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報」醉酒駕駛與人爭執,引來民警法網難逃

「案件快报」醉酒驾驶与人争执,引来民警法网难逃

「案件快报」醉酒驾驶与人争执,引来民警法网难逃

酒後駕車時刻危害著公共交通,對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均造成威脅,自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列為刑事犯罪以來,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有部分駕駛人依然我行我素,無視法律法規。近日,敦化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任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身為出租車司機本應更加註意遵守交通規則,但任某卻因一時興起,忘乎所以。2018年4月4日22時許,任某在攜妻子與朋友小聚後,酒後駕駛出租車,在由西向東行駛至敦化市某火車道口時,發現有人敲車窗,遂停下車,與之交談。發現敲車窗原因並非打車而是因自身車輛保險槓與由東向西行走的行人李某肢體發生擦碰,但任某認為並未擦碰行人,因此引起爭執。李某發現任某為酒後駕車,遂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任某有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經鑑定,任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2.25mg/100ml,系醉酒。

法院認為,被告人任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依法懲處。任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根據任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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