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哲學中的「形上學」這麼怪異?

為什麼哲學中的“形而上學”這麼怪異?

哲學是個怪異的學科,而形而上學,則是這個怪異學科特別怪異的一個分支。在形而上學中,哲學家們討論各種奇奇怪怪的預設物:存在的時間和位置可以完全重疊,卻又彼此不同的兩種東西、無數個邏輯上可能的世界、四維世界中的不規則蠕蟲等等。這些怪異的東西,是不念哲學的人怎麼想都想不到的,然而,卻有這麼多哲學家認為,若他們的理論不容納這些東西,就有許多概念現象無法被說明。

長久以來,哲學家似乎視怪異為理所當然,然而,若普通人好奇為什麼形而上學這麼怪異,三個可能的原因:

  1. 檯面上的形而上學理論都很怪異,因為怪異在分析哲學界是一種流行,就像模糊晦澀在文學批評和文化研究界是一種流行一樣,一篇研究若不滿足流行元素,就不容易上期刊。

  2. 形上學理論怪異,是因為形而上學超級難。形而上學涉及的概念都超級錯綜複雜,所以就算存在某些很簡單不奇怪也不違背常識的理論,能夠說明這些概念的各種應用和它們的邏輯關聯,這個理論也很不容易被找到。沒錯,我們的形而上學家花了這麼多時間,還是隻能發展出各種奇怪理論,但考慮到形而上學有多麼困難,他們的表現已經很不錯了。

  3. 形而上學理論怪異,是因為形而上學研究的那些日常概念都不是完美乾淨的概念:它們要嘛有模糊的邊界,要麼有歧義,在最糟(不幸的是,同時也很常見)的情況下,還會彼此矛盾,甚至自己跟自己矛盾!在這種情況下,要發展出具備內在一致性(哲學黑話,意思是「至少不自相矛盾」)的形上學理論,形而上學家勢必要犧牲掉某些概念中的某些符合常識的內容(因為這些內容跟概念中另外一些對我們來說更重要的內容衝突)。而當形而上學理論犧牲了某些符合常識的概念內容,這個理論在常識看來就會很怪異。

為什麼哲學中的“形而上學”這麼怪異?

這三個形而上學之所以怪異的可能原因並不一定得是取此舍彼的關係,它們有可能同時成立,就算在讓形而上學變得怪異的力道上有所不同。對哲學家來說,我相信,他們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1)成為事實,因為這代表著我們的研究方法其實並沒有自以為的那麼客觀,而是受到美感和格調影響(而且是某種非常「怪異」的美感和格調)。然而,著眼於(1)實際上作為一個可能的原因,我們能夠做的就是把皮繃緊,隨時檢查自己對於理論的評價是否受到品味的干擾。

至於後面兩種形而上學如此怪異的可能原因,Schwitzgebel懷疑(2)只是出自己夢想的期許(wishful thinking),而他自己比較同意(3)。即使同意Schwitzgebel,我們目前手上沒有什麼證據支持(2),不過,也並不認為(3)完整地說明了形上學的怪異,相信Schwitzgebel也不這樣認為。

若(3)是形而上學如此怪異的原因,那麼,我們就無法說明為什麼倫理學比較不怪異。畢竟,倫理學也是為了內在一致性放棄一堆常識的學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效益主義,它建議我們殺掉無辜的人,用他的器官救活5個人。這個版本的效益主義違背直覺和常識,這沒什麼好說的,但我們並不覺得它特別怪異,至少不是在說形而上學怪異的那種意義上。因此,要讓一個理論變得怪異,單純地違背常識並不是充分的條件。

為什麼哲學中的“形而上學”這麼怪異?

所以,形而上學到底為什麼會特別怪異?無非可能跟形上學的研究對象有關。進一步地說,形而上學關注的大多是具體物體的性質,例如同一性、可能的發展性等等,在這種情況下,要建立概念的使用規則,我們常常被迫要將這些具體的物體以及它們的各種可能面向在概念上拆解組合(例如說,為了討論同一性,將一個東西在時間上依照特定的因果鍊串成一個四維物體,最後就成了四維蠕蟲),而這些拆解組合的結果就是一些很怪異的東西。


注:埃裡克·施維茨格貝爾(Eric Schwitzgebel),伯克利大學哲學教授,主要研究:認識論、心理學哲學,曾經推動中國古典哲學進美國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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