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州人強逼「孝子」磕頭,自己終因出拳獲刑

因在親戚的葬禮上看不慣“孝子”的所作所為,林州市傅某某就揮拳將人打傷,雖事後認識到錯誤,但最終還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昨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故意傷害案件,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傅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

一林州人强逼“孝子”磕头,自己终因出拳获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11日12時許,在林州市某鄉鎮,任某某的父親出殯,任某某未到現場參加葬禮,任某某表兄弟陳某某和被告人傅某某到任某某家門口讓其及其前妻王某某磕頭時,因言語不和與任某某及其前妻王某某發生爭執,在揪打過程中傅某某將王某某毆打致輕傷。鑑於被告人傅某某主動投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犯罪惡性較小,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處理問題要採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不要採取過激的方式,一旦發生衝動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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