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電動車新國標正式進入過渡期

2018年5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從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發佈電動自行車產品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安排。根據安排,自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8月1日起,電動車新國標正式進入過渡期

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CCC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過渡期內生產許可證與CCC認證管理並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電動自行車產品應憑有效生產許可證或CCC認證出廠、銷售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8月1日起,電動車新國標正式進入過渡期

自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著也意味著電動車自2018年8月1日開始正式進入過渡期!

對照新國標購買電動自行車消費者又該注意什麼呢?注意以下三點即可:

追求車速高

8月1日起,電動車新國標正式進入過渡期

買電動自行車的人,大多希望車速快,部分電動自行車的時速能達到40公里左右,非機動車道的行駛速度遠遠滿足不了電動自行車的行駛速度,部分電動自行車主為了方便,就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尤其是在車流量大的路口行駛時,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電動自行車主經常會越過停止線,跟機動車搶道,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也陡然增多。

追求聲音輕些

8月1日起,電動車新國標正式進入過渡期

消費者往往以為,電動機聲音越輕越好,這又是一個誤區。電動機有高速、低速之分。按國家標準,應該使用高速電機。由於低速電機價格低廉,有的廠家為求低價促銷,就偷樑換柱,以低代高。

追求摩托式樣

8月1日起,電動車新國標正式進入過渡期

喜歡輕型摩托式樣的電動自行車,又是一大誤區。電動自行車屬於自行車大類,電動只是助動性質,不能廢除它的騎行功能。這也是發達國家通行的國際慣例。式樣越接近輕型摩托車,騎行功能就越差,車子的自重也越大。國家規定自重為40公斤,其中電池就佔了27公斤,加上反光鏡、轉向燈等摩托配件,往往會超負荷運行,縮短電機的使用壽命。

消費者應購買符合現行國標或新國標的合格車,不要購買國家規定的允許銷售目錄以外的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四輪車和老年代步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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