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安徽高溫津貼標準上調!

好消息!安徽高溫津貼標準上調!

安徽省總工會、人社廳、衛計委、安監局四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將全省高溫津貼標準由之前的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調整為不低於15元。

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到35攝氏度及以上的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的(不含33攝氏度),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調整為不低於15元。

同時,此次調整還擴大了高溫津貼的發放範圍。此前該省高溫津貼制度規定的發放範圍僅為企業,此次將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也納入其中。

通知還要求,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津貼制度,並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高溫津貼發放範圍及具體標準。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因增加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高溫津貼計入工資總額,在用人單位成本中列支。

據瞭解,安徽省自2011年以來開始建立高溫津貼制度,當時的補貼標準為10元每天,發放時間為6月到8月,一直採用按天發放的方式。此次通知要求,為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同時又不過多增加用人單位的負擔,在高溫津貼發放方式設置上仍選擇按天發放。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佈的為準。各級人社、衛計、安監部門和工會組織將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用人單位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管,確保高溫天氣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該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安徽省高溫制度建立後的首次調整,對於維護高溫場所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將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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