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車庫和地下室就不給房?石市百餘業主質疑開發商「捆綁銷售」

2016年,李先生以每平方米7000多元的價格,購買了石家莊市和平路與天山大街交叉口附近紫涵樾府的一套房子,認購協議書約定2019年6月30日前交房。近日李先生和其他一些業主向本報反映,他們現在得到開發商的通知,說是不購買車庫和地下室的話,就有可能得不到房子,只能原價退款。業主們對此表示不能接受。

不買車庫和地下室就不給房?石市百餘業主質疑開發商“捆綁銷售”

事件

不買車庫和地下室不給房?

紫涵樾府是一處位於石家莊市和平路與天山大街交叉口附近的在建樓盤。2016年,李先生與開發商石家莊紫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涵公司”)簽訂了認購協議書,以每平方米7000多元的價格購買了該樓盤的一套房子。根據協議書的約定,房屋交付期限為2019年6月30日前。

從此以後,李先生時不時就會去看看房子的進度,盼著早日搬進新房。前段時間,李先生聽到了一個壞消息,說是交房時間可能會延遲到2020年以後,這他尚可勉強接受。然而不久紫涵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他,由於他購買的紫涵樾府1號樓房子有限,業主必須購買車庫與地下室才能得到房子,不買的話有可能得不到房子,只能原價退款。

李先生說,車庫的價格是20萬元一個,地下室有大有小,面積最大的可能要五六萬元,最小的也得兩三萬元。算下來,他還要再多花20多萬元才能得到自己已簽了認購協議書的房子,對此他無法接受,而且他也無力支付這筆錢。

記者瞭解到,與李先生遇到同樣問題的主要是紫涵樾府1號樓的業主,目前業主們建的維權微信群裡已有100多名成員。

業主尹先生說,購買地下室和車庫本該是自願行為,現在開發商以不給房為由強行讓他們購買,他們無法接受。業主劉先生說,他購房時的價格是每平方米6000多元,現在的銷售價格是17000多元,退房按當初購房價格退顯然不合理,要退房也得賠償他們的損失。

開發商

樓盤目前尚無預售證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到了紫涵公司的負責人聶經理。聶經理稱,該公司絕對沒有捆綁銷售的行為。紫涵樾府是該公司收購的項目,以前的開發商在一個證都沒辦下來的情況下就售出了一部分房子,該公司前開發商的這項違規行為接受了處罰,然後開始辦理土地證、規劃許可證等,目前預售證還沒辦下來。因此他們現在不會銷售房子,更不會銷售地下室和車庫。

至於李先生等人反映的問題,聶經理稱,因為規劃變了,很多人的房號都沒有了,的確可能有一些業主會得不到房子,原因是1號樓里加進了一些保障房,如果有些業主得不到房子如何解決?聶經理稱,還沒到這一步,該公司也還沒有解決方案。

進展

西兆通政府稱將介入調查

8月9日一些業主來到紫涵公司維權時,聶經理曾為他們寫了一份溝通紀要,裡面有“不強制購車位、地下室,預售證下來,客戶過來隨時可更換正式購房合同,無附加條件”的內容。不過這份溝通紀要並沒有加蓋公章,只簽了聶經理的名字、按了手印。但一些業主稱,8月10日紫涵樾府的工作人員就給他們打過電話來,還是說不買地下室和車庫就有可能得不到房子。昨日聶經理稱,他因為家庭緣故已準備辭職。

昨日下午,西兆通鎮政府住建科工作人員稱,如開發商存在捆綁銷售,屬於違規,該部門會聯合長安區住建局對此進行調查。

律師說法

據相關律師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將商品房與車位等捆綁銷售,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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