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決執行難」人生在世不稱意,貼完公告就現身

「基本解决执行难」人生在世不称意,贴完公告就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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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好,請問你是張某嗎?我是敦化法院執……”“嘟嘟嘟嘟……”聽到默不作聲直接掛機的聲音,執行幹警的內心是這樣的:這是我第四次給她打電話,明明是她…但是她怎麼就不能直面她慘淡的人生……老賴啊老賴,你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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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她給我們創造了困難

那我們也不能放棄

走……貼公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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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破鐵鞋無覓處

得來全不費工夫

貼著貼著…

偶遇被執行人

最終經過執行幹警耐心勸導

被執行人當即交納案款

案件順利執結

現在我們來看看案件詳情……

在2017年,周某與張某簽訂《攤床出租協議》,約定將某攤床租給周某使用。約定協議簽訂之時周某交付5000元(定金4000元、租金1000元),剩餘租金在8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如果張某於2018年4月20日未將攤床交予周某使用,應包賠周某雙倍定金款。簽訂協議當日,周某按約定向張某支付5000元。數日後,張某反悔,將收到的5000元返還周某,並明確不租給周某攤床,沒有按約定於2018年4月20日將攤床交予周某使用,也並未按協議規定包賠雙倍定金。2018年5月24日,周某將張某訴訟至法院,法院作出(2018)吉2403民初1382號民事判決書,判令張某於判決生效之日給付周某4000元。判決書生效後,張某遲遲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所確定的義務。2018年7月10日,周某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多次聯繫張某,但張某經常在電話中表示不是本人或以其他理由拒絕履行,直至8月3日,執行幹警在家中偶遇,張某才與幹警進行接觸,並當場履行了義務,現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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