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土右旗環境保護局強化監督管理,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對照內蒙古自治區審改辦《關於對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開展“回頭看”的通知》(內審改辦發[2017]9號)文件中規定的七類35條具體清理規範內容進行了自查自糾。一是嚴格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內政發[2013]104號),涉及旗縣級取消審批的7個行政審批事項我局均已全部取消。二是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嚴格按照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和本級環評審批程序,組織開展中介服務事項的專家技術評審和審批工作。三是持續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對中介服務機構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質量進行嚴格審查,對編制質量差、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予受理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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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供稿:劉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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