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近期,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 南华县司法局原局长潘龙先用公款购赠土特产礼品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潘龙先在担任南华县司法局局长期间,安排工作人员用公款购赠土特产礼品共计支出人民币6.83万元。2018年5月19日,潘龙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 永仁县永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永良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杨永良在分管永定镇林业站期间,于2015年10月,安排林业站报账员从森林防火及林政资源管理经费中提取现金4万元发放工作补贴。2018年3月9日,杨永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清退。

三、 武定县万德镇万德中学原校长张志云违规发放补贴奖金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6年12月,张志云在担任万德镇万德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虚列支出方式,套取该校食堂结余资金等违规设立“小金库”,滥发补贴、奖金3.63万元。此外,收受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0.77万元。2018年5月3日,张志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全部清退,收受的礼品、礼金已收缴。

四、 双柏县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杨建安违规发放职工个人电话费问题。经查,杨建安在任双柏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期间,利用2014年至2015年广播电视台房屋租金,违规发放职工电话费补助2万元。2017年12月14日,杨建安受到诫勉问责。违规发放的电话费补助已全部清退。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在高压态势下一些县市和单位特别是少数基层单位压力传导不到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反躬自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遵规守纪、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想办法、出实招,以开展“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为契机,确实解决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作风建设抓出实效。各级纪委、监委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四风”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持续发力,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盯住不放、严加整治。对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持久战。

中共楚雄州纪委 楚雄州监委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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