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瑣事毆打妻子 民警依法開具《告誡書》

一男子因家庭瑣事,利用木棍對其妻進行毆打,民警接到報案,查證事實後,依法對男子開具《家庭暴力告誡書》,告誡男子不得使用家庭暴力。

因琐事殴打妻子 民警依法开具《告诫书》

8月3日13時許,羅平縣公安局板橋派出所接到報案,家住羅平縣板橋鎮樂巖村委會黑石崗村的李某英被丈夫毆打。接到報案後,板橋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李某英家。經瞭解,李某英現年51歲,丈夫張某現年44歲,家住貴州省興義市雄武鄉小補雨村答坪子,二人是重組家庭,張某入贅李某英家已有十餘年。8月3日,李某英在外地打工回家,二人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後張某對李某英實施家暴,利用木棍對李某英進行毆打,造成李某英身上多處受傷。

因琐事殴打妻子 民警依法开具《告诫书》

民警當場對張某進行嚴厲批評,進一步對夫妻二人進行勸解、教育,引導雙方和睦相處,珍惜二人來之不易的夫妻緣分,並依法對張某開具《家庭暴力告誡書》,告誡張某不得使用家庭暴力,否則,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張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不會再對李某英實施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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