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醉駕男子超瘋狂!一路「蛇形」超車,還野蠻加塞警車

男子開車不斷鳴喇叭要求車輛避讓,在密集車流中“見縫插針”野蠻超車,甚至連正在執行公務警車也不放過。佛山禪城公安巡邏民警迅速將車輛截停盤查,發現司機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達到162mg/100ml,屬嚴重醉駕。8月13日,禪城公安依法將涉嫌危險駕駛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8月12日晚21時許,佛山禪城公安同濟派出所民警正在華遠東路深寧路口執行巡邏任務,突然聽到車輛後方有車輛不停鳴笛,隨後只見一輛藍色小車突然從左側野蠻超越警車,民警緊急剎車,才避免了兩車碰撞。超越警車後,該車還是不停向前車鳴喇叭,然後突然切線到旁邊的車道加塞超車。整個過程均是“蛇形”駕駛,短短數百米的道路宛如“賽車場”,險象環生。

“當時路面車輛都在有序行駛,這輛車不尋常的表現非常可疑。”執勤民警回憶說,當時推斷該車一定出現了異常,車輛發生故障?司機涉嫌酒駕毒駕?還是車內有人發生危急情況?帶著懷疑民警一路緊跟該輛嫌疑車輛,並鳴笛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

然而,聽到後方警車的鳴笛示意,藍色小車卻絲毫沒有減速靠邊的跡象,繼續超車前行。這一舉動更加加深了民警的懷疑。民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一邊駕車追蹤,一邊將情況上報指揮中心,請求附近的巡邏交警前往支援。

當晚9時40分許,嫌疑車輛轉入嶺南大道,就在前方路口的交通燈即將轉為綠燈時,民警駕車上前將小車成功截停。

民警下車準備對駕駛員進行盤查。藍色小車車門一打開,一股濃烈的酒精氣味撲面而來。民警將身穿白色上衣的駕駛員田某帶下車,其身上也散發著濃烈的酒氣。與此同時,前來支援的巡邏交警也趕到現場,要求駕駛員接受血液酒精含量測試。但駕駛員田某卻百般抵賴和不配合,故意將民警要求測試所需的勻速呼氣改為吸氣,導致多次測試失敗。民警當即對其進行警告,並說明拒不配合執法的嚴重後果,田某這才乖乖配合測試。

佛山醉驾男子超疯狂!一路“蛇形”超车,还野蛮加塞警车

經測試,司機田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達到162mg/100ml,屬嚴重醉駕。當晚,佛山禪城交警將田某抽血取證,並帶回至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做進一步調查。

“早知道這樣就不開車了,我真是悔不當初啊。”8月13日,民警在看守所見到了酒醒後懊悔不已的田某。

原來,田某當晚與幾位老鄉聚餐,4個人喝了2斤白酒。酒席解散後,田某覺得吃飯地點離家得不遠,況且第二天還要駕車上班,便懷著僥倖心理鋌而走險酒後駕車。

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田某解釋,明知自己酒駕卻還一路“蛇形”瘋狂超車,甚至野蠻超越警車,就是為了快點到家而不被警察查獲。自己一邊開車一邊鳴笛,則是為了提醒其他車輛注意不要撞到了自己的車。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已因醉駕被禪城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佛山禪城公安提醒,酒後開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未飲酒開車的數十倍,司機的行動、反應、判斷力會因為酒精的作用而變得遲鈍,成為道路上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禪城公安除了嚴查酒駕外,也希望市民能酒後克己,將車匙交給朋友親人或代駕人員,莫因酒駕而悔恨終身。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記者】盛正挺

【通訊員】李健斌

【作者】 盛正挺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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