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夏九情,專注情感,剖析人性!
來稿:羅西
我是一個離異的男人,離婚兩年了。我和前妻離婚是因為夫妻異地,最後前妻出軌,跟別人生了兒子。女兒現在6歲,跟了我。我和女朋友是相親認識的,她也是離異女人,有一個8歲的女兒,跟她一起生活。
我倆相處了一段時間,彼此感覺還不錯,也就開始談婚論嫁。反正二婚嘛,無非就是搭夥過日子。準備結婚前,她跟我提了她的結婚要求。婚後她女兒要跟我們一起生活,她的一應費用得我和她分攤。另外我還得給她六萬八彩禮。除此之外,她說她沒辦法生育,所以婚後也不會給我再生孩子。知道了她的結婚要求後,我大吃一驚。
她女兒婚後和我們住一起,我得替她養女兒,這一點我還可以接受,畢竟大家都有女兒。可她提出的六萬八彩禮,我就真心不能接受。她嫁給我不就是想和我真心過日子嗎?為什麼還堅持要六萬八彩禮?她收了我六萬八彩禮,是打算留著給誰花?
彩禮六萬八接受不了,而她另外提出的婚後她不能再生育,更把我徹底嚇到了。因為我們談戀愛時,她根本沒跟我提過不能生育的問題,她欺騙了我大半年。現在快要結婚了,她才坦白真相,可是卻已經晚了。我騎虎難下了,不知道如何抉擇。我們雖然各有一個女兒,如果長期沒有兩個人的共同孩子,那我們這段婚姻能維持多久?這二婚我還要不要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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