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與宣傳不符 經協調退定金

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記者吳採平)近日,湖北省消委會披露了一起投訴案例。消費者購房時聽信銷售員承諾,交納定金10萬元,後發現實際房型與宣傳不符,要求退錢遭拒。經湖北省消委會協調,開發商最終同意退還消費者10萬元定金。

5月9日,消費者郭女士來到武漢市江漢區越秀地產售樓處,有意向購買一套115平方米的商品房。銷售員稱該房屋南北通透、採光好等。郭女士現場交納了10萬元定金,與銷售員口頭約定了相關內容。次日,郭女士現場查看樓盤時,發現預訂的房屋光線差,與銷售員宣傳的樓層與房型不符,要求退還10萬元,遭對方拒絕。

湖北省消委會受理投訴後,經調查瞭解,該房地產公司售樓部銷售員涉嫌誤導消費者,存在不規範營銷的行為。經深入調查,湖北省消委會還發現該公司存在利用格式條款等方式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誤導消費者簽訂不平等的“訂金、保證金、認籌金”等協議的行為,涉嫌減輕自身法律責任,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經多次溝通協調,雙方最終達成和解,開發商同意退還消費者10萬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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