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索取巨額財物 吉林四平原政法委書記孫艷軍被公訴

中國網8月10日訊 近日,中共吉林省四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孫豔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松原市人民檢察院向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孫豔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孫豔軍,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松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孫豔軍在擔任伊通縣副縣長、梨樹縣代縣長、梨樹縣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索取單位及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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