例經過

2015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認為姜為違反《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對其做出了行政處罰。證監會認定:在2014年11月至12月之間,姜為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連續買賣“甲醇1501”合約,操縱期貨交易價格,亦為影響“甲醇1501”合約價格囤積甲醇現貨。姜為操縱“甲醇1501”合約的行為使相關期貨合約價格產生非正常波動,形成的期貨價格信息嚴重失真,不能真實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嚴重影響期貨市場發揮價格發現、規避風險等功能,不僅損害了期貨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也對當前期貨市場正常交易秩序產生了嚴重負面影響。證監會對姜為處以頂格100萬元罰款,同時採取了終身期貨市場禁入措施。之後,該案件在成都中級法院起訴。

“甲醇1501”期貨合約操縱案是證監會查處的較為典型的期貨市場操縱案。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2月16日,姜為作為現貨市場最大的甲醇貿易商,控制42個期貨賬戶,採取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連續買賣期貨合約,同時囤積現貨以期影響期貨市場行情,操縱期貨交易價格。逼倉起初還算成功,2014年11月甲醇1501合約逆市反彈表現強勢,但12月初之後形勢急轉直下一路暴跌,在12月底甚至出現連續四個跌停的極端走勢,最終結果是姜為鉅虧數億元。

3.2.2逼倉要素特徵分析

(1)逼倉前期與逼倉失敗價格變化

至2014年12月16日,姜為實際控制的42個賬戶累計共有資金4.15億元,持有“甲醇1501”合約買倉27517手,超過全部買倉的76%。通過大比例控制持倉,控制了價格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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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現價差

逼倉前期導致期貨價格處於升水,本案例莊家還同時控制現貨。逼倉失敗後,期貨處於貼水狀態。這說明多頭一旦持倉過大,如果以平倉方式出場,莊家損失是最大的。下跌行情中,很可能形成被動逼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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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逼倉前後的持倉量價格變化

逼倉前期持倉量劇增,給逼倉創作了條件。逼倉失敗後,價格接近現貨價,雙方平倉。本案例還有連續跌板強平,持倉強制減少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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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逼倉與倉單特徵,逼倉形成巨量倉單的情況

逼倉早期,市場傳言有形成30萬噸倉單的可能。最後由於期貨價格暴跌,實際倉單約10萬噸。這反映了逼倉對市場的破壞作用。大量被迫交割的倉單,其交割流程並不是現貨所需要的,交割成本也很高。為期貨組織倉單後,即便期貨大跌,倉單數量依然很多。也說明了倉單流出成本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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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逼倉形成的遠期高貼水

本案是多頭開始單拉主力合約1501形成,是否同時賣空遠期合約,尚不清楚。逼倉前期,形成了1501對後續熱門合約1505的高升水,逼倉失敗後,1501對遠期1505高貼水。這和近期因為逼倉,有大量倉單壓力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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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表現了逼倉過程中各個要素特徵變化。案例最後的結果是失敗的。案例還體現了逼倉先控制現貨來控制影響期貨價格的情況。

還有一些案例有各種不同結果,有逼倉成功的,如PP1609,也有通過行情震盪軟逼倉的,如玻璃期貨。各種具體案例,在此不再展開。

4.防範逼倉監管建議和意義

4.1 逼倉機制決定監管重點在倉單、持倉集中度以及披露

逼倉的核心條件是持倉總量與倉單比例、多頭莊家集中程度。監管政策、管理制度控制逼倉的要點,就是一旦產生逼倉,就能有大量的倉單出現。同時,要從監管制度上能事先直接約束莊家的持倉比例。目前已有的持倉限額、大戶報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對操縱市場形成了有力的約束,也還可以根據逼倉的機制,做更細緻的規範。

4.2對倉單交割制度建議

通過倉單數量,控制逼倉制度要點,是要在一旦出現逼倉,出現期貨對現貨高升水的時候,能夠產生大量交割倉單,自動破壞多頭莊家的逼倉條件。

現行期貨市場某些管理政策需要調整,要放開倉單交割。當然,期貨交割標準不單單是為了控制逼倉,更多的是為了讓期貨契合現貨標準,讓現貨企業更好的進行對沖避險。

企業能夠避險的必要條件基差歸零,就是是接近交割日,基差要趨向於零。逼倉形成基差偏差巨大,企業就無法進行正常的避險操作,而且還因為避險產生巨大的虧損。在逼倉之後,往往會形成大量倉單囤積,對市場造成很大沖擊。

按照直線的思考方式,應該控制倉單,防止出現大量倉單的情況。現實中有些政策也是如此,交易所對某些品種的交割標準不斷提高。但是,這樣控制倉單交割量實際效果不一定理想,由於交割被控制,倉單數量有限,反倒會莊家進行刺激逼倉,從而刺激因為期價高企,交割利潤豐厚,倉單數量趨向最大交割量。

倉單大量形成的根源是期貨對現貨高升水。期貨升水越高,倉單數量越多。而莊家願意承接大量倉單虧損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逼迫虛盤空頭在高位砍倉,獲取鉅額收益,超過接倉單的虧損。可交割倉單數量與持倉量比例過少,讓莊家有機可乘才是根本原因。如果期貨高升水後有大量倉單交割,莊家就難以操作而只能放棄逼倉。只要期貨對現貨升水不離譜,放開倉單也不會帶來大量交割。控制倉單巨量交割的主要方式,恰恰是放開交割。

4.2.1從倉單看期貨功能發揮

無論發現價格、還是避險。要求期貨交割基差趨向於零。企業避險主要也是通過對沖方式,而不是以高成本的交割方式,去實現避險功能。從以下兩種避險方式可以比較差異。

分析兩種避險方式:

對沖避險方式成本=現貨變動價格+期貨變動價格+基差變化。對沖避險方式下,企業沒有新增物流、倉儲成本,也沒有改變企業正常的物流方向,只需要通過期貨對沖,迴避風險。這種方式避險的成本非常低,期貨給現貨行業帶來的是正向收益。

交割避險方式成本=現貨購銷價格±期貨交割價+物流成本+倉儲成本。交割避險方式發生了額外的交割和倉儲運輸等成本,並且改變了企業正常的物流流程,避險的綜合成本很高。交割又形成了大量倉單,改變了行業正常的物流狀態,對行業有很多負面作用。

當期現基差超過交割額外產生的交割物流等成本時,市場就會選擇交割避險。而近交割月大基差只會出現在逼倉的情況下,控制逼倉,減少交割基差,提高企業套保效率的核心之一,是倉單交割制度要允許倉單大量交割。

倉單管理的目標,不單是防止逼倉,還有確定交割標的、區域定價等多重目標。因此,允許大量交割倉單同時,也需要保持交割標準,交割倉庫地域的一致。不能簡單的降低交割標準,和增加大量異地交割庫。

4.2.2增加高貼水替代交割品、異地交割庫,可有效控制逼倉

即在標準交割品之外,增加比正常升貼水高的替代交割品;在標準地交割庫外,增設比正常升貼水高的異地交割庫。設置比交割品牌高的替代品交割貼水,和異地交割庫高交割貼水。當基差在正常範圍內,替代品交割和異地因為交割貼水高,交割成本高,不發生替代品或者異地交割庫交割。期貨依然維持準確的品質和區域位置指向。當逼倉產生,期貨對現貨高升水超過替代品貼水的幅度,替代品和異地交割倉單數量又可以大量增加,倉單與總持倉比例增加,莊家逼倉接倉單的虧損大幅度增加,虛盤獲利減少。

如果莊家繼續拉高期貨價格,倉單還會大量增加。這樣就破壞了莊家逼倉的條件。如果不發生逼倉,倉單也就不會大量產生。這是良性循環的結果。即使逼倉帶來大量的替代交割品和異地交割倉單,由於買入方得到超額的貼水,接倉單的買方也是合算的。替代品和異地賣方在更高的期貨價格賣出,雖然付出了超額的貼水成本,總賬也是合算的。這些損失由逼倉的莊家承擔,從而大大增加了莊家逼倉成本。這樣在機制上就控制了逼倉的產生,而不需要監管部門和交易所經常出臨時政策干預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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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替代交割品和異地交割庫高貼水倉單變化

4.3對大戶報告制度的建議

莊家持倉集中程度,直接決定了逼倉產生的條件。莊家集中控制多頭持倉,必然會通過關聯交易交易方式。從監管上制約大戶交易關聯。制定披露更多信息的規範,能有效的制約市場操縱

持倉限額、大戶申報,要從原有期貨相關、單品種相關,延伸到同品種其他月份、相關期貨品種,現貨相關交易等方面。

大戶主動聲明制度。當某合約期貨持倉量超過一定總量時,持倉超過一定持倉量比例的交易賬戶,必須自行申報是否有關聯交易與持倉,申報要更詳細的內容。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制度中,申報內容包括交易相關和機構相關。

交易相關 ,主要是期貨品種主力月份,也包括同品種其他月份合約關聯、上下游相關品種期貨合約,現貨的庫存、合同數量、方向是否關聯,以及大戶持有的現貨報價是否對期貨產生影響等。

機構相關,則包括機構間交易約定,是否有共同接倉單的約定,所接倉單是否有分配與處理約定,相關現貨貿易是否有期貨相關約定,是否試圖合作影響期貨價格、現貨價格的約定等。

4.4對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議

信息披露方面,則要規定大戶有主動申報義務,申報上述更多的關聯內容,並承擔瞞報的法律責任,不給莊家事後的藉口。

4.5監管制度調整和具體指向

這些調整建議,是根據逼倉的技術原理,從期貨逼倉的各個要素,加以約束。包括持倉比例、現貨等多重角度。

1、品種、期現關聯。要求申報增加期貨不同月份、相關期貨品種、相關上下游現貨品種申報要求,限制莊家通過隱蔽、無資資金直接往來的渠道,進行暗箱集中操縱。

2、合併計算市場大戶持有的各種相關合約、品種的關聯,更清晰分析對價格的影響。

3、機構關聯限制。明確莊家不能通過分倉、現貨貿易,互相約定,共同接倉單等方式,與其他機構、企業合作,逃避顯示資金劃轉、物流運輸等通道痕跡。

4、預先確定的大會申報義務,防止莊家藉口無相關法規、文件限制,做監管逃避。確定逃避申報是違規違法行為。這也減輕監管部門取證的工作壓力,提高監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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