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將獲政府資助

衡水新聞網-衡水日報訊(記者杜俊穎)為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難問題,近日,衡水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政策,將對我市符合條件的貧困兒童上幼兒園進行資助,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至1000元。

依據《衡水市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實施辦法》,學前教育資助對象為,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託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在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其中,要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需達到省三類幼兒園及以上辦園標準,且收費標準要與本縣(市、區)區域內同類型、同等級的教育部門所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大體相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普通大眾都能接受。

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子女,孤兒、烈士子女、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和農村特困救助供養的家庭子女,符合入園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父母一方死亡或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以及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將被優先納入資助範圍。

資助標準原則上為每生每年500至1000元,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幼兒資助比例一般為10%左右,各縣(市、區)教育局、財政局和市直幼兒園將根據物價水平、保教費收費標準、家庭合理分擔成本等情況,在省定標準內合理確定資助標準和資助比例。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比例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確保困難兒童得到資助。學前教育發展資金將優先保障建檔立卡及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所需資金,確保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優先獲得資助。

學前教育資助資金優先用於直接減免符合資助條件的在園兒童保教費,剩餘部分可用於減免餐費,原則上不發放給兒童家庭,每學年申請和評定一次,資助資金按學期(或按月)減免。

每年9月開園時,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家長(監護人)可向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河北省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申請表》,提交建檔立卡、低保證、殘疾證、孤兒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也可由家庭所在村(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出具家庭困難證明材料,或能證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有關材料等。各幼兒園要成立學前教育資助名單和資助標準,並將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的界定政策以及享受資助的兒童基本情況和資助標準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即可減免保教費和餐費。

各縣(市、區)還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建檔立卡、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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