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長罕見被批「公器私用」,與十九大後落馬「首虎」問題相同

【編輯/張喜斌 統籌/陳威】8月3日,上海海洋大學原副校長李延臣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被批“私慾膨脹、公器私用、甘願被‘圍獵’”。據悉,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批“公器私用”這一說法十分罕見,算上李延臣才僅有2人。

大白新聞注意到,首被批“公器私用”的落馬官員是——十九大後“首虎”、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今年2月13日其被“雙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其“陽奉陰違、肆意妄為、野心膨脹、公器私用……”。

副校長罕見被批“公器私用”,與十九大後落馬“首虎”問題相同

李延臣(左一)圖片來源於上海海洋大學官網

副校長罕見被批“公器私用”

8月3日,上海海洋大學原副校長李延臣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上海市紀委監委發佈的消息顯示:日前,經上海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上海海洋大學原副校長李延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延臣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進行串供並轉移贓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擅自決定重大問題,拒不執行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延臣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違背黨的宗旨,私慾膨脹,公器私用,長期與不法工程老闆不當交往,甘願被“圍獵”,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延臣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李延臣,男,漢族,黑龍江省人,1965年12月生,中國共產黨黨員。1988年7月上海鐵道學院鐵道工程專業本科畢業,2006年6月同等學歷取得同濟大學MPA專業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李延臣,曾任上海鐵道大學土建學院副院長、總務處副處長、處長,同濟大學後勤集團副總經理,立信會計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立信會計學院副院長等職。2014年10月起,李延臣任上海海洋大學副校長。

與十九大後“首虎”問題相同

據悉,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批“公器私用”這一說法十分罕見,算上李延臣才僅有2人。大白新聞注意到,首被批“公器私用”的落馬官員是——十九大後“首虎”、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

今年2月13日,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消息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魯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

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紀律,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作風粗暴、專橫跋扈;違反組織紀律,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錢斂財;違反工作紀律,對中央關於網信工作的戰略部署搞選擇性執行;以權謀色、毫無廉恥。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魯煒身為黨的高級幹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面人”,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問題嚴重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典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魯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魯煒,男,漢族,1960年1月生,安徽巢湖人,中共黨員。1978年10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高級記者。2000年起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中共十八大代表。2017年11月21日,其落馬被查。

據悉,其曾任新華社副社長,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兼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等職。【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上海市紀委監委網站、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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