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我记得跳崖的时候被闪电劈死了,为何醒来却成了文艺奶爸

“嗬…嗬…”一个身材高大、肌肉精壮的背心男人忽然满头大汗地从床上翻了起来,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中流露着迷茫的神采。

我是谁?

这是哪里?

我真的是我吗?

这几个问题不断地在他的脑海里闪现,仿佛浑浑僵僵中,这个男人在思考着世界上最深奥的哲理问题。

“我是里昂没错,我应该是在跳崖时,被闪电劈死了……可我为什么还活着?而这个杨轶,又是谁?”渐渐地,他的眼神恢复了清明和锐利。

刚才脑海里填斥进来的记忆,差点让灵魂穿越过来的里昂精神爆炸!也一时间,让他几乎迷失了自我。

但度过了这段可怕的融合期之后,里昂已经渐渐地了解他这个前身的过去,也了解了这个世界的大概。

没错,他确实是穿越了,被雷劈的那一下,让他的灵魂钻进了一个异次元空间,不知过了多久,再次破空而出,与这个男人融合为一体。

是的,融合,对方的灵魂并没有消散,而是和里昂彻底融合,甚至让里昂一度认为是自己是这个男人,而只不过接受了里昂的记忆。但两种灵魂印记在角逐中,更加坚毅的里昂占了上风,前身则被打散,糅合进了里昂的灵魂。

当然,里昂也谈不上是重生,因为,这个世界跟里昂曾经在的地球并不一样!

过了一遍杨轶的记忆之后,里昂就找到了很多差别。

比如这个星球叫蓝星而不是地球,比如中国的历史虽然还是有唐宋元明清,但朝代的更迭方式并一样,比如近两百年来中国依然是有着耻辱的国土沦陷史和缓慢的复兴崛起,但相对应那些历史人物却没了踪影。

同样的,那些耳熟能详的歌曲、电影等等,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历史的发展轨迹很相似,可在内容上却有着天翻地覆的差别。

“这是一个似曾相识,却完全陌生的世界!有趣,有趣!”里昂是这样给出的评价。

默默地在床上盘坐了好久,里昂才接受这个事实。他轻轻地站起来,光着脚丫,走入了狭小的卫生间。

里面有个镜子。

镜子里倒映的,是一张硬朗的脸庞,仔细看,还有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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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那种韩版的欧巴帅,也不是刘德华、谢霆锋那种一眼便让女生们尖叫的帅,反而有点像张震,面庞方正,肤色黝黑,但剑眉星目,鼻梁挺拔,不苟言笑,浑身散发出一股凌冽的压迫感!

跟里昂前世是杀手有关系吗?不,一点关系都没有!要知道,里昂以前易容之后,可是能够完美地收敛自己的杀气,上能扮演大腹便便的高官,下能装成青涩害羞的学生仔!

而这张面庞,不用里昂干什么,都是有股令人难以接受的韧劲!或许在六七十年代,还算是很受欢迎,可在这个追求奶油小生的年代,怕是女生们看到了都要退避三尺啊……

但里昂却忍不住喉咙有些哽咽,眼眶泛红起来。

前世作为一个冷血杀手,他可不容易情绪激动啊!

可是此时此刻,里昂忍不住激动的心情,颤抖着双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庞。

帅不帅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有了梦寐以求、属于自己的容颜——不再是那个疤痕累累、不戴人皮面具不敢出门的他!

这个情绪来得快也去得快,里昂很快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他的嘴角微微上翘,虽然那一丝笑意看起来有点莫名的冷酷,但他心情的确很好。

读过了杨轶的记忆后,里昂知道,属于这个男人的生活并不算波澜壮阔,甚至还有点小憋屈,但却是里昂前世梦寐以求的平凡。

杨轶,这是一名农村出身的退役军人,而且,还有着从小练武的底子,难怪身体这么健壮。这让里昂很满意,因为即便比不上自己前世,但有这个底子,重新练回来,可不要太容易!

况且,里昂还暗暗地感觉到,这个身体有着很高的习武天赋,配合上自己前世的那些内修功法,未来的极限恐怕要比自己前世还要高。

当然,在这个相对和平的世界里,里昂也不需要跟前世那样打打杀杀,习武,可能也只是起到一个自我防卫作用。

扯得有点远了,谈回到这个杨轶的过去……

前身是16岁开始当兵,服役了十多年,本身的军衔就不低,但由于路见不平,跟一个高级将领的儿子起了冲突,有股执拗劲儿的杨轶将对方暴揍了一通。

以杨轶的身手,还不留情,那个纨绔小子哪里打得过?当场断了几根肋骨,吐血被送进了医院。

这事闹得很大,在多方势力的角力下,杨轶还是没有能够保住自己的军装,被动退役,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仅仅是给杨轶保留了颜面的驱逐出军队的惩罚!

杨轶其实也是愣头青,当时还是有重视他的上级想要拉他一把,只要转业成功,他回到家乡还是能当一个科级干部,甚至公安局副局长也不是没有奢望的可能。

可是杨轶执拗地跟头牛一样,被退役后,谁也不愿意理睬,愣是卷起铺盖,自己一个人走了十几公里,离开了军营,再也没有回头。

那些过去的就不用再提了,退役后的杨轶做过很多工作,私人司机、夜场安保、保镖……不过,因为性格太过正直,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得罪了不少人,越混越差。

现在他甚至沦落成了一个普通的酒店保安,过着昼夜不分、受人欺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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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惨……”里昂摸了摸下巴,叹息地摇了摇头。

他觉得自己这个前身确实是一个好人,只不过,太不懂得变通了,很容易吃闷亏……

要换了自己……

里昂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冷冷的笑容。

恐怕那些得罪了自己的人,早就不知道在哪个荒郊野岭喂狼了吧!

“行了,老是想着打打杀杀,你就没有一点出息!”里昂回过神来,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提醒自己,现在的生活、身份不一样了。

好不容易有个正常的身份,里昂可不想再过上以前那样亡命天涯的生活。

或许,是时候改称呼了?

里昂……不,应该是杨轶,渐渐地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他轻轻地握了握关节粗大、手指粗长的拳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中暗道:“对不起,也要谢谢你,接下来,就让我来帮你完成未了的心愿吧!”

……

“砰砰砰!砰砰砰!”城中村的筒子楼,狭窄而且封闭,这一阵敲门声,好像擂鼓一样,顿时让还沉浸在适应新身份过程中的杨轶打了一个激灵。

只见他下意识地眼神变得锐利,嘴唇抿起来,左手如同鹰爪一般张开,右手习惯性地摸到身后找刀。

杀意,顿时在这个小空间里弥漫了开来。

但只是一霎那功夫……

“粑粑,快开门呀!”有个软软、开心的声音透过门板,传了进来,“曦曦来看你啦!”

稚嫩的童声,顿时让杨轶的杀气烟消云散,虽然左手的动作没有及时收起,但眼中禁不住流露出来的柔情,让这个硬汉模样的男人多出了一丝让人感慨的人情味儿。

“杨轶”有个女儿,而且是亲生的女儿!

融合了前身的记忆之后,杨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去面对属于这个身体的一切。更何况,在门外的,是原来那位“杨轶”最最疼爱的女儿!

刚才他听到女儿的声音之后,浑身散发出来的柔情,就是原本“杨轶”留下的灵魂印记起的作用,根本无法抹灭!

可是,纵然前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冷血杀手,杨轶此时此刻也有些慌乱了——他不知道怎么去面对,生怕在女儿面前露陷……

但曦曦在门外期盼的呼唤声,传到了杨轶的耳朵,还有内心腾起的渴望,让他就算畏惧,也忍不住转身往门口走去。

硬邦邦的大木门、冷冰冰的铁门被杨轶打开,一个小脸蛋映入了杨轶的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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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张精致如童话里的公主一般的脸蛋,秀气的蛾眉、小巧的琼鼻继承自她的母亲,而水灵剔透的大眼睛、还有薄如蝉翼的樱唇,就颇有杨轶的影子。

不仅是长得粉雕玉琢,曦曦也被她妈妈打扮得跟小公主一样,淡粉色的蕾丝纱裙,白色的长筒袜、黑色的小皮鞋,看上去额外的优雅可爱!

曦曦才不像她妈妈打扮的那样矜持,还没到四岁的小姑娘正处在活泼的年龄段,看到爸爸,就开心地蹦了起来,张开纤细的小胳膊求抱抱。

杨轶慌忙俯下身,动作略显生疏地将曦曦给抱了起来。

“粑粑,曦曦好想你呀!”小姑娘儿开心地咯咯笑起来,又粘糊糊地搂着爸爸的脖子,撒娇问道,“粑粑有没有想曦曦?”

小家伙软若无骨,还带着奶香味儿,抱着就好像拥抱了整个世界的幸福一样。

杨轶感受着她的依赖劲儿,万年寒冰般无情的心中都禁不住柔出了水,脱口说道:“想,当然想!”

或许还是受到前身的灵魂印记的影响,但杨轶已经融合了那些记忆,知道因为她妈妈很忙,曦曦几乎是大半个月没有来了,杨轶想念女儿都快成了“望夫石”。所以,他的回答也是没有一点违心!

曦曦很满意爸爸的回答,小家伙咯咯地笑着,凑上去,给爸爸一个甜甜的香吻作为公主的赏赐。

杨轶愣了一下,低下头,看了又看怀里明眸善睐的小家伙,心中不由自主地骄傲起来:这是我的女儿,杨曦!

不管是不是原本“杨轶”的灵魂印记在起作用,杨轶自己反正是越看越喜欢,眼中的柔情,完全盖住了他前世从未消逝过的警惕和提防。

跟曦曦腻歪了一会儿,杨轶才得空看了一眼旁边都有些不耐烦的小姨子……

“墨菲她不来?”杨轶有些失望,但也是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墨菲是曦曦的妈妈,不过她并不是杨轶的什么人,不是前妻,连女朋友都不算……甚至,人家还是歌坛天后级别的大明星!

这个背后的故事说来话长,简单来说,杨轶跟墨菲的结合是一次因缘巧合,可是,就这么一次擦枪走火,曦曦就被怀上了,而墨菲并没有选择人流,而是毫无征兆地从娱乐圈引退,然后偷偷在国外将孩子生了下来。

直到曦曦两岁多的时候,意外来到江城打工的杨轶碰到了墨菲,才知道自己喜当爹了……

不管怎么说,曦曦需要爸爸,墨菲也愿意安排曦曦和杨轶相处,可是,或许是地位上的差距,杨轶和墨菲的关系这一年多以来,并没有什么进展。

作为墨菲的表妹兼私人助理,墨晓娟就很瞧不起杨轶这个“渣男”和“废物”!只见她很没有耐烦地说道:“菲菲姐要忙着录歌,没空过来!”

墨晓娟不愿意跟杨轶多呆,她一直对墨菲忽然的引退耿耿于怀,觉得这完全影响了墨菲的发展,一直把怨念丢在了杨轶的身上。

“好啦,现在曦曦给你送到了,我还要回去,菲菲姐今天还有通告要走!”墨晓娟傲娇地哼了一声,将手中曦曦的小书包,放在了一边的行李箱上。

不过她面对曦曦的时候,语气就好多了:“曦曦,跟阿姨说再见吧!后天阿姨再来接你。”

曦曦腻在爸爸的怀里,哪里愿意下来?只见小家伙嘻嘻地转过头,跟墨晓娟摇手拜拜,墨晓娟才满意地转身离开。

不过,墨晓娟依然对杨轶不假颜色,更没有跟杨轶告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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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呀,吱呀,吱呀......”老旧的风扇,在摇头的时候扭转出了难听的声音。

这更加衬托出了这段安静的尴尬。

是的,墨晓娟离开后,杨轶在家里独自面对着小家伙,忽然间,他就慌了,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曦曦坐在床上,包裹在白色裤袜的小细腿垂下来,轻轻地荡着。小家伙眨巴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爸爸在前边走来走去、抓耳挠腮,有点不明白是什么情况。

杨轶其实紧张坏了,他可以在伪装的状态下,在高端的酒会上和目标人物谈笑风生,也可以在低俗的场所,肆意地撩拨风俗女郎。

但在面对自己的女儿,面对这世界上最单纯的小家伙,杨轶完全懵逼了,不知道如何交流,而且,他也不知道怎么照顾小女孩啊!

“那个曦曦,你还想喝水吗?”憋了好一会儿,杨轶还是把目标转向了摆在床头柜上的水杯,这招两分钟之前才用过......

曦曦刚刚喝了一大杯,已经打嗝了,这会儿听到爸爸的话,连连嘟起嘴巴摆手:“不要,不要,曦曦不想喝水,好饱呀!”

好吧,似乎又要尴尬了......

杨轶暗暗着急起来。

好在,曦曦打开了话匣子,她想起了这半个月好多好多想要跟爸爸说的话。只见

小姑娘扭过身,裤袜小长腿半跪在床上,将搁在一边的书包抱过来,拉开拉链。

“粑粑,你看你看!”曦曦开心地拿出一本大大的素描本,翻开来指给杨轶看,“这是我画的呢!画了好久呀!”

素描本上,那是一个很粗糙的彩色铅笔画。天上画了一个圆圆的太阳,下面是一个褐色的房子,房子前面的草地上,还站着三个柴火棍一样的小人儿。

松了一大口气的杨轶顺势坐在了床边,曦曦立刻跟小狗一样,钻进了爸爸的怀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依靠在爸爸的怀里。

她害怕爸爸看不明白,还指着小人儿一个一个地介绍道:“这个是曦曦,这个是粑粑,这个是麻麻!”

三个小人儿牵手站在草坪上,最小的曦曦站在中间,牵着爸爸妈妈的手。

画的画怎么样暂且不评论,但小家伙依靠在自己怀里,杨轶有些慌张,但又很欢喜……

不知道为啥,听着曦曦带着童真的话儿,就觉得很温馨,杨轶似乎心里已经眷恋上这个幸福的滋味了。

或许,这样生活下去,也不错!

讲道理,曦曦的画画其实还是停留在小朋友胡乱涂鸦的水平,不过,从意境和构图上看,曦曦还是有点天赋的!

杨然眼睛亮了起来,他赞美和鼓励了一番小家伙后,提议道:“曦曦,爸爸教你画画好不好?”

前世,在杀手训练营里,杨轶学过琴棋书画,各种五花八门的技艺都得懂,这可是伪装的基本功!

要知道,扑克杀手组织接下来的任务,都是最困难、最艰巨的!没有一点随时随地隐身于芸芸大众的功夫,杨轶早就被警察抓了无数次!

虽然杨轶并不太喜欢画画,而且后来对音乐痴迷尤甚其他,闲暇时光,也就喜欢听听歌、看看电影,在他精心布置的安全屋里闷骚一下,至于画画等其他的功夫便在出了训练营之后,完全没有长进。

不过,糊弄一下曦曦还是可以的!

光说不练自然是不行的,杨轶开始便给曦曦露了一手。

故事:我记得跳崖的时候被闪电劈死了,为何醒来却成了文艺奶爸

在小姑娘惊叹的眼神下,杨轶拿着一只黑色的铅笔,轻轻勾画,刷刷几笔,一个长发飘飘的小女孩便跃然于纸上。

有点前世Q版画风的韵味,而小女孩的面部轮廓、神情样貌,就跟曦曦很像,穿着也是曦曦现在身上这套蕾丝纱裙、长筒裤袜、小皮鞋!

再加上杨轶刻意将小女孩的头部画大,大大的眼睛更是很有动漫风,拖到地上的头发犹如瀑布般洒落,可爱极了!

“哇,粑粑,粑粑好厉害!”曦曦喜欢得不得了,她的视线都挪不开,张开小嘴巴,崇拜地叫道。

杨轶听着女儿的称赞,心里这个成就感啊,简直爆棚了!

就算刚刚都小心翼翼地不敢多说话——生怕露陷,杨轶现在也忍不住开口问道:“曦曦,看得出来,爸爸画的是谁吗?”

当过兵,杨轶的声线属于比较洪亮的那种,但在面对着女儿的时候,竟然温柔得不像一个五大三粗的硬汉。更别说前世一直冷冰冰的里昂了,恐怕他自己回头听了都不敢相信!

“知道,知道,就是曦曦!”曦曦忸怩着,有些欣喜地指了指自己,可又觉得不好意思,咯咯笑着扑到了爸爸的怀里,只露出了半只灵动的眼睛。

……

几乎一个下午,杨轶都在教曦曦画素描,还有自己亲手帮小家伙填充她画得有些简陋的画作。

曦曦玩得可开心了,银铃般的笑声此起彼伏。

她哪里知道,爸爸其实比她还要开心!因为杨轶之前担忧会露陷,并没有发生。

或许曦曦会感觉到,眼前的爸爸,已经不再是她以前那个笨拙、木讷的爸爸了!可她小小年纪,才没有那么多疑心,小家伙都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的眼睛,爸爸就是爸爸,怎么会是别人呢?

其实,以前的杨轶,别说画画了,就算让他去欣赏曦曦的画作,恐怕都有些难度。但曦曦才不会在意爸爸为什么忽然变得这么厉害了呢!

小家伙现在都快成了崇拜爸爸的狂热小粉丝。

......

快乐的时光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夕阳西斜,窗外的街灯也亮起了淡淡的光晕。

曦曦玩得累了,小孩子的体质比不上大人,在杨轶的哄之下,沉沉地睡去。

杨轶小心地将曦曦抱到床中间,细心地给她垫上小枕头,柔顺的长发兜起来,以免垫着难受。

四月份,初春的寒峭依旧在,特别是太阳下山之后,空气都有些微凉。杨轶到柜子里挑了一会儿,才找到一条不薄不厚的毛巾被,给曦曦盖上。

“好了,现在的问题是,今晚吃什么?”杨轶轻轻关上卧室的门,摸着下巴思考起来。

他住的地方二十平方左右,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个卧室,有一个小客厅,也有厨房、卫生间。当然,每个小空间都很窄,尤其是厨房!

厨房除了一个灶台、洗手台,剩下的空间塞下他一个壮汉,就再也容纳不了任何人了!

连辗转挪移都麻烦......

还是前世好啊,有钱,有地儿,还可以住豪宅......不过,杨轶并不挑剔,他翻着前身留下来的冰箱和米缸,琢磨给曦曦准备什么晚餐!

论做饭,以前的杨轶是菜鸟,只会自己煮点白米饭,下饭的菜要么是榨菜、橄榄菜,要么是自己烫一盘青菜就着酱油吃。

一方面是因为收入低,生活拮据,有了孩子的杨轶把钱都攒下来,用来在陪伴曦曦的时候,给曦曦买她想要的一切——不得不说,杨轶对女儿的宠爱,绝对超过了世间万物。

当然,另一方面,以前的杨轶也确实没有学习厨艺的细胞。

但现在的杨轶可不一样,前世他都自己一个人过,还过得很小资,在吃的这一方面,绝对不会亏待自己,就算是自己亲自下厨,无论中餐、西餐,都能拿得出手!

当然,前世他也只能孤芳自赏,现在,终于可以为自己心爱的小家伙做料理,杨轶可是要认真点呢!

不过,杨轶很快便挠了挠头。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他苦笑地摇头。

冰箱里就几颗鸡蛋,还有火腿肠,然后就是以前那位杨轶吃了很多年的大白菜......

米缸里的米倒还很充足,不过,显然白米饭就着这点菜肴,怕就算是杨轶的手艺,吃起来也味如嚼蜡......

杨轶自己还可以将就一下,但总不能用这些“猪食”来招待女儿啊!

不过,这个时候再去买菜也来不及了,杨轶租的房子比较偏,去最近的菜市场,走路都得半个小时,杨轶可不放心曦曦一个人在家里。

所以,晚饭吃些啥呢?

要不出去下馆子?不过城中村附近的苍蝇馆子,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啊!

杨轶最终将视线投向了摆在角落的方便面箱子,里面还有半箱方便面。

这可是前身上夜班回来的精神食粮,有时候又累又饿的,可没有闲心再等饭煮熟,泡一碗热乎乎的泡面,吃了便要睡觉了。

“方便面是孤独的食物,是失眠人的好朋友。”看着这半箱方便面,杨轶关于它的记忆涌现出来,忍不住感慨了一声,心中微微泛起了酸楚。

杨轶甩了甩脑袋,将这个思绪抛开。对于今晚的晚餐,他已经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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