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不可抗辩条款,隐瞒病史能赔吗?

不知大家是否有这样的体会:想要购买人身保险时遇到最大的问题不是如何选择产品,而是在身体有一些小毛病时如何进行健康告知并通过核保。如果有朋友隐瞒病史,在过了两年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依据保险法中相关条款来进行理赔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在保险法中鼎鼎有名的 “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内容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身保险订立之日起满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隐瞒事实等为理由,主张解除合同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有了不可抗辩条款,隐瞒病史能赔吗?

不可抗辩的意义

首先,我们客户在投保时很可能已存在病症但并未确诊,考虑到保险销售前端风险的存在,并约束保险公司不能滥用解约权利,不可抗辩条款为消费者争取了应有的保障。

其次,可有效缓解理赔纠纷。保险公司拒赔一直被消费者“诟病”,但实际上只要满足了理赔条件,保险公司都会快速审核进行理赔的。但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投保时将健康告知如实填写,以免在理赔时因隐瞒疾病史等情况被拒赔。事实上,如果投保单生效满两年,只要投保时非有意隐瞒健康状况,出险后仍可获赔。

也许当我们讲到这里,屏幕前的客户朋友会认为自己手上拿到了一把“尚方宝剑”,只要捱过两年,即便投保时没有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也不用怕了。但事实上是不是如此呢?

案例解说

2009年12月8日,小李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合同生效两年后,小李确诊发生重疾(终末期肾病)。2012年10月,小李依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小李

在投保前已被诊断为患终末期肾病拒赔。小李患病已久,却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患病事实,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小李以不可抗辩条款为由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小李败诉。宣判后小李不服提出上诉,但上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不可抗辩条款”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如果在投保前已确诊存在健康隐患却没有如实告知,那就存在骗保嫌疑了。若是真有意“骗保”,那么,不可抗辩条款并不适用。

不可抗辩条款必须建立在诚信投保的基础之上,如投保人蓄意欺骗保险公司隐瞒实情,保险公司则可无视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未避免未来的理赔纠纷,诚信二字请大家牢记心头。

有了不可抗辩条款,隐瞒病史能赔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