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剛柔並濟,執行法官成功化解鄰里糾紛

案件聚焦:剛柔並濟,執行法官成功化解鄰里糾紛

三年前一起由於鴿子擾鄰引發的糾紛陳案,因為驅散的鴿子去而復還,被告老人無奈再次來法院尋求幫助。近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赴當事人居住地勘察核實,對被執行人耐心釋法,加上懲戒措施的威懾,被執行人最終將鴿子抓走,還小區一片寧靜。

案情回顧

居住在七寶鎮青年路京都小區的王老伯,三年前曾因為鄰居在一樓天井內養了兩百多隻鴿子而困擾。鴿子每天飛進飛出,不僅產生噪音擾鄰,還產生大量糞便和羽毛,周邊居民衣服不敢曬、窗戶不敢開,生活苦不堪言。王老伯一家更是深受其害,老兩口的肺病還因為鴿子羽毛飄散加重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王老伯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被告十日內拆除搭建在天井內的鴿棚。經過法院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履行了生效的判決。

消失三年的鴿子又來了!

今年仲春一天的一個上午,正在例行每週五接待的執行法官發現自己接待室門口站著一位頭髮花白的老人,立即將老人帶入接待室詢問情況。原來是三年前的一起鴿子擾鄰的陳案,之前執行完畢驅散了鴿子,但是最近鴿子去而復還,老人協商解決不成,無奈再次來法院尋求幫助,但是之前承辦的法官已經調離,老人只好找新的執行法官看能不能幫到他。

執行現場

實地勘察鎖定現場

聽完王老伯的陳述後,執行法官先閱案卷和聯繫原執行案件的承辦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又赴當事人居住地勘察核實,確認鴿子擾鄰確實存在後,執行法官電話責令被執行人到法院說明情況。是日,被執行人在法院向執行法官表示,家中的鴿子不是他故意放養的,而是他在外地養的鴿子飛回來的。法院判決他不能在家養鴿子,所以最近他在南匯租了一間民房,在那放養鴿子,一週就回來一兩次。並聽完被執行人的陳述,執行法官要求其帶走家中的鴿子,並且看護好外地放養的鴿子,不要讓其再次飛回來擾鄰。被執行人予以認可。

飛走的鴿子二回頭,剛柔並濟解糾紛

僅僅才一週的時間,執行法官再次看到了王老伯,還沒等執行法官張口,王老伯便上氣不接下氣的說道:鴿子依舊存在,被執行人根本沒有履行承諾。鑑於此被執行人出爾反爾,執行法官立即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在核實鴿子依舊存在的情況下,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釋明法律: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自身的行為不得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鴿子飛回來已經嚴重干擾了小區內他人的生活秩序,放任不管屬於拒不履行生效的判決。被執行人表示鴿子雖然在家中,但是他抓不到,也就無法帶走。面對被執行人的狡辯,執行法官嚴厲告誡:鴿子抓不到不是其拒不履行的理由。基於被執行人有著數十年的養鴿經驗,這對其而言並非強人所難,法院責令七日內抓走鴿子,保證不再飛回來,否則將對其採取罰款和拘留等執行懲戒措施。執行法官的耐心釋法加上懲戒措施的威懾,被執行人最終將鴿子抓走,還小區一片寧靜。

法官說執行

行為執行與財產執行不一樣的地方在於,除非客觀不能,基本上所有的行為執行案件都能執行到位,不存在因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導致執行不能的情況。就拿本案來說,被執行人以各種理由逃避執行,在法院的強制執行下,最終還是得以執行完畢。

此外,相鄰權糾紛涉及到鄰里之間關係的穩定融洽,應當先進行對雙方進行調解,不宜一開始就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罰款、拘留等執行懲戒更是要慎重,否則雖然案件執行完畢,但是鄰里關係更加緊張,矛盾依舊沒有化解。唯有合理運用調解和強制這一柔一剛兩種武器,剛柔並濟才能完美解決鄰里糾紛。


來源|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孫弢、康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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