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十萬買回了丈夫,可惜還不如離婚

那大概是20年前的事情了,那會王強和李倩已經結婚9年了,女兒8歲了,兒子也已經4歲了。

那會王強腦子好,會經營,和村裡一個做老闆的關係處得很好。那個老闆就介紹他去江蘇一家公司開挖土機。20年前他的工資一個月就有2000多了,那時候在農村真的是算收入超級高的了。

花了十萬買回了丈夫,可惜還不如離婚

他們家也就變成了村裡數的上號的有錢人,那時候李倩的日子過得真的是舒服。兒子女兒婆婆帶走,自己每天只要負責吃喝玩就好了。每天也就和村裡那幾個有錢的人一起打打麻將。還經常說什麼人就要和什麼人玩在一起。

然後每次到女兒暑假的時候,李倩就會帶著兒子去江蘇找王強,在那邊玩兩個月。日子過得是村裡人都羨慕的。

可是沒想到那次去卻讓她發現了一個令人崩潰的事情,那就是王強出軌了。和江蘇一個當地的25歲的姑娘好上了。王強看她發現了,也沒有驚慌,反而提出要離婚。

花了十萬買回了丈夫,可惜還不如離婚

李倩慌張了,跑回了家,家裡婆婆也是站在李倩那邊,畢竟都已經有兩個孩子了。李倩覺得自己找到了主心骨,跑回江蘇帶著孩子去李強公司裡面鬧。

還單獨去見那個姑娘,兩人談下來給那個姑娘10萬,那姑娘就離開王強。那時候的十萬也是筆鉅款,在農村都可以蓋一幢小三層了。

那姑娘拿了十萬之後真的就走了,可是沒想到的是王強被公司給開除了,說作風不好,並且影響公司形象,老婆孩子鬧到公司,別人還上不上班。

花了十萬買回了丈夫,可惜還不如離婚

王強就這樣回到了家,成為了村裡人的笑話。李倩一開始還期待王強能振作起來,可是兩年三年王強就像是廢了一樣,只知道在家裡發脾氣。婆婆也開始說李倩不好,男人只要不離婚就好,幹嘛到公司去鬧呢。

就這樣王強就廢了二十多年,家裡也從村裡數一數二的有錢變成數一數二的沒錢。女兒也長大結婚了,可是嫁的也不好,只能帶著外孫女一起住在孃家。

可是家裡窮呀,下面弟弟還沒娶媳婦,李倩一個人拼死拼活的做手工活也賺不了多少。王強的脾氣愈發的差了,把外孫女的衣服放地上踩,說回來幹什麼。

花了十萬買回了丈夫,可惜還不如離婚

女兒看到了就直接跑著外孫女走了,自那之後,再沒回過孃家。

他們都說好好的一個人就這樣廢了,一個家有錢的快,沒錢的更快,早知道這樣何必還要花那10萬買回來呢。男人花正常,只要別離婚就行。

我卻不知道怎麼說,可能還是不能接受男人亂來吧。不過那時候的女人會妥協,大部分因素還是自己不能賺錢,靠男人生活就沒有話語權。

所以女人還是要自己堅強起來,靠自己才能永遠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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