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到贵港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7月17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率一行四人到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就贵港市检察机关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会上,贵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似兰就贵港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作汇报。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到贵港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汇报会现场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到贵港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在会上作讲话

韦似兰副检察长汇报时说,2018年上半年贵港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为贵港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到贵港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贵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贻勇在会上发言

当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督察组还查阅了2018年以来贵港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材料,并召开会议对督查的情况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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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查看相关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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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会现场

孟耀军副检察长指出,贵港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高检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依法严惩、依靠群众、务求实效的原则,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有序开展,深入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各项工作制度文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打击合力,增强办案效果;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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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会现场

贵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贻勇表示,一是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分析督查组在督查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及时对照整改;二是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将相关工作衔接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要严格遵守案件办理程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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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似兰作汇报

今年贵港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 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红兵等1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许红兵等16人有期徒刑二至二十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及没收财产,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9日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小龙、卢季瑜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8年5月21日经平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莫小龙、卢季瑜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五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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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红兵等16人涉黑一案庭审现场

此外,2018年4月8日,平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韦某某、覃某、黄某等1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诉;2018年6月29日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张某某等3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容留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开设赌场罪一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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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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