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老房子」裝電梯將有法可依

研究制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辦法,建立工作機制,明確辦理要求、申請流程、資金來源等相關事項,有序、穩步推進有條件的既有住宅開展加裝電梯工作,滿足人民群眾提高生活質量的需求……日前,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山西各市政府要儘快制定相關機制,滿足既有小區群眾乘坐電梯需求。

山西晚報記者瞭解到,到2020年,我省將形成安全責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監管機制完善、社會共同參與的電梯質量安全工作體系,電梯質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電梯萬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等指標達到國家要求。

按照文件要求,省質監局將牽頭開展電梯質量提升行動,強化安裝監督檢驗,提升新裝電梯質量安全水平。鼓勵和引導本省電梯企業借鑑國際先進標準,提供高於國家標準的優質產品和服務。

此外,山西省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沒有物業管理、維護保養和維修資金的“三無電梯”以及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電梯作為重點掛牌督辦,落實整改責任和資金安排,多措並舉綜合整治,消除事故隱患和風險。要制定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有關政策,健立安全評估機制,暢通住房維修資金提取渠道,明確緊急動用維修資金程序和維修資金缺失情況下資金籌措機制,推進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積極推廣“全生命週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優化”理念,探索推行“電梯設備+維保服務”一體化採購模式和專業化、規模化的電梯使用管理方式。引導電梯維保企業連鎖化、規模化發展,推廣“全包維保”“物聯網+維保”等新模式。

全面提升維保質量。鼓勵由電梯製造企業或其授權、委託的單位對車站、商場、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2.5米/秒以上速度、群控方式控制的電梯進行維護保養。

根據全省風險水平和安全管理狀況,及時優化配置檢驗、檢測資源,由經核准的檢驗機構在授權範圍內開展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允許符合條件的維保單位和經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機構開展檢測工作。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落實電梯製造企業責任,督促其對電梯製造、安裝質量負責,做好在用電梯跟蹤監測,對改造、修理、維護保養、使用管理等提供技術服務。落實電梯維保單位責任,督促其對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做好日常維護保養、應急救援。落實電梯使用單位責任,督促其對電梯的使用與管理負責,做好日常檢查、維保監督、應急處置,保障電梯使用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今後市民在乘坐公共機構提供的電梯時,將能享受相應的電梯保險保障。文件要求,各市政府要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和專業經營相結合的原則,推動發展電梯責任保險,制定電梯責任保險實施意見,開展住宅電梯以及學校、醫院、車站、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電梯責任保險工作。創新保險機制,試點開展“保險+服務”新模式,由保險機構指定部門,對電梯維護保養和日常管理實施監督服務,發揮保險的事故賠償和風險預防作用,促進電梯使用管理和維保水平提升。(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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