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法院:簽約「三大執行保險」 救助保險是亮點

芦溪法院:签约“三大执行保险” 救助保险是亮点

蘆溪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羅依紅(右二)、執行局局長趙俊(右一)、人保財險蘆溪支公司經理張小青、見習經理鄧禎等相關人員出席簽約儀式

芦溪法院:签约“三大执行保险” 救助保险是亮点

蘆溪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羅依紅(右)與人保財險蘆溪支公司經理張小青合影

芦溪法院:签约“三大执行保险” 救助保险是亮点

蘆溪法院網訊 2018年8月3日,蘆溪縣人民法院與人保財險蘆溪支公司簽署“三大執行保險”合作協議。蘆溪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羅依紅、執行局局長趙俊、人保財險蘆溪支公司經理張小青、見習經理鄧禎等相關人員出席簽約儀式。

此次合作,首次引進執行救助保險機制,是一種“保險+救助”新機制項目的落地實施。執行救助保險是對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以及其他因遭受人身傷害而起訴並取得勝訴判決的受害人或其親屬,因無法足額獲得被執行人損害賠償,且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或終結執行。在保險期間內,對這部分申請執行人,依據國家或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應當支付的救助金,由保險公司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通過實施執行救助保險機制,放大執行救助資金的額度,以達到超效率使用財政資金的效果,救助更多的申請執行人,並達到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緩解執行難、體現司法為民、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最終目的。

接下來,蘆溪法院將從訴訟保全責任保險、執行救助保險、執行懸賞保險“三大執行險種”全面鋪開,做好訴訟保全、執行懸賞、司法救助等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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