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案例」以上訪爲要挾強拿索要 湘潭一村婦因尋釁滋事獲刑9個月

因不滿其房屋拆遷補償,嶽塘區寶塔街道雲峰村村民龐某十餘年來先後40餘次進京上訪,還多次以上訪為要挾向當地政府索要錢財。

「信訪案例」以上訪為要挾強拿索要 湘潭一村婦因尋釁滋事獲刑9個月

近日,龐某因尋釁滋事罪被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這是湘潭市今年首個因違法上訪被追究刑事責任案例。

上訪“維權”變了味

龐某今年53歲,家住寶塔街道雲峰安置區。2006年,龐某的老房子因湘潭市政中心二期工程項目被拆,由於對拆遷補償款、安置等問題存有異議,自那時起,龐某便走上了十餘年的上訪“維權”之路。

一開始,為解決她的合理訴求,龐某所在的村、街道以及嶽塘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範圍內解決了相關訴求。可是漸漸地,龐某的“維權”變了味,眼見“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她開始打起了利用上訪手段來獲取更多私利的歪主意。

公安部門辦案民警介紹,多年的上訪經歷讓龐某自以為是懂“套路”。自2013年起,龐某多次擇機進京上訪,要求雲峰村委會為其解決各種個人需求,以此來達到個人的牟利目的。

2015年全國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週年期間,龐某進京上訪後,

向寶塔街道、雲峰村提出解決她的個人社保等無理要求。

2017年,龐某以進京為要挾,多次要求村委會工作人員陪同其去湘雅醫院檢查治療,要求村委會報銷醫療費用,甚至連維修個人電腦的800元也要找村委會報銷。

2017年10月12日黨的十九大召開前,龐某和朋友購買了從株洲至河南鄭州的火車票準備到北京去上訪,寶塔街道、雲峰村工作人員做她的思想工作,龐某不但不聽勸,還藉機提出要去少林寺遊玩的無理要求。

「信訪案例」以上訪為要挾強拿索要 湘潭一村婦因尋釁滋事獲刑9個月

犯尋釁滋事罪,被判刑9個月

“信訪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但若採取極端方式違法上訪,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要付出相應的法律代價。”

湘潭市信訪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十餘年來,因違法上訪,龐某被北京市公安機關多次訓誡、行政處罰,被湘潭市公安機關多次行政處罰。2017年10月30日,龐某在最後一次進京上訪回潭後被嶽塘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1月13日,經嶽塘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被嶽塘公安分局依法逮捕。

“被告人龐某信訪事項已經程序終結後,多次違法上訪,強行要求其所在的雲峰村為其報銷醫療費等費用,索要錢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今年7月23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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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紙判決,年過半百的龐某終於留下了悔恨的淚水。通過在看守所長達9個月的思想改造,龐某幡然醒悟,她在悔過書中這樣寫道:“我應該用自己的雙手去創造幸福,而不應當以上訪為手段要挾政府承擔不合理的費用,我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深感後悔,希望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希望其他上訪人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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