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君的話
團幹部作風不實,履職不力怎麼辦?基層團組織工作存在違規違紀怎麼辦?新疆共青團的做法是堅決嚴肅處理,並給予公開曝光!從去年年底開始,新疆共青團開展從嚴治團指導督導,嚴肅開展追責問責,曝光了一批反面典型。尤其是團十八大以後,按照習近平總書記“7﹒2”重要講話中關於從嚴治團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團的十八大精神和團中央“六條規定”精神,嚴管團幹部特別是專職團幹部“關鍵少數”。
新疆共青團從嚴治團典型案例
(2018年2月27日,共9起)
1.昌吉市建國路街道團工委負責人作風不實問題
基本事實:昌吉州昌吉市建國路街道星光社區團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檔案資料存在明顯造假痕跡,會議記錄、留存照片、參會人員不符。街道團工委副書記馮倩對組織不老實,在指導督導組再三詢問並要求其如實進行說明的情況下,仍矢口否認並想盡辦法進行狡辯,“四風、四氣”問題突出。
處理結果:經昌吉團市委商建國路街道黨工委,給予街道團工委副書記馮倩免職處理。
2.塔城市喀拉哈巴克鄉團委負責人弄虛作假問題
基本事實:塔城市喀拉哈巴克鄉團委在指導督導組抵達前,突擊補材料、補檔案,鄉團委書記阿依江•賽日克安排其他幹部偽造阿不拉村團支部“學習總書記講話 做合格共青團員”專題組織生活會團員對照檢查材料,有的團員並不信教、未參加過宗教活動,但卻被戴上了做過禮拜、封過齋的帽子,團員本人不知情,性質非常惡劣。
處理結果:自治區團委責成塔城團地委、塔城團市委與有關黨組織溝通情況,撤銷阿依江•賽日克的塔城市喀拉哈巴克鄉團委書記職務;責成塔城團地委書記班子集體約談塔城團市委主要負責人。
3.哈巴河團縣委工作不嚴不實問題
基本事實:針對團的底數不清問題,2017年11月16日自治區團委專門部署開展團內基礎信息摸底排查工作,11月30日全區共青團視頻會議再次強調部署。哈巴河團縣委主要負責人沒有認真學習文件精神,沒有安排部署,直至12月4日指導督導組進駐詢問情況,發現自治區團委的文件還停留在團縣委機關。
處理結果:自治區團委決定對哈巴河團縣委主要負責人、團縣委副書記侯鵬在全區共青團系統點名通報批評,責成阿勒泰團地委書記班子對哈巴河團縣委副書記侯鵬集體約談。
4.烏魯木齊市第九十八中學團員發展及檔案混亂問題
基本事實:烏魯木齊市第九十八中學團委不清楚團員發展程序,團員發展工作極不嚴肅,存在“突擊入團”現象,大量入團申請書時間、入團志願書填寫時間、支部大會召開時間、審批時間、團員證簽發時間前後不一致,學生團員檔案整體被人為大面積修改。
處理結果:自治區團委決定對烏魯木齊市米東團區委、第九十八中學團委在全區共青團系統點名通報批評;責成烏魯木齊團市委書記班子對米東團區委、第九十八中學團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5.博樂團市委不嚴不實、工作棚架問題
基本事實:2017年11月16日自治區團委部署開展團內基礎信息摸底排查工作,直至12月15日指導督導組詢問,博樂市達勒特鎮哈日莫墩村團支部書記仍未收到通知;達勒特鎮團委書記王迅履職不認真,不清楚對團幹部宣講黨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未學習宣講稿,不清楚“踐行新思想 擁抱新時代”主題組織生活會基本要求。
處理結果:自治區團委決定對博樂團市委在全區共青團系統點名通報批評,對博樂市達勒特鎮團委書記王迅在全區共青團系統點名通報批評;責成博州團委書記班子對博樂團市委主要負責人約談。
6.伊寧市第七中學違規違紀發展團員問題
基本事實:伊寧市第七中學團委書記作為學校團員發展工作第一責任人,履職不認真,對學生成長髮展極不負責,對團員發展紀律置若罔聞,在明知未滿13週歲不得發展入團的情況下依然違紀違規操作。該校2017年“一二九”期間發展2017級(初一)學生團員28名,經抽查檔案發現10人未滿13週歲,屬明令禁止的“低齡入團”情況。
處理結果:自治區團委決定對伊寧團市委在全區共青團系統點名通報批評,責成伊犁團州委書記班子對伊寧團市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責成伊犁團州委、伊寧團市委對伊寧市第七中學團委書記王紅宇給予團內警告處分。
7.阿圖什市個別基層團幹部作風不實問題和硝魯克中學違規違紀發展團員問題
基本事實:在指導督導組嚴肅強調工作紀律和督導要求的情況下,阿圖什市麥玉中學團委書記帕提古麗•阿不來提在黨團基礎知識測試過程中對組織不老實,將事先準備的夾帶材料壓在試卷下抄襲,知紀違紀、頂風違紀。硝魯克中學2017年“五四”前後發展學生團員95人,經抽查發現5名學生入團時未滿13週歲,屬明令禁止的“低齡入團”情況;其中1名學生2005年12月25日出生,入團時還未滿12週歲。
處理結果:自治區團委決定對阿圖什團市委在全區共青團系統點名通報批評,責成克州團委書記班子對阿圖什團市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責成克州團委、阿圖什團市委對硝魯克中學團委書記克力木阿吉·買買提給予團內警告處分;對阿圖什市麥玉中學團委書記帕提古麗•阿不來提在全區共青團系統點名通報批評。
8.和田市第五中學違規違紀發展團員問題
基本事實:和田市第五中學42名學生團支部書記中,11人入團時未滿13週歲,屬明令禁止的“低齡入團”情況;有的學生2003年7月出生,但在2015年“五四”就被髮展入團,尚不滿12週歲。
處理結果:自治區團委決定對和田團市委、和田市教育局團委在全區共青團系統點名通報批評,責成和田團地委書記班子對和田團市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責成和田團地委、和田團市委對和田市第五中學團委書記赫新慧給予團內警告處分。
9.新疆大學個別學生團員無組織無紀律問題
基本情況:新疆大學機械工程學院17—1班團支部學生團員劉森吉團員意識、組織意識極為淡漠,對多久交納一次團費的回答是“不久”,對每次交納團費的金額回答是“剛好”,對專題組織生活會感受的回答是“很好”,目無組織、無視紀律。
處理結果:按照團章和有關程序規定,新疆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分團委給予劉森吉開除團籍處分。
新疆共青團從嚴治團第2批典型案例
(2018年7月9日,共5起)
1.克拉瑪依市第一中學團員核查工作不實問題
基本事實:該校團委對自治區統一部署的團員身份核查和團員發展編號核實工作落實不力,團幹部對“智慧團建”重要性缺乏認識,工作作風不實,對本校2016年度、2017年度發展團員底數不清,漏報錯報19名學生團員,導致無法獲得全國統一的團員發展編號。
處理結果:團克拉瑪依市委決定給予克拉瑪依市第一中學團委全市通報批評,給予該校團委書記陳冰雲團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克拉瑪依市第一中學黨總支對其崗位進行調整,處理情況同時抄送教育行政部門。
2.北京師範大學克拉瑪依附屬學校團員核查工作不實問題
基本事實:該校團委對自治區統一部署的團員身份核查和團員發展編號核實工作落實不力,團幹部對“智慧團建”重要性缺乏認識,工作作風不實,對本校2016年度、2017年度發展團員底數不清,漏報錯報50名學生團員,導致無法獲得全國統一的團員發展編號。
處理結果:團克拉瑪依市委決定給予北京師範大學克拉瑪依附屬學校團委全市通報批評,給予該校團委書記徐驍團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學校黨總支對其崗位進行調整,處理情況同時抄送教育行政部門。
鑑於克拉瑪依市教育局團委對以上兩所中學團組織負有直接領導管理責任,團克拉瑪依市委決定對市教育局團委通報批評,責成市教育局團委加強領導、限時整改。
3.阿勒泰地區哈巴河中學違反計劃發展團員問題
基本事實:根據自治區團委確定的中學分年級精準調控發展團員的計劃,阿勒泰團地委印發了《關於做好阿勒泰地區2018年度發展團員調控工作的通知》,哈巴河中學團委在明知工作要求的情況下,仍無視團員發展調控計劃,無視團員發展工作紀律,將原本不應列入發展計劃的55名初三學生髮展入團,給全縣發展團員調控工作造成負面影響。
處理結果:團阿勒泰地委決定給予哈巴河中學團委全地區通報批評,給予該校團委書記趙亭亭團內嚴重警告處分,處理情況同時抄送教育行政部門。
4.阿勒泰地區哈巴河初級中學違反計劃發展團員問題
基本事實:根據自治區團委確定的中學分年級精準調控發展團員的計劃,阿勒泰團地委印發了《關於做好阿勒泰地區2018年度發展團員調控工作的通知》,哈巴河初級中學團委在明知工作要求的情況下,仍無視團員發展調控計劃,無視團員發展工作紀律,將原本不應列入發展計劃的57名初三學生髮展入團,給全縣發展團員調控工作造成負面影響。
處理結果:團阿勒泰地委決定給予哈巴河初級中學團委全地區通報批評,給予該校團委書記張瑞麗團內嚴重警告處分。
5.阿勒泰地區富蘊縣高級中學整理團員檔案不嚴肅問題
基本事實:根據全區團員身份核查和規範檔案工作安排,自治區團委專門印發統一制式的《共青團員信息登記表》及詳細《填表說明》,團阿勒泰地委專門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富蘊縣高級中學團委在組織填報過程中態度不認真、工作不紮實,出現信息不完整、代簽代報等問題。
處理結果:團阿勒泰地委決定給予富蘊縣高級中學團委全地區通報批評,建議團富蘊縣委對該校團委書記孫柯進行誡勉談話。
新疆共青團從嚴治團第3批典型案例
(2018年7月23日,共5起)
1.溫泉縣博格達爾鎮團委書記履職不力、工作作風不實問題
基本事實:根據統一安排,2018年6月25日,自治區團委工作人員隨機電話調研抽查共青團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在工作人員亮明身份後,溫泉縣博格達爾鎮團委書記依登蘇榮(該鎮副鎮長,副科級)表示無法證實真實身份、不予回答任何問題;在工作人員再三解釋說明後,該同志勉強配合,但對有關問題答非所問;當問及今年是否發展團員時,該同志表示鄉鎮不需要發展團員;當工作人員追問時,該同志再次不予配合。在7月11日召開的自治區五級團幹部視頻會議上,自治區團委對該問題進行了通報。
處理結果:經團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研究決定,給予依登蘇榮團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溫泉縣博格達爾鎮黨委免去其團委書記職務,處理決定抄送溫泉縣委組織部。7月16日,溫泉縣委組織部正式將該同志相關問題移交縣紀委監委進一步核實處理。
2.霍城縣水定鎮團委書記履職不力、工作作風不實問題
基本事實:根據統一安排,2018年6月29日,自治區團委工作人員隨機電話調研抽查共青團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在工作人員亮明身份後,伊犁州霍城縣水定鎮團委書記吳寅(該鎮黨委委員,副科級)表示如果想了解工作情況需發公函;在工作人員再三解釋說明後,該同志仍態度冷淡、不予配合。在7月11日召開的自治區五級團幹部視頻會議上,自治區團委對該問題進行了通報。
處理結果:經團伊犁州委研究決定,給予霍城縣水定鎮團委書記吳寅團內警告處分,處理決定抄送霍城縣委組織部。
3.新和團縣委負責人履職不力問題
基本事實:團新和縣委副書記阿迪婭·艾代吐拉政治意識不強,學習團的工作和業務不認真,不清楚“3214”基礎團務(“三會兩制一課”和發展團員、收繳團費、檔案管理、推優入黨)的內容,特別是作為“訪惠聚”駐村工作隊副隊長對所駐村團建工作不聞不問,工作責任心缺失、履職不力。
處理結果:經團阿克蘇地委研究決定,給予團新和縣委副書記阿迪婭·艾代吐拉團內嚴重警告處分,取消2018年團內評先評優資格,建議新和縣委取消該同志年內評先評優資格、扣除相應年終績效考核獎金,建議縣委分管領導對其誡勉談話。
4.柯坪團縣委(縣少工委)有關負責人履職不力問題
基本事實:柯坪團縣委幹部、縣少工委專職副主任亞爾艾力·艾爾肯(副科級)作為該縣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分管負責人,不掌握2018年學校團員發展計劃和發展編號分配情況,對少先隊基礎業務知識不瞭解,履職不到位。
處理結果:經團阿克蘇地委研究決定,給予柯坪團縣委幹部、縣少工委專職副主任亞爾艾力·艾爾肯團內警告處分,取消2018年團內評先評優資格,建議柯坪縣委取消其年內評先評優資格。
5.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延安路片區、阿勒泰地區富蘊縣庫爾特鄉團幹部違反會風會紀問題
基本情況:7月11日,自治區團委召開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7﹒2”重要講話精神和團十八大精神五級幹部視頻會議。經監測會議視頻發現,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延安路片區會場團幹部存在睡覺、交頭接耳現象;阿勒泰地區富蘊縣庫爾特鄉會場組織不力、無人參會。視頻會議期間,自治區團委對涉及上述問題的會場進行了點名通報。
處理結果:團烏魯木齊市委對睡會的天山區延安路片區吉順路東社區團幹部古麗米拉﹒阿里木艾沙、吉順路北社區團幹部穆尼拉﹒賽提瓦力地通報批評;責令會議過程中負有管理責任的片區團工委書記代東華作出書面檢討。團阿勒泰地委對富蘊縣庫爾特鄉團委組織幹事阿拉依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其作出書面檢討。
撰稿:共青團新聞聯播
審核:李瑛
青春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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