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府法场劫囚案」,从水浒传的“淫妇”说起

作者 赵小昭

「大名府法场劫囚案」,从水浒传的“淫妇”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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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专栏

公元1117年,翠屏山血案前,宋江带着二十七名兄弟风尘仆仆地上了梁山,惊醒了晁盖“小反即安”的梦。从此,中国就有了两个人的王朝:一个在东京,叫赵宋;一个在梁山,叫晁宋。梁山人数开始剧烈膨胀,传统的打家劫舍无法供应头领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银的奢靡生活,唯一途径就是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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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新水浒》石秀剧照

而这场战争导火索之一“拼命三郎”石秀,他已经沦落到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地步,在这兵荒马乱盗贼四起的背景中,他一个人挑着一担柴,正缓缓地走过蓟州长街。

一.为何水浒里的“淫妇”都姓潘

“拼命三郎”石秀石三郎的命运转折点,和“行者”武松武二郎一样,都是从识破了姓潘的嫂嫂奸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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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嫂嫂

潘金莲和潘巧云的命运殊途同归,最终都在道德的刑场上被开膛破肚,为什么《水浒传》里的这两大“淫妇”都是姓潘呢?

我读过的比较靠谱的说法有4种:

1.谐音

“潘”和“攀”同音,攀富贵,攀大款……潘金莲有一双傲人的小脚,那时以女人的尖尖小脚“三寸金莲”为美,如同当代的“丰胸”,波涛汹涌=性感;在中国,莲花占有相当纯洁高尚的地位,在佛教艺术中,莲花与菩萨多有联系,那就是出尘脱俗的,《西游记》里说:金乃流动闪烁之相——当这朵莲“攀”上了金,追求的就是最原始的欲望。潘巧云因其是七月七日生的,因此小字唤做巧云。秦观词云:“纤云弄巧,飞星传恨。”可是她却在夜晚与和尚偷情,高“攀”了名字里的诗情画意。

2.情伤

作者施大爷可能被某位“潘”姓女子深深的伤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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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潮流

源自奸臣潘仁美,因为杨家将故事的传播,让人对“潘”姓的印象极为敏感,民间甚至有“潘杨不通婚”一说,《水浒传》小说是在杨家将之后诞生,作者为了迎合当时读者的喜好,所以顺水推舟让为人不齿的“淫妇”姓潘。

4.讽喻

张士诚的手下大将潘元绍、潘元明两兄弟原是张士诚反元起事时的伙伴。张士诚称吴王时,二潘大受宠信,潘元绍被招为吴王爱婿,潘元明则手握重兵,出镇杭州。但二人在张士诚最危难最关键之时,竟先后投降了朱元璋,从而加速了张士诚的失败。

施耐庵曾经在张士诚手下干过,所以在小说里创造了两个潘姓的不贞女子来讽喻他们为臣不忠

张士诚为人,“外迟重寡言,似有器量,而实无远图”,其实是个见好就收的厚道人。”(张士诚)既据有吴中,吴(地)承平久,户口殷盛,渐骄纵,怠于政事。”其弟张士信和其女婿潘元绍特别喜欢聚敛,“金玉珍宝及古法书名画,无不充溢。日夜歌舞自娱。”

身为驸马的潘元绍所作所为使得张士诚失去民心。

1366年湖州之役时,潘元绍驻兵乌镇之东,连番失利。而在湖州之役结束之前,朱吴另一军由李文忠率领攻取浙西桐庐、富阳、余杭等地,进兵杭州。结果,杭州守将潘元明未经战斗将城献出,至此,张士诚浙西诸州、县全失。1367年9月份,苏州城已被围10个月,粮草早尽,罗掘俱穷。张士诚拒不投降,最后城被攻破,朱吴军由葑门、阊门入,守城兵溃,太守周仁及徐义、潘元绍皆降。

张士诚起义抗元时,施耐庵参加了他的军事活动。张据苏以后,施又在他幕下参与谋划。施耐庵和张士诚是同一条战线,肯定是相当痛恨鄙视潘元绍、潘元明哥儿俩。因而可以推测:写《水浒》时,施耐庵有意将书中两个背夫偷汉的不忠“淫妇”,都取姓为“潘”,使得后人凡谈及淫妇,必提“二潘”,以此来宣泄心中对潘氏兄弟的不满与讽刺——“杀人不用刀”的文人得罪不起啊!

个人认为,第一种说法从文学角度和其他人物姓氏来看,有些靠谱,但是第四种似乎更有说服力——淫妇的不忠必然导致家破人亡,叛臣的不忠必然导致江山易主。

二.叔叔和叔叔不一样

《水浒传》中,通过石秀的视角,对潘巧云有一段细致的描写:

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嬝嬝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簇簇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扌刍)(扌刍)、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甚么东西。——《水浒传》第43回

这段描写中石秀的窥探似乎充满了欲望,特别是最后一句,有点接近性骚扰了。如果这段是在描写一个青楼女子或者《西游记》里面妖精倒算恰当,但潘巧云是一个已婚良家妇女,这样的视角等于直接告诉读者:这是一个淫妇。

曾有不少人分析,石秀对潘巧云心怀暗恋情愫,觉得石秀窥探潘巧云有“性”的成分:

“石秀分明记得,那个时候,真是窘乱得不知如何是好,自己是从来没有和这样的美妇人面交话过,要不是杨雄接下话去,救了急,真个不知要显出怎样的村蠢相来呢。想着这样的情形,虽然是在幽暗的帐子里,石秀也自觉得脸上一阵的燥热起来,心头也不知怎的像有小鹿儿在内乱撞了”——施蛰存《石秀之恋》

且不论这类说法的是非,在我看来,这只是石秀作为“梁山第一间谍”的职业习惯。要做间谍,要去卧底,首先要看清楚你面对的人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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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醉酒戏武松

面对“酥胸微露”的潘嫂嫂,武二郎“是个硬心直汉,却不见怪”,潘嫂嫂拿盏酒,擎在手里,看着武松道“叔叔,饮个成双杯儿。”武松居然不明白这叫性骚扰,还继续配合,“接过手来,一饮而尽”。

潘嫂嫂巧云跟海和尚喝茶时,“把袖子去茶锺口边抹一杯,双手递与和尚。那和尚连手接茶,两只眼涎瞪瞪的只顾那妇人的眼。这妇人一双眼也笑迷迷的只顾这和尚的眼”,这看似平常的端茶递水,潘巧云自以为是深藏不露的,但是却被敏锐的石三郎看出了背后的故事---有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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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巧云和海和尚(潘老汉的眼神说明了一切)

当嫂嫂“淫妇”真面目露出来时,武松是火冒三丈,对嫂子大发脾气,并且出言威胁“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这是武松给武大郎之死埋下的雷,后来武大郎说要把她和西门庆的事告诉武松时,潘金莲顿时吓得魂不附体,本能的反应就是灭口。

如果此时说破,按照《名侦探柯南》里套路,坏人都会说:这只是你的推测而已,你并没有证据!所以石秀根本没有和嫂嫂正面冲突,而是暗地里告诉杨雄,并叮嘱杨雄暂时先不要告诉潘巧云,等捉奸在床再说——没有给潘巧云谋害亲夫的机会。

同样是被潘嫂嫂反咬一口,武松是赶紧从武大家里搬出去,临出差前,居然在饭桌上规定武大郎几时出门,几时回家,还说“篱笆扎的牢,野狗入不来”这样极具侮辱性的话语。这一切都是针对潘金莲,让她十分愤怒和压抑,一旦有了这些情绪,再遇上西门庆,出轨就是很自然的,而一旦出轨,就走向了不归路——潘金莲跟武大郎陷入你死我活的矛盾;

杨雄酒醉后说漏了嘴,潘巧云马上对石秀反咬一口。第二天石秀看到被杨雄砸过的肉铺,马上就能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却不做任何辩解:“我若和他分辩,教杨雄出丑。我且退一步了,却别作计较。”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把账目向潘公交代清楚:“账目已自明明白白,并无分文来去。如有丝毫厘昧心,天诛地灭!”

对一个底层人来说,清清白白是最重要的。我在某论坛上曾听人谈起他的父辈:

一位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大队和村办、乡办企业当过会计的人,直到死都保存着各种不同时期的账本,生怕哪一天所谓的上级会来查账。

叔叔和叔叔是有区别的。武松要等何九拿出黑骨头,听郓哥讲述所见所闻后,才知道嫂嫂与人通奸谋害了武大;石秀半夜“只听得木鱼敲响”,他迅速觉察到蹊跷:白素贞不住隔壁,这里又是条死巷,秃驴化缘最多走错一次,连日来都到这儿来敲木鱼必定有诈!于是顺着这条线索就查出了真相,“倒被这婆娘瞒过了,做成这等勾当!”

对一个男人来说,比老婆红杏出墙更受伤的是----人人都知道他老婆红杏出墙。

武大死后,武松告上公堂、大闹狮子楼,搞得全天下人都知道潘金莲与西门庆的事儿,让哥哥武大郎成为古今“第一绿帽王”;而石秀至始至终都保住了哥哥杨雄的面子,以至于后来海和尚赤身裸体死在杨雄家后巷,群众和官府都一头雾水,完全不会把裸体和尚和杨雄老婆联系到一起,更别说知晓杨雄头上绿油油,他老婆与人偷情了。

三.单讲一个“義”字的梁山上,石秀拼的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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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秀劫法场

石秀的出身在梁山众人中处于最底层的,如果人生是一场斗地主游戏,那么他拿了满手的烂牌。就算他想跟王英一起当“屌丝”,他也没有资格——王英起码也弄了两套飞机带翅膀儿---他是清风山的boss之一;就连他想“路见不平一声吼”,都拿不出一件像样的兵器,救扬雄时,石秀用的是挑柴火的扁担。

有人一出场就注定是老大,比如同样是三郎的宋江,讲的是“义气”;而石秀却只能拼命,“路见不平,便要去相助”,因此有了“拼命三郎”的绰号——这是他自己说的,没人听说过。武二郎还没见到潘嫂嫂就打死了老虎名扬四方,而石三郎“随叔父来外乡贩卖羊马,不想叔父半途亡故,消折了本钱,还乡不得,流落在此蓟州,卖柴度日。”救了黑白两道通吃的“病关索”杨雄后,两人结拜成了兄弟,可石秀并没有沾着哥哥的光,只是从卖柴郎变成了杀猪匠---继续做个底层贩夫走卒。

石秀一心想上梁山,“神行太保”戴宗看在他救了杨雄的份上曾给过一个口头承诺,“梁山上留一把交椅”。可是戴宗要的是有名的“病关索”杨雄,他只是顺便而已。现实是杨雄工作稳定收入丰厚,身为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算得上是份“肥差”,家里还有个漂亮的老婆潘巧云,杨雄没有上梁山的理由。

如果杨雄不上梁山,石秀哪有途径上梁山? 再说了,他去干啥?继续砍柴吗?打鱼的不和砍柴的聊天!他知道好汉每每都是被“逼上梁山”的,所以这次,他要逼杨雄。在石秀的积极推动下,翠屏山杀人碎尸案发生了。

然鹅,上了梁山后,石秀才发现,他是站到了悬崖边上。刚上山就因为偷鸡一事被有道德洁癖的晁盖嫌弃,差点就被拉出去砍了。此刻梁山格局已经大致稳定,论武艺他比不上林冲,论智慧他算不过吴用,论名气跟同样经历的武松差了108只老虎。

攻打祝家庄,他的机会来了!虽然他刚砸了祝家庄的店,就派他去探听消息....此刻他内心的台词是:宋大哥,你直接砍了我还来得快些!他清楚:出来混是要舍得花本钱的。可是他没有本钱,别人可以论家世,可以拼财力,可以讲义气,他唯有拼命!可是他更清楚,命只有一条,该如何拼呢?——做间谍。

石秀顺利的潜进祝家庄,还用说哭就哭的高超演技和腿一软就下跪的态度,获取了重要的情报,救了宋江带领的梁山大军。 大破祝家庄后,他终于从悬崖边退回来站在梁山大寨中,然而玉帝还是关上了所有的门,他被派到戒备森严重兵把守的大名府去做卧底,他的任务是是要保住卢俊义的性命。卢俊义对梁山有多重要,所有人都明白---如果卢俊义在狱中死了,他的任务就失败,如果卢俊义在法场上被砍了头,他的任务也是失败。

这个任务太难太危险了。宋代监狱的门卫制度很严。凡收押犯人,由负责者填写案状,犯人入狱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金刀若酒及纸笔、钱物、瓷器、杵棒之属,一律皆不得入。《宋会要.职官》卷九五载:对向犯人提供违禁器物的人,视后果予以处罚;没有产生不良后果,也要杖一百;犯人因此得以逃亡,自伤或伤他人者,徒一年;犯人因此自杀,杀他人者,徒二年;如果犯人罪在流以上,只要逃脱,虽无杀伤他人的情况,也要处以二年徒刑。

在古代,法场“劫人”这样的罪行被视为“恐怖主义”。

《唐律疏义》卷十七规定:“诸有所规避,而执持人为质者,皆斩。部司及邻伍知见,避质不格者,徒二年。”对敢劫持犯人或者人质者,见着就抓,格杀勿论,一定要处以斩刑。当地居民组织的负责人,还有左邻右舍、亲戚朋友,凡虑及人质安生,故意回避躲闪,不敢抓捕罪犯者,要判徒刑两年(人质的某些亲属可以不在此列)。在这一规定中,擒杀劫持者是唯一目的,人质的安全忽略不计。

与唐代相比,宋代法典将“捉人为质”和“劫囚”并为一条,对劫狱和盗囚制裁更严。《刑统》卷一七《劫囚》规定,“诸劫囚者,流三千里,伤人及劫死囚者绞,杀人者皆斩”,而且强调“但劫即坐,不须得囚。”

当石秀在酒楼上看见卢俊义被刽子手五花大绑押出来砍头的时候,他放佛看见玉帝为他在108层高楼上给他开启了一扇窗-----要么粉身碎骨,要么出人头地。

他大喝一声纵身跳下。

有胆识的人很多,但是人和人不同。同样是劫法场,李逵光知道“大吼一声”,从半空中跳将下来砍人,如果不是碰巧现场还有另一群劫法场的,别说救人,连自身都难保;无援兵无退路孤身一人的石秀却大喊:“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吓得很多官兵不战自退。

「大名府法场劫囚案」,从水浒传的“淫妇”说起

▲祝家庄

同样是被官府捉住在大堂face to face,宋江装疯卖傻连米田共都肯吃,惹来了一顿板子,最后宋江挨不住只得认罪;石秀在法场救了卢俊义还砍翻几十人后被捉住,却是腰杆笔挺地大骂梁中书,震慑了所有人:

「你这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我听著哥哥将令:早晚便引军来打城子,踏为平地,把你砍为三截!先教老爷来和你们说知!」....厅上众人都呆了。梁中书听了,沈吟半晌....分付蔡福在意看管,休教有失。——《水浒传》第62回

世人对他的无视,后人对他言行举止的粗略归类简单解释,都成了他不安分的稻草。他冷静从容,默默的审视着一切,甚至带着些志在必得的孤傲。他不在乎外人的眼光,他一次次用最极端的方式走向未来。终于,拼命三郎把最烂的牌打赢了,做了梁山第八名步军头领,排座次时第三十三位,是在“坐着喝酒吃肉的”三十六天罡星里!而他原先的大哥杨雄要不是沾了他的光,多半只能在地煞星中站着喝酒吃茴香豆了。

话说石秀之后,整个神州大地再没有真正拼命的人了,偶尔会有几个人跳出来哗众取宠——哥哥嫂嫂们,别闹了!叔叔很忙的。

备注小贴士

在梁山好汉当中有四个人曾任“押狱”一职:戴宗、杨雄、蔡福和蔡庆。杨雄的职业“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相当于现代的监狱管理人员和执行死刑的法警。

其中戴宗和杨雄的“押狱”前面还多了“两院”。何为两院呢?宋代州一级的司法机构有府、州院及司理院,有的则将州院并入司理院,或者是将司理院分为左、右司理院,故此称为“两院”,相当于现代的监狱长。

戴宗、杨雄、蔡福也被称为“节级”,北宋时期监狱的管理人员分为狱掾、狱吏、典狱官、司理、蒙自、狱子、杖直、押狱等,并没有“节级”这个职位。宋代军队中“五百人为指挥使,百人为都,置正副都头二人,节级四人。”所以《水浒传》中的“节级”是借用军队中的官名来称呼监狱长。

上一期:「东京女子图鉴」,水浒视角下的女性世界

《宋会要》 《宋史·兵志》 《明史》

《宋刑统.杂律》 《水浒传》 施蛰存《石秀之恋》

《水浒十一年》2008年山东画报出版社

《爱拼才会赢,梁山第一间谍竟然是他》本文作者

赵小昭:现居于成都,大龄未婚问题美少女。专注于一切有趣无意义之事,做浮华时代清醒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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