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生態環境部發布2018年4月和1–4月全國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空氣質量狀況。
4月份74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1到10名)依次是:海口、拉薩、珠海、深圳、舟山、中山和惠州(並列)、貴陽、廈門、麗水市。
1–4月份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薩、舟山、廈門、麗水、深圳、福州、惠州、珠海、台州市。
4月份74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後10位城市(從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唐山、邢臺、石家莊、太原、常州、揚州、邯鄲、北京、廊坊和保定市(並列)。
1–4月份後10位城市依次是:邢臺、石家莊、西安、邯鄲、唐山、保定、太原、鄭州、徐州、滄州市。
閱讀更多 owen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