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香港警察當值時進食茶點,是否可以開公數報銷?


在香港的警匪片,比如任達華、林家棟等主演的《PTU》之中,經常可以見到香港軍裝警察在當值時在茶餐廳進食,那麼這到底是他們“偷懶”還是怎麼回事?他們當值期間在茶餐廳點餐,是“開公數”還是自掏腰包?

在《PTU》系列電影中,邵美琪扮演警長阿MAY。原來,香港軍裝警察在當值期間進食茶點,並非是“偷懶”,而是一項福利,因為香港軍裝警察經常在街道上巡邏,體力消耗較大,確實是有必要進食茶點以補充體力及休息。

按照香港警隊規定,“任何警務人員可獲准兩次休息及進食茶點時間,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可能有些朋友在香港的茶餐廳看到警察進食不止15分鐘,但這也未必是違例,因為警隊有規定“由於行動及人手的緊急需要,並獲得分區指揮官或其他單位同等職級人員的批准下,把兩次茶點時間合併為一次共30分鐘。”


一般情況下,香港軍裝警察在巡邏時,如果不是因為工作需要,是不可以進入任何一幢建築物內。當然,茶歇時是可以豁免的。總不能讓阿Sir、Madam打包外賣拿在手上吃吧?這多麼影響形象啊。正常情況下,警務人員不可在當值的首個或最後一個小時內休息及進食茶點,除非獲得小組指揮官或其他單位同等職級人員批准。

至於乘坐警車巡邏的警察在茶歇時,按規定是必須要留一人在車上,以方便隨時接收到車上的無線電指令。畢竟,匪徒可不管警察要不要茶歇。而且,無論是步行還是乘車巡邏的警察,他們在茶歇前是首先要取得上級控制檯主管同意,並事先彙報進食的地點以及預計恢復巡邏的時間方可。管理還是相當嚴格的。

至於軍裝警察們茶歇時,所消費是否可以“開公數”報銷?答案是否定的。警隊明確規定,“所用茶點概由各人員自行付款購買”,數目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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