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兩天41個報警電話,閩清一男子惡意撥打110被治安拘留

「以案说法」两天41个报警电话,闽清一男子恶意拨打110被治安拘留

「以案说法」两天41个报警电话,闽清一男子恶意拨打110被治安拘留

導讀:

110報警電話,不僅只是電話,有時更是群眾的求助線、生命線。將報警電話公之於眾,本是告知大家,如有需求可以快速撥打電話,節約時間尋求幫助的一種途徑。然而,有人卻將報警電話視為一種取樂之道,惡意擴散,肆意撥打,擾亂公安機關辦公秩序,嚴重影響正常接警秩序。近日,閩清縣公安局梅溪派出所嚴肅處理了一名肆意撥打報警電話的違法人員。

「以案说法」两天41个报警电话,闽清一男子恶意拨打110被治安拘留

案件回放

「以案说法」两天41个报警电话,闽清一男子恶意拨打110被治安拘留

2018年7月10日,閩清縣公安局梅溪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在閩清縣梅溪鎮梅埔村某民房內查獲涉嫌醉酒後惡意撥打110報警臺電話,擾亂單位秩序的嫌疑人鄧某,並依法將其口頭傳喚至梅溪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鄧某於2018年7月6日至7月7日,先後41次通過尾數為9602的手機撥打110報警臺電話,語無倫次,嚴重佔用了110接警通道,擾亂了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正常的接警秩序,由於鄧某曾於2018年6月因擾亂單位秩序被閩侯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屬於六個月內再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人員,梅溪派出所民警依法對其予以治安拘留十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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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110報警服務檯是維護治安和服務群眾的一個公共平臺,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群眾突遇個人無法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是群眾緊急情況下求助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渠道,如果被大量無效的警情佔用,一旦發生重大警情時打不進來或者延誤時機,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惡意撥打報警、無聊撥打110取樂或報假警等行為嚴重浪費了警務資源,而且會構成違法,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於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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