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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件事情關乎你我他
那就是——個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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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二這一消息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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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
開始上課
今天我們來一起看看個稅改革對經濟師考試有什麼影響。
目錄
一、個人所得稅改革的6大亮點
二、.個稅免徵額改革對經濟師考試有什麼影響
三、談談個稅改革對個人收入的影響
四、個稅知識點掃盲
五、個稅歷次改革
六、圖書個稅
七、相關稅務改革彙總,經濟師考試需注意
八、個稅的政策解讀
一、個人所得稅改革的6大亮點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送審,期待已久的個人所得稅改革終於要來了!根據劉昆部長的說明,這場呼之欲出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有6大亮點。
簡單粗暴,先上乾貨,敲黑板,劃重點。
1.明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標準,通過居民身份全球避稅變得更加困難。
2.部分勞動所得綜合徵稅,實現綜合分類的艱難跨越,向稅收公平邁出重要一步。
3.免徵額從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工薪階層或主要依靠工資薪金收入的人稅負一定下降,勞務報酬較多的人稅負有可能上升。
4.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和房貸利息等專項扣除,使免徵額真正體現“費用減除標準”的本意,向稅收公平邁進一步。
5.優化稅率結構,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
6.增加反避稅條款,打擊全球範圍內的個人所得逃稅。
二、個稅免徵額改革對經濟師考試有什麼影響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個稅免徵額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以上法案,最重要的變化是:
(1)免徵額由3500-5000元
(2)增加扣除項,具體扣除項包括(社保、公積金、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
從以上兩點可以看出,雖然免徵額是5000,但加上其他扣除項,我們的扣除金額更大,大約在1萬左右,一般租房3000-5000元,如果有其他扣除項,可想而知,
這次改革對高收入的影響是非常大的,當然也要注意,隨著它的變動,經濟師財稅專業關於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知識點也會相應的有所變動,經濟師教材尚未公佈,預計7月中旬左右出版,所以備考經濟師的考生們需要注意了,一定要緊跟時事新聞,搞清楚個稅的相關政策和相關知識點以及個稅的計算,關於個稅相關的要理清楚。三、個稅改革對個人收入的影響
1、根據幾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個人所得稅建議起徵點,預計未來個人所得稅起徵點金額將提高至5000元,從直接的層面來講,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提高對單個居民收入的影響。據統計,2016年我國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5630.1元。聯繫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增長,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已成為必然趨勢。
2、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提高對整體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響,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頒佈正式實施以來,個人所得稅增長迅速,已經成為稅收收入增長最快的稅種。從表1可以看出,2012——2016年個人所得稅佔GDP的比重以及個人所得稅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都呈穩步增長態勢。
3、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的變化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從直觀意義上看,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提高,將會減少國家的財政收入。按照發展中國家個人所得部佔稅收總收入15%的平均水平來計算,中國年度的個人所得稅流失額均大於其當年納稅總額,個人所得稅流失率達50%以上。
4、目前3500元的起徵點,沒有考慮納稅義務人的年齡大小、婚否、贍養老人的數量等影響開支的因素,也忽視了經濟形勢的變化對納稅人能力的影響,特別是通貨膨脹時期,物價上漲、購買力下降,個人實際的納稅能力是降低的。
總的來說,2018年個稅起徵點將提高,對各個所得稅起徵點對於我們來說是極大的利好,每個月可以少交45元的所得稅。
5.個稅繳納將節省多少錢?
在個人所得稅稅率方面,我國實行七級超額累進稅率,不同的應納稅所得額區間對應不同的稅率,稅率最低檔為3%,最高檔為45%。稅率具體如下表所示:
如果個稅免徵標準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慮月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不變,則個人將少繳納個稅45元,即(5000-3500)*3%。對於個人月應納稅所得額原先在3500-5000元之間的人而言,受益將是最大的。
6.誰最受益?
根據公式:個人所得稅=(工資-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免徵額)×稅率-速算扣除數=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所以,各地工資收入水平不同、五險一金的繳納標準不同,也會影響個稅改革後的稅後收入。
從不同地區看,東部地區的平均工資水平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以及東北地區,同時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水平也明顯高於普通員工。所以對於個稅免徵額提高,對於收入較低地區和人員的邊際影響會更大,對於高收入群體而言,影響並不是很敏感。
表2 2017年不同地區不同崗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元/月)
同時,對於不同地區,五險一金的繳納也會有區別,通過比較同一工資水平,可以看出五險一金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從比較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差別較大,南京、合肥、成都地區在住房公積金繳納上保持一致。具體情況如下所示:
表3 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成都的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分別比較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成都六個地區工資水平10000元的情況下,個稅起徵點從3500調整到5000,因為上海地區在扣除五險一金後,應納稅所得額在起徵點調整後,恰好從稅率20%一檔變為稅率10%一檔,從而稅後收入提高的金額更多,而其他地區基本一致,稅後收入均提高了150元。
表4 起徵點調整後的稅後收入比較
四、個稅知識點掃盲
1、“納稅義務人”是誰?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代扣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2、徵稅對象包括哪些?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應稅項目有哪些?
1、工資、薪金所得;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4、勞務報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8、財產租賃所得;9、財產轉讓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4、個稅應該如何計算呢?
(1)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 工資收入金額- 各項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等)- 起徵點(3500元)
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速算扣除數
說明:如果計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臺),則個稅起徵點應設為4800元。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說明:
1、本表含稅級距中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每月收入金額- 各項社會保險金(五險一金) - 起徵點3500元(外籍4800元)的餘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案例計算說明
小明在2018年1月份稅前工資10000元,他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那麼他的稅後工資是多少呢?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即10000-1100-3500=5400元,參照上面的工資稅率表,即在4500-9000部分,則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555。
*繳費=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5400*20%-555=525元。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10000-1100-525=8375元
五、中國個稅歷次大變革
1980年開徵
1980年開徵個人所得稅,起徵點800元。個稅存在三個系列,即個人所得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和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
1994年第一輪改革
自1994年1月1日起,將原來的三個系列合併為統一的個稅。
1999年第二輪改革
自1999年11月1日後產生的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20%的個稅。
2006年第三輪改革
起徵點提高到1600元,增加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規定。
2007年第四輪改革
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開徵、減徵、停徵個稅及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008年第五輪改革
工資、薪金所得稅起徵標準提高到2000元。
2011年第六輪改革
工資、薪金所得稅起徵標準提高到3500元,調整個稅級數和級距。
2014年第七輪改革
企業/職業年金不繳納個稅。
2018年第八輪改革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審議,擬將個稅起徵點提高至每月5000元。
六、圖書個稅
七、稅務改革
從兩會到現在,政策不斷在變化,尤其是稅務這方面,稅率大改!今年的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教材內容又要變化了!
稅率改革,主要在這幾個方面。
1、國地稅合併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中,提出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國務院組成部門以外的國務院所屬機構的調整和設置,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准。
2、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將立法
2018年財政部立法工作安排中強調:力爭年內完成契稅法、資源稅法、消費稅法、印花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關稅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部內起草工作,及時上報國務院;
對土地增值稅法、政府採購法(修訂)、政府債務法、國家金庫條例(修訂)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財務通則(修訂)等部門規章進行立法研究,爭取儘早形成一定的立法成果。
3、增值稅稅率
5月1日起製造業17%稅率降為16%。交通運輸、基礎電信11%稅率降至10%。小規模標準全部為500萬。
這些稅率政策的改變,想必在中級經濟師的財政稅收教材中會體現出來,準備報考財政稅收專業的小夥伴們要注意看新教材哦,新教材將會在7月出版。
- 延伸閱讀
八、個稅政策解讀
1、明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
很多吃瓜群眾可能沒在意這一點,但其實挺重要。明確界定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身份,是國際反避稅的必然要求,通過居民身份籌劃避稅將面臨更嚴格的要求,居民納稅人的判斷標準由在中國境內居住是否滿1年改為國際慣例的183天。也就是說,一個沒有中國國籍的“假老外”,在中國境內外都有生意,一年在中國待200天,按照現行規則,不構成居民納稅人,只需要對他來自於中國境內的收入徵稅,但根據新規則居住超過183天將構成居民納稅人,對來源於全球的收入統一徵稅。
2、部分勞動所得綜合徵稅,實現綜合分類的艱難跨越
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簡稱綜合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居民個人按年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這裡面其實有兩個重點,一是呼籲了20多年的綜合徵收終於勇敢地邁出了第一步,部分勞動性質的所得先進行合併徵稅了,這是個人所得稅走向公平的極其重要的一步,這一點怎麼強調都不過分。雖然在當前這個階段可能帶來部分中產階級,尤其是勞務報酬所得較多的中產階級稅負上升,但這是向完全綜合徵稅邁進的必經之路,而只有完全綜合徵稅,將勞動所得和資本所得合併課徵統一的稅率,才能將過去高收入者大量流失的個人所得稅徵收上來,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稅收公平。
第二個重點是居民納稅人從過去的按月納稅變為按年納稅了。這一點對於月收入比較均勻的工薪階層影響不大,但對於月收入波動較大的人群影響很大。
同時,“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改為“經營所得”,取消“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把這項所得根據具體情況,分別併入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
所以,改革之後的個人所得稅就是綜合所得加6種分類所得的“綜合分類”相結合的徵收模式了。
3、免徵額從3500提高到5000
原來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現在統一提高為5000元/月,每年6萬。這可能是群眾們關注度最高的一項改革內容。按照這個改革,原來完全或主要依靠工資薪金的工薪階層,稅負一定有所下降,這正是大家所期待的。但如果收入來源較多,比如有大量勞務報酬,那稅負變動就很難講了,稅負不一定下降,很可能會上升。
同時,取消現在針對外籍人士的1300元附加扣除,實現了內外統一、一視同仁。
4、增加專項扣除
在免徵額的變化上,除了應該關注3500元提高到5000元,其實更應該關注專項扣除。在提高基本免徵額的基礎上,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使免徵額真正體現“費用減除標準”的本意。這是過去24年免徵額改革上邁出的重要一步,向稅收公平邁進。
有人提出免徵額不應該直接用3500元或5000元的“一刀切”,應該根據不同城市收入水平或生活成本的差異而區別對待。這裡面有個兩難的問題,一方面從公平角度看,確實應該區別對待,畢竟生活成本迥異;但另一方面,小城市的人可能會說,我本來收入就不多,現在免徵額也要更低,想法設法徵我的稅,這是不是另一種形式的歧視呢?所以,不同城市生活成本的差異和不同家庭負擔的差別不是通過基本免徵額來體現,而是通過專項扣除來實現。
5、優化稅率結構,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
稅率結構的調整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以現行的工資薪金7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把按月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具體是: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根據現有信息,依然假定按月扣除,稅率結構的變化如下表所示
這個調整有三個關鍵點:
第一,收入減掉五險一金、5000元基本免徵額和專項扣除之後,不超過3000元的部分,都可以適用3%的最低稅率;
第二,根據劉部長的說明,還不清楚適用10%稅率的收入範圍,估計超出部分為3000-10000元,由此就導致適用20%稅率的也不確定,估計在10000-20000元之間,進而適用25%的收入下限也不確定,估計為20000-35000元。
第三,適用30%、35%和45%的稅率級距沒有變化。
必須要指出的是,上表是假定按月扣除,而這次改革要轉變為按年申報。所以,要關注全年收入對應的稅率情況,對於收入比較均勻的工薪階層來說,可以參照月收入和相應稅率,但如果收入很不均衡,則可能帶來較大變動。
第二個調整是經營所得稅率。以現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為基礎,保持5%至35%的5級稅率不變,適當調整各檔稅率的級距,其中最高檔稅率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最高檔稅率級距的下降,意味著其他檔次也會有所調整。
6、增加反避稅條款
參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規定稅務機關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徵稅款的,應當補徵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這意味著我國個人所得稅正式進入“反避稅”節奏,這種反避稅一方面是針對國內不按獨立交易原則、以明顯偏低價格轉讓財產和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利的情況,另一方面也針對將資產轉移至海外避稅地的情況,配合CRS打擊國際逃稅。
總體來看,草案透露出來的改革信息需要提醒大家的有兩點:
第一,這次改革的導向非常明顯,通過改革徵收模式、納稅期限、免徵額設計和納稅人身份增進稅收公平;
第二,目前很多關於改革可以降低多少稅負的測算多半不太靠譜,只具有非常有限的理論價值,與現實相去甚遠,因為人們的收入來源不同、月度收入波動情況迥異,且專項扣除尚未確定,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像我這種以勞務報酬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群體稅負一定會上升,而我欣然接受,這是個人所得稅邁向公平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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