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推廣到全國,你會選擇將自己的房子交給保險公司養老嗎?

黃臘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董巖:

以房養老已在我國試行4年時間但是從規模上來說效果是不好的,幾乎沒有迎來預期中的爆發,反而遭遇了尷尬的冷遇。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推出以房養老的時間節點是在14年6月,而在15年我國房價進入新的一輪上漲週期,這個期間絕大多數人肯定會認為自己的房子是在上漲的,現在和保險公司去籤合約自己是吃虧的,所有造成政策遇冷。

第二、傳統的養老觀念所致。中國幾千年來都是遵循“養兒防老”的觀念,認為自由自己的子女才能給自己的晚年一個保障,這種觀念種植在人的心裡可以說是根深蒂固的一時半會很難改變。

第三、在中國現在的家庭財富結構上來說,中國家庭70%的家庭財富來自於房產,一下拿出這麼多家庭財產交給保險公司打心眼裡是不願意的,很多老人子女孝順的情況下就算子女忙一點沒有時間陪伴左右也不會願意把房子交給保險公司而更願意自己苦一些把財產留給後代。

第四、以房養老政策更傾向於城市家庭老人,而這些老人一般都有自己的退休金不太需要抵押房產去追求高消費,而農村老人因為土地性質和房屋價值的問題,保險公司不願意承接這類客戶,所以城市老人沒必要,農村老人不願意接,那麼最後肯定是規模很小。

但是為什麼遇冷又要要全國開展來呢?小編認為有如下原因:

第一、我國人口結構已經發生了變化,人口結構已經成為一個葫蘆的形狀,中間人口多,年輕人少,在未來20-30後肯定會進入嚴重老齡化社會,2017年底我國60歲以上人口比例佔總人口比例的17.3%,在未來的10-20年,老齡化人口數量將持續增長,聯合國《世界人口展望》中預測中國在2034年前後將進入超級老齡化社會,2050年將達到26.3%。

第二、政策現在還不夠完善,一時間也不可能完善,這需要長期的摸索才能完善,所以雖然老人熱情不高,但是不能等到老齡化達到社會家庭不能承受的地步再出臺政策。

第三、將來的老人觀念上可能會有很大的變化,為了享受舒適的晚年生活在自己退休金的基礎上更願意享受這些額外的資金。

第四、未來房價大概率回落,在居民家庭總資產的比例下降,不再是人們非要傳給下一代的東西。

所以現在階段小編認為選擇以房養老的人依然不會多,但是過個20-30年後的情況可能會發生變化,會慢慢有更多的人接受這種方式。


首席投資官


不可否認的是,以房養老模式當屬近年來的創新之舉,而這也是探索退休後增加收入的重要舉動。不過,以房養老模式之所以很難獲得實質性普及,很大程度上還是受到了傳統觀念的束縛影響,而對於不少老人來說,一輩子辛辛苦苦賺回來的房子,卻在年老的時候把房子交給保險公司養老,這未必可以得到普遍老年人的認可。但是,此項政策意在提升中低退休收入群體的退休金工資,而對於這類群體而言,往往也是比較獲益的群體,可以對這一種進行嘗試,但對於本身月退休工資並不低的群體,且擁有兩套房的前提下,就不建議這樣操作,投資者可以賣掉一套房子,用作投資理財,假如一套房子價值300萬,通過靈活理財實現6%年化收益率,那麼一年下來可以獲得18萬利息,摺合每個月1.5萬利息收入。此外,仍可以把房子出租,每月房租收入大概3000元,但房子產權還是在自己身上,這也是應對退休後生活的良好應對策略。


郭施亮


對絕大部分悟空的用戶來說,現在談以房養老還早了些,畢竟很多人還沒買房,或者是退休還早。但以房養老是現在年輕人的父母輩將面臨的問題,所以仍然值得大家瞭解。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每月支付固定的養老金給你。等到養老投保人死亡後,房子就歸保險公司。


根據現有的法規,60歲~85歲的人可以參與以房養老。但對絕大部分中國人來說,是很不習慣這樣的養老方式的。因為大家覺得房子不交給子女,而是給保險公司,是典型的“敗家行為”。所以,這類保險方式儘管已經試點了4年,但到此為止只有幾百人投保,市場接受程度是非常差的。


以房養老其實並不如大家想的那麼可怕。我們舉例一條條說明。


假設張三以房養老,房產在保險公司那裡評估價值200萬(需要完全產權,不能是被抵押、共有產權、後者還在還按揭的狀態)。


1,問:房產是不是一定會被保險公司收走,繼承人沒有機會了?

答:不一定。比如張三85歲去世,保險公司有權處置房產。如果房產這時候房產價值漲到400萬,而保險公司支付給張三的保險費用總計價值(已經考慮到利息)為300萬,那麼張三的兒子張四可以給保險公司支付其中的差價100萬元,把房子拿回來。保險公司賺的,實際是利息費用(現在一些保險公司的利息為5.8%)。


2,問:房產交給保險公司期間,張三能不能住在裡面?

答:必須能。張三隻是將房產抵押給了保險公司,並且從保險公司領保費,房子的產權和使用權仍然是張三的。比如張三想住到有人照顧的養老院,並且將自己的房子租出去,房子的租金仍然歸張三,而非保險公司。


3,問:如果張三活到200歲,房子已經不足以支付其保費怎麼辦,兒子張四要不要補繳養老錢?

答:房產會讓渡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繼續履行支付養老費的義務,直至投保人死亡。保險公司拿到房產後,可以賣出換成現金並繼續投資,或者直接出租出去,總之保險公司可以利用房產創造收益。張三的兒子張四自然也不需要再另外給保險公司錢。


4,問: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答:這個完全不用擔心,最終產權會自動續期的。因為70年產權是體現土地的國有屬性(不能是私有產權,否則和社會制度相矛盾)。


所以,以房養老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各家保險公司產品的設計條款可能不同。而且房產的估值,一二三線城市的差別很大,保險公司為了自己經營的安全性(他們也怕房價跌),可能給出的估值實際要低於市場價值。這些就需要投保人自己掂量了。


另外,有一段時間,一些老年人遇到了“以房養老”的騙局,幾百萬的房子被莫名其妙過戶到別人,損失慘重。所以選擇以房養老,一定要選正規的保險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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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方財經


個人認為,需要有更多衍生金融產品來分散掉一些風險,才可能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以房養老,其實不用考慮子女這方面的問題,兒孫自有兒孫福,這個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反而不是問題。問題是未來房價是否具備一定的確定性,如果房價波動了呢?

以房養老是這樣的,老人獲得養老服務,老人死後房子歸保險公司處置,可是從60多歲退休到80、90高齡實際上是很長的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房子還在老人手中,並沒有使用的可能性。保險公司純粹是在支付資金,而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沒有金融衍生品將房子預先抵押獲得資金,那麼房價的波動可能會影響到雙方。

如果因為房價波動,保險無法獲得精算師準確的收益計算(精算師對於固定收益產品的精算確定性更高),保險公司會怎麼做?大概率會壓縮成本。即使房價繼續翻倍。以房養老實際操作中最普遍的是“倒按揭”。實際上等同於一筆固定的養老金,如果這筆養老金沒有跟隨通脹浮動呢?比如房價上漲了,那麼往往意味著通脹上升了,而通脹上升了的話,你獲得的固定養老金收益相對來說購買力就不足了。

如果房價下跌了呢?保險公司如果沒有通過金融衍生產品把房子提前套現,那麼如果房價下跌,保險公司就要承擔幾乎所有的下跌風險。那麼固定支付就會成為保險公司的一項巨大的風險,如果是浮動性的福利性養老,那麼福利水平勢必會大幅度下降。因為房子本身價值下降,考慮到未來房子處置後的所得銳減,那麼保險公司必然會減少福利支出。

養老是需要更多的確定性,所以大家在國家設定的養老金計劃上面是沒有異議的,因為這部分養老金實質上是隨著通脹浮動的。然而在保險公司盈利性主導的情況下,這個選擇有時候就是兩難的。最簡單的方式,實質上是建設好衍生的金融產品。比如一套房子,簽署養老協議的同時,保險公司已經將房子抵押出去獲得了一筆資金,接下來就是精算師計算未來收益率的問題,實際上最終,這筆交易就是用現金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同樣的內容形式。只是說這筆交易需要讓房子的使用權延遲交付。

另外,養老依然是需要老人自己有所規劃,個人不認為有什麼方法是可以一勞永逸的,選擇兼有利弊。


凱恩斯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新型的商業養老保險,所謂的以房養老指的是擁有房屋產權的老人可以將自己所擁有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並繼續擁有自身房屋相關產權益,期間可以按照規定領取養老金,身故後房屋處置權轉移給保險公司,處置所得用於支付養老相關費用剩餘的歸保險公司所有。

在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深的情況下,將商業與養老進行結合似乎是破解社會養老困境的一個創新舉措,畢竟在房地產價格如此高漲的年代,對於保險公司來講以房養老是一項穩賺不賠的項目,足以吸引商業企業的關注,同時也為地方政府卸下了養老重負。但是,商業化養老這類屬於社會福利性的工程,對於政府以及社會來講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商業都是逐利類的經濟主體,而養老更像是事業,目前來看針對運營中出現的違約風險並沒有完善的保障機制,這也就意味著保險並不是真的保險。

同時其主體僅僅針對的是有房產的老人,而社會上佔多數的依舊是這些沒有房產的老人,政府依舊是需要積極的承擔起相關的社會責任,所以若真的是想減輕社會負擔,政府成為養老保險提供保單的主體則更為可靠,不僅有效的降低抵押人的風險,同時可以對其他無房產的養老工程提供支撐,可謂是一舉兩得。


盤和林看經濟


推廣以房養老,是需要慎之又慎的。


為什麼這麼說?


1.從情感上來說,一個人從出生到成長,到正式參加工作,基本都20出頭了,實際上到靠自己攢夠錢付出首付,一般多在25-35左右。以貸款30年為例,還清貸款的年紀是55-65歲。而以房養老的參與年齡是65-85,這說明什麼?一個人前半生辛苦攢房子,後半生輕輕鬆鬆把房子又交給別人?真的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說實在的,這無法讓人接受。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多多少少都要留下些印記,比如農村父母留下的房子,也是子女們共同的記憶,和情感紐帶。現在很多已經離開了家鄉的人,其實家裡的老房子還保留著呢,逢年過節或許還會回去看看。這是一種情感,一種對父母的思念,一種對自己出生成長嬉笑遊戲的人生經歷的回憶。這種功能是無法替代的。以房養老算什麼?父母離開了,房子也沒有了,子女作何感想?子女該從何處尋回自己的人生記憶?如何尋回和父母相處的時光?是不是太殘忍了?

2.從經濟的角度,也是極為不妥當的。金融業是什麼?是天天和錢打交道的行業,是有著天才般的精算師計算每一個因素,通常而言只有暴利而絕不會虧本的行業,是有著誇誇其談口若懸河天花亂墜的營銷員的行業。作為一個老人,能計算的過這些猴精猴精的人嗎?以房養老既然不是福利事業,那就是商業行為,商業行為的本質就是牟取暴利,看起來似乎有著妥當的條文限制其利率,但是就和現在的互聯網金融一樣,誰能保證不會一發而不可收拾,各種明的暗的坑太多,最後把老人算計的體無完膚,傷痕累累?

3.從道德倫理的角度,則更為不妥當。對於老人而言,辦理了以房養老,則希望自己活的越久越好,肯定不能便宜了保險公司啊;但是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則希望老人越早走越好,走的越早自己的利潤越高。這種矛盾就很奇怪,想想總有一夥人總巴望自己早點死,就顯得很奇怪,心裡很不是滋味。當社會上有一夥公司是以別人的提前死亡來獲取利潤,說實在的,從道德倫理上來說,是不是有那麼一些不合適


很多東西設計初衷都很好,但是一放到實際中去執行,立馬就走了樣,最後不可收拾。

這種例子歷史上少,例子我就不舉了,對於這種涉及到千家萬戶,涉及到房子這種重資產的方案,推行還是要慎之又慎啊。

以房養老設計初衷很好,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說,今年互聯網金融企業爆雷不斷,說明監管多少是有些漏洞的,那麼誰能保證,對金融保險業相關企業的監督是完善無死角的呢?

慎之又慎,慎之又慎啊。老百姓攢套房,不容易,麻煩不要總惦記著,好嗎?


張子曰


養老的的方式有多種,1,以房子養老,2,儲蓄養老,3,理財養老,4,門面養老,5,養兒防老 6,社保養老 方式蠻多的 ,各有優缺點,各種選擇都沒有錯,但是60歲開始養老,什麼時候規劃呢?50歲還是60歲? 一定是提前規劃。

以房養老吧,將來可能政策變動,這個必定會出現房產稅。儲蓄養老,養老的錢能抵禦通貨膨脹嗎?

門面養老,換作是我我還真不願意去租門面,因為做生意就是一種投資,投資有風險,租金 ,招人,管理 ,進貨,然後開始漫長的回本路程,經營不好,本都回不來。

養兒防老;兒子的未來看不到,不現實。目前出現很多421家庭,將來孩子的負擔不知道有多重。

也許還需要我們給他做些規劃。

社保養老:這個不能說不好,國家福利,也許將來能夠保證基本生活。

我選擇的方式是,全方面發展的,房子要有點,保險理財要買點,社保要交上,晚年想過好點的生活,那麼保險裡面的純理財可以考慮,複利+時間的方式提前規劃一定要做,前提是已經規劃了重大疾病的保險。否則怕等不到養老的時候。


李銀龍1118


  個人認為,雖然社會在不斷進步,人們的思想也發生巨大改變,但此轉變並不適用“以房養老”,也就是說,大部分人難以接受這個概念,他們認為的是“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

  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內,我認為之所以認為,這個“以房養老”不適合國情,大面積推廣不太可能呢?有如下幾點原因,僅供參考:

  1、傳統上房子傳給後代,一般老人很難接受房子給其他單位,總想留給後代或親人;

  2、目前國內的金融體系不健全,保險公司為後盾的“以房養老”一定是給保險公司預留了足夠的安全邊際的,對老人而言從經濟上也不會很合算;

  3、房子是國人的內心支柱,寄人籬下或者倒計時進入寄人籬下狀態,不利於老人的心理健康。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歡迎關注、留言討論。


拓天投資小王


我可能會的,我只有一個女兒,結婚陪嫁的婚房,我已名言,不用女兒養老,留一套房給自己養老,老了僱保姆或到養老院。把房子租,賣或交給保險公司,都是可以選擇的。把房子交保險公司養老,只是老人養老的選擇之一。現在強烈反對的,都是子女。這些人不是孝順,而是盯著父母的房產。指望這樣子女養老的父母,都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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