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演員自導自演「大戲」

哈市演員自導自演“大戲”

套路貸,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一種典型的犯罪類型。一些人以能快速貸款為幌子,實際上就是幾家“公司”相互勾結,合夥騙錢。哈市不少市民就先後掉進了同一家貸款公司的陷阱裡。本週四,黑龍江省公安廳和省臺《新聞夜航》聯合推出的“警方視點”欄目對此案進行了獨家報道,本報記者隨即採訪了資深法制記者劉暢。

志乾,志乾,很快來錢,籤合同就放款

哈爾濱人時偉(化名)買房子急需用錢,上網搜索,搜到一條“無抵押,放款快”的小額貸款公司信息。打電話過去,在宏偉路一棟居民樓裡見到了發佈信息的人。看完時偉的材料,發佈信息的人把時偉領到了一家名叫“志乾”的投資公司。

志乾公司的工作人員說,貸款不需要任何手續,只需工作證或身份證複印件就行。時偉要貸35萬元,工作人員說有點多,讓時偉兩天後先去第三家合作的貸款公司拿10萬塊錢;又過幾天,再去第四家合作的貸款公司拿10萬。在這個過程中,有人給時偉打電話,讓他去志乾公司。時偉心想,那15萬無利息貸款也要到手了。

再次來到志乾公司,時偉按指引急匆匆地簽了一堆合同。“沒太細看,大概有四五份,然後他去銀行取錢,給了我5萬,說剩下的10萬打我卡里,然後他們就走了。後來發現卡里沒進那10萬元錢,打對方電話,對方已經不接了。”

時偉的第一反應是:可能受騙了!因為簽定的合同是借款15萬,即便其中有10萬元沒收到,也要按合同辦事。簽完合同的第六天,時偉最擔心的事兒發生了,一個自稱姓鄧的男子給他打電話——要錢。兩人相約見面,糾葛半天,不歡而散。時偉回憶:“我就拿5萬你管我要15萬,肯定是沒有。然後他說要不這樣,你先還給我3萬,然後陸續再給我。”

噴字、貼大字報、小區支帳篷,無底線騷擾

後來,時偉又和鄧某約見了幾次,對方的催債行為逐步升級。時偉說:“在我居住的小區噴字,噴的是我欠款;非法侵入我的住宅;去我單位貼我欠款,寫上我的名字,無數次到我單位進行騷擾。”今年1月22日,時偉接到了法院傳票,鄧某拿著他的15萬借款合同起訴到了法院,時偉無奈選擇報警。

另一位市民王平(化名)的遭遇差不多,都是先簽了借款合同,然後對方提出要去王平家實地考察一下。王平回憶:“看完了以後對方說,你這個不合格,(借)3萬塊錢不行,轉了一圈以後,就給了我8000塊錢,我不要,不要不行,倆人綁著我就把我從車裡推出來了。”從此,王平為那3萬塊但只拿到8000元的借款合同,傷透了腦筋。

賓縣人姜巖(化名)當初找到志乾公司貸款時,抵押了自己的一套房產。“我的經辦人叫楊志,當時是這個公司的老闆,給拿出的是15萬,去掉什麼平臺費、出場費,真正到手13萬,但給出了30萬的(借)條,說明天(剩下的)錢給你。”可是,姜巖最終只拿到了13萬,姜巖要支付的卻是30萬的利息:9000元錢。他決定要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可再找志乾公司卻已搬家,自己抵押的房產也被更名過戶了。

同樣套路,把蘭西縣居民姜浩洋(化名)也套牢了。姜浩洋說:“辦手續之後打的2萬欠條,因為我家是外縣的,他說到你家做下家訪之後才能放錢。第二天他有兩個小弟跟我去的,說他大哥說放不了那些,只能放7000元。”結果可想而知,他被要求每月按借款兩萬支付利息。

哈市演員自導自演“大戲”

拽件兒、審件兒、放件兒,各司其職

哈爾濱市公安局道外分局陸續接到了多起類似報警,發生地點集中在南崗區黃河路、馬端街,道外區宏偉路等多個地點,警方詳細聽取了貸款人的舉報,發現不同地點的所謂貸款公司都指向同一家——志乾投資管理公司,而貸款公司的經理也都指向同一人——志乾公司法人楊志。偵查員秘密調查,發現志乾公司經常更換辦公地點,每天出入公司的人員大約有30人左右。

夜航記者劉暢對本報記者說:“這個公司的組織架構非常明確,用術語來講,他們有專門拽件兒的,所謂拽件兒就是怎麼把被害人引到公司;之後還有審件兒的,就是怎麼給被害人打欠條和借款協議;還有放件兒的,有專人開車帶被害人到銀行給他放錢,之後還有催款的。”

以楊志為首,三個女內勤負責打印協議,其他男性員工負責出現場、放債、催債,暴力犯罪主要集中在催債環節上,分為軟暴力和硬暴力兩種。偵查員在外圍化裝調查,看到了他們在貸款人家樓下搭帳篷,到貸款人單位鬧事。“比如說三人或三人以上去被害人家裡或者單位強行入室進行言語騷擾、恐嚇,或者對室內財物進行損毀。後期公司經過運營模式包括催賬模式的轉化,變成了一種軟暴力催債,比如糾纏、尾隨、滋擾等。”

話劇演員自導自演“套路貸”大戲

志乾公司的經理楊志,人稱大海。曾下海開過飯店,做過買賣,早年還曾經是一名話劇演員,就是他發揮“專長”,自導自演了這出“套路貸”戲碼。

公司裡的人均受僱於楊志,各司其職掙相應的工資。劉暢向本報記者介紹:“給楊志拽一個件,也就是介紹來一個被害人,楊志以借條金額的10%返給他們。在放款過程中,每出一次現場,楊志會給他們每人200元作為出場費,催款的時候噴字兒、堵被害人家鎖眼兒,50塊錢一個人。”

偵查員通過對貸款人和志乾個別涉案人員的接觸,逐步掌握了志乾公司的慣用套路:虛增債務;虛假訴訟;轉貸平賬;巧立明目收費;臨時增加費用;人為製造違約等,把貸款人牢牢套住,帶有明顯的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性質。

專案組查明,自2015年以來,志乾公司共搬了七次家,現在有三個地點比較固定。專案組分成若干小組,突擊了志乾公司的三處窩點,抓獲涉案人員23人,其中21人被批准逮捕。在志乾公司裡一次性就搜出了500多份貸款合同,每一個貸款袋上都標註著貸款人姓名,和當時放款出現場的人員姓名。

幹著缺德的事兒,還說是“還人情”

7月27日,夜航記者劉暢採訪了在押的志乾公司部分涉案人員,她向本報記者講述了一些鮮為人知的內幕。肇東男孩小東,1995年出生,之前在別的貸款公司借過錢。還錢的時候還不上了,放貸的讓他在志乾打工,負責放款和催債,邊打工邊還錢。小東最常乾的就是噴大字和堵鎖眼,都是志乾的人教他的。後來,小東又把同樣沒工作的媳婦帶了進來,倆人一起在志乾打工。

“採訪小東的時候,他說他想積點兒德。我問他,你覺得這事兒很缺德嗎?小東回答,人家畢竟是著急用錢才上你這兒借錢,你給人家少了,後期人不還了,你就上人家堵鎖眼兒、噴字,我覺得挺缺德。”

“還有一個嫌疑人外號叫大熊,楊志過去開飯店的時候,大熊是他的保安,曾經對楊志有‘救命之恩’。楊志最初開辦志乾公司的時候,就邀請大熊加入了,還給大熊拿錢看過病。懷著一份感恩的心態,大熊開始為志乾努力打工,也就是負責放款和催債。家裡人都勸他別幹了,但大熊說就是覺得欠楊志人情,要還。”

人情要還,錢也要還,但真正要還的何止這些?貸款人被硬生生騙走的錢,還有他們被侵犯的個人名譽和家庭利益,這些都要還!劉暢對本報記者說:“要借款,最好選擇信譽好、有資質的正規貸款機構;尤其在碰到先簽合同後放款的情況,一定要慎重簽字,同時留存各種轉賬、轉款記錄,防止意外狀況發生。” (李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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