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勸導雙管齊下 被執行人主動騰房

執行不僅需要鐵腕治“賴”的力度和強度,也要有法理共融的技巧與溫度。7月18日,在當塗法院法官的釋法勸導下,被執行人尹某積極配合房屋騰讓,為下一步開展司法拍賣工作掃除障礙、打牢基礎。

被執行人尹某在當塗法院涉及的訴訟、執行案件多達20個,案由涵蓋民間借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追索勞動報酬、買賣合同等多個領域,無一例外尹某均是被告一方。2015年,尹某承建工程資金鍊斷裂引發大波折,隨之而來的是巨大的債務漏洞。債權人們紛紛將

尹某起訴至法院維權,拿到了勝訴判決。抱著“一下子還不起那麼多錢”的想法,尹某乾脆消極應對。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尹某以到外地打工為由拒絕露面。紙上權利必須兌現成真金白銀”,執行法官立即展開調查,發現尹某在當塗某小區擁有一套住宅,裝修豪華。執行法官查封房屋準備拍賣,文書送達、評估拍賣、房屋移交均需被執行人的積極配合,而尹某卻拖延應付。面對此情形,執行法官並沒有直接強制騰房,而是電話聯繫尹某耐心勸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告知他法律的強制力不容置疑,拒不騰房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經過努力,7月18日,執行法官來到尹某房屋內清點物品、搬離住處,尹某也主動交出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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