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檢察院裡的「副校長」

新學年開學第一天,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北京市第二中學以法治副校長的身份為學生們講授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廣受好評的同時,“法治副校長”這個詞也引起了人們的熱議。

在通州區人民檢察院就有這樣一群人,他們不僅僅是檢察干警,還有一個特殊的身份——“法治副校長”。他們認真履行職責,用自己的每一堂精彩課程來增強青少年的遵紀守法意識,通過自己的言傳身教最大限度地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恰逢教師節來臨之際,他們收到學生們滿滿祝福的同時,也有些話想對孩子們說~

張永平

他們,是檢察院裡的“副校長”

康德說:“世界上有兩件東西能震撼人們的心靈:一件是我們心中崇高的道德標準;另一件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願你們能常常仰望星空的浩瀚,心中有夢想,肩上有擔當。行走在路上,不要忘記為什麼而出發。

田雲惠

他們,是檢察院裡的“副校長”

孩子們,你們是充滿希望的未來,我們肩負著守護你們健康成長的重要職責,致力於保護你們不失足涉法同時不被非法侵害。我們希望把法治思維分享給你們,把知法、懂法、守法的理念傳播給你們,把遠離違法犯罪和學會自我保護的能力教授給你們。在你們最青春靚麗的學生時代,我們將一路護航!

孫芳芳

孩子們,希望法治的種子在你們心中生根發芽,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對傷害自己的行為大聲說“不”。遵法學法守法用法,從一開始就扣好人生的扣子,鋪設好自己的人生軌道,走好青春每一步,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張恆

他們,是檢察院裡的“副校長”

學生時代,勤學明辨,志遠思深。同窗之誼,總能守望相助;萍水相逢,亦成莫逆之交。人生之幸莫過於此。願你們在這個年紀,桀驁曠達,落拓不羈,在不斷探尋中找到自己!

知多一點

中共中央《關於推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強調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同時,明確指出,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法治副校長制度也由此應運而生,將《決定》要求落地生根,真正貫徹落實了“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

1998年,廣東省陽江市首創法治副校長制度,並開始在全國推廣。北京市通州區於21世紀初逐步建立法治副校長制度,中小學校從公、檢、法、司法行政機關在職幹部中聘請法治副校長,協助學校開展法治安全教育、預防在校生違法犯罪教育及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工作。

法治副校長的具體職責

(一)開展法治教育。

參與制定學校法治教育計劃,協助學校開設法治教育課程,根據治安形勢變化,及時向學校發佈預警,每學期不定期開展法治教育活動。

(二)協助建章立制。

協助學校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預防校園傷害事故。

(三)開展教育引導工作。

配合學校對有嚴重不良行為學生進行批評和引導教育,協調學校、家長、社區、社會組織等簽訂幫教協議,落實幫教措施。

(四)掌握校園周邊環境。

協助學校做好校園周邊秩序維護工作,對於可危及學生安全、侵害學生權利、誘發犯罪等影響學生健康成長的情況,配合學校向職能部門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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