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貨款 依法扣劃促執行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通過扣劃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賀某與新餘市某物資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查明,判決新餘市某物資公司支付賀某貨款5萬餘元。但判決生效後,新餘市某物資公司仍拒不支付該筆貨款。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新餘市某物資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但新餘市某物資公司置之不理。隨後,執行法官在查詢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時,足額凍結了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並依法予以扣劃了5萬餘元執行款。案款到賬後,執行法官依法為申請執行人賀某辦理了領款手續,案件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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