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貨運糾紛 法院當天立案當天調解結案

都市報訊(新疆都市報全媒體記者 魏紅萍 通訊員 劉丹)

6月28日,記者從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瞭解到,該院在受理一起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件時,實現當天立案,當天調解結案,雙方當事人均對法院立案庭、民庭工作人員給出高度讚譽。

2017年起,庫爾勒某物流公司以公路貨運的形式多次給董某運輸門窗等貨物,期間產生的運費董某未向物流公司支付。2017年4月7日,經雙方結算,董某向物流公司出具欠條一張,確認欠物流公司欠款36000元,但董某於2017年11月30日支付10000元后,剩餘26000元一直拖欠未付。物流公司因此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當天就對該案予以立案,並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到庭參加調解。原來董某一直拖欠物流公司也是事出有因,因為物流公司在運輸過程中對運輸的不鏽鋼門造成了部分損壞。

經過法官在法理、情理方面耐心細緻的勸說疏導,雙方終於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物流公司願意在欠款中減去運輸過程中造成的貨物損失,故雙方約定被告董某向原告物流公司支付運費17000元,於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若未按期足額支付,董某需另向物流公司支付違約金5000元。至此,該起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成功化解。雙方當事人對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公正、高效的辦案十分滿意。

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對一些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的案件及時適用簡易程序組織調解,快捷高效調處糾紛,提前實現案結事了,切實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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