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爲幹部「政治體檢」定標準

建立評價體系 量化評價指標 細化評價管理

本報訊(記者 楊天聞 李楠)一個人的身體狀況如何,需要進行全面的體檢。一個人的政治素養如何,也需要進行嚴格的篩查和比對。長治市委近日出臺的《幹部政治素質評價標準及辦法(試行)》,通過建立評價體系、量化評價指標、細化評價管理,為幹部“政治體檢”定下新標準,立下新規矩。

“政治體檢”需要一套完整的指標體系。針對幹部政治表現概念性、抽象性強的現狀,長治市委通過準確把握政治標準的具體內涵,提高評價政治表現的精準度和科學性,確保幹部政治表現評價可操作、好把握,將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個方面內容具體量化為29條評價標準和指標。同時,列出包括“四個意識”淡漠、理想信念動搖等15條不符合政治標準的“負面清單”,使幹部的政治表現和評價由抽象性、概念化變為具體化、指標化。

“政治體檢”貴在客觀科學。在實施中,他們堅持全面地、歷史地、辯證地評價幹部,把“一時”與“一貫”、“定性”與“定量”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全方位、經常性、多維度識別評價幹部政治表現。領導幹部的“政治體檢”原則上每年一次,一般結合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或推薦考察工作進行。評價實行百分制,根據量化評分結果,列出5個等次。評價主體由幹部所在單位黨組織評分、幹部考核考察組評分和民主評議評分三部分組成。同時,對在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方面存在較大問題和個人失信、不服從組織安排、對抗組織等情形的幹部實行“一票否決”,使幹部政治表現評價工作更加科學準確、有效實用。

“政治體檢”體現了一個幹部的政治素質,也將作為長治市委選任、評優、表彰、嘉獎幹部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市委對評定為E等次的幹部,會進行誡勉或組織調整;對評定為D等次的幹部,將終止選任、評優、表彰、嘉獎等程序,同時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對評定為C等次的幹部,則啟動幹部提醒談話或函詢等程序;對評定為B等次的幹部,通過談話提出下一步提高政治素質方面的努力方向;對評定為A等次的幹部,在進行選任、評優、表彰或嘉獎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這樣,將政治標準貫穿到幹部管理的全過程,使選人用人的政治導向更加明確,也使幹部隊伍的政治建設更具“風向標”“指揮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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