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醫保又出好消息 22種特殊藥品將納入醫保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省裡要求,我市將22種特殊藥品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此次特殊用藥新規定適用於我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員。

大慶醫保又出好消息 22種特殊藥品將納入醫保

扣除自付金額後 按規定比例報銷

據瞭解,納入我市藥品目錄的22種特殊藥品有曲妥珠單抗、貝伐珠單、抗尼妥珠單抗、利妥昔單抗、厄洛替尼、索拉非尼、拉帕替尼、阿帕替尼、硼替佐米、重組人血管內皮抑制素、西達本胺、埃克替尼、達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馬替尼、阿比特龍、氟維司群、依維莫司、來那度胺、重組人干擾素β-1b、康柏西普、雷珠單抗。使用22種特殊藥品發生的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為,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個人先行自付30%,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個人先行自付45%。扣除先行自付應承擔的金額後,由統籌基金按照規定比例支付。

大慶醫保又出好消息 22種特殊藥品將納入醫保

19種醫保特殊藥品 納入門診特殊治療支付範圍

另外,22種醫保特殊藥品中,除重組人干擾素β-1b、康柏西普、雷珠單抗3種外,其餘19種納入我市門診特殊治療支付範圍。

這19種醫保特殊藥品實行門診定點供藥,並實行事前審查管理和“五定”管理,即定患者、定醫療機構、定醫生、定處方、定藥店。

值得注意的是,參保人員服用曲妥珠單抗等19種特殊藥品需辦理備案手續,經確認備案的門診特殊治療參保患者,待遇自確認備案之日起生效。原則上一個醫療年度內醫療保險只支付參保患者上述一種藥品醫療費用。確需同時使用兩種或多種藥品的,必須由醫院專家組審核,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後予以支付。

大慶醫保又出好消息 22種特殊藥品將納入醫保

我市將加強 特殊藥品用藥管理

市人社局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由於此次納入的藥品均為特殊藥品,所以更要加強對這些藥品的用藥管理工作。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特殊藥品納入醫保智能監控系統管理,對確認備案、開具處方、藥品銷售等環節進行全程監管,重點監控,並做好費用分析。

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加強醫保特殊藥品用藥管理,嚴格按照藥品目錄限制適應症合理用藥,將特殊藥品的用藥管理情況及備藥情況納入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年度考核。

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發現確認備案的醫療機構、責任醫師和定點供藥單位存在違規行為的,及時終止其相應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他提醒參保人員,本次特殊用藥新規定從即日起實施,但參保人員在2017年12月1日後使用19種醫保特殊藥品發生的合規費用,可以到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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