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 四川這46項公證事項實行「最多跑一次」

近日,四川省司法廳、省公證協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公證“放管服”改革做好減證便民服務的通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從8月10日開始,全省公證機構將對46項公證事項實行“最多跑一次”,而更多公證事項也將實現材料瘦身、時限縮短等。

相關負責人介紹,自今年8月10日起,全省公證機構對以下46項公證事項,在當事人申請材料齊全、真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實行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

(一)涉及自然人的公證事項

1.出生公證;2.駕駛證公證;3.無犯罪記錄公證;4.學歷公證;5.學位公證;6.畢業證公證;7.成績單公證;8.出生醫學證明公證;9.身份證公證;10.親屬關係公證;11.戶口本公證;12.常住人口信息表公證;13.護照公證;14.結婚證公證;15.離婚證公證;16.(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公證;17.在讀(學)證明公證;18.在職證明公證;19.(工資)收入證明公證;20.接種證明公證;21.會考證公證;22.外語等級證書公;2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公證;24.職業資格證書公證25.專業等級證書公證;26.體檢表公證;27.健康證公證;28.國籍公證29.住所地(居住地)公證;30.生存公證;31.死亡公證;32.曾用名公證;33.存款證明公證;34.小額存款繼承;35.非財產處分委託書;36.單方聲明書、承諾書。

(二)涉及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公證事項

1.營業執照正(副)本公證;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公證;3.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證;4.企業章程公證;5.行業許可證公證。

(三)涉及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公證事項

1.房屋所有權證公證;2.機動車登記證書公證;3.民事判決書公證;4.民事調解書公證;5.仲裁書。

此外,省公證協會將牽頭組織開展全省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理工作,在保障公證質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儘量減輕當事人提供證明材料的負擔。凡是能共享核查的證明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凡是能交叉印證的證明材料一律不要求當事人另行提供,把不該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一律排除在公證證明材料清單之外。

省司法廳、省公證協會要求,全省公證機構都要提高辦證效率、盡最大限度縮短公證事項的辦結時間。簡單公證事項,當天辦結出證;除繼承等較為複雜的公證事項外,其他需要調查核實的公證事項原則上應在5-7個工作日內辦結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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